法庭記錄顯示,在格羅寧為奧斯維辛集中營工作的3個多月間,最少30萬人在這部死亡機器中喪命。這位資曆尚淺的記賬員被要求,將運送至此的囚犯的個人財物迅速轉移到固定地點,然後將這些錢財運往黨衛軍位於柏林的總部,以免新來的囚犯對他們的命運起疑。一名檢察官指出,格羅寧曾幫忙清理遇害者的行李,掩蓋屠殺痕跡。他清楚地知道,大批被認為不適合服苦役的在押猶太人“抵達奧斯威辛集中營後,直接被送往毒氣室殺害”。
如同漢娜·阿倫特在《平庸之惡》中所描寫的被“納粹哲學”洗腦的士兵一樣,格羅寧一直相信,自己在“特殊環境”下的行為無可厚非,隻是完成“來自上級的任務”。事實上,當法官問他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時,他堅稱自己無辜——“我不過是這架巨大機器上的小齒輪。如果這也是犯罪,那麼我有罪。”
而在81歲的羅馬尼亞裔奧斯威辛集中營幸存者伊娃·科爾看來,格羅寧的說辭不成立。“如果一台巨大的機器丟失一個小齒輪,將發生什麼?——機器將停止運轉。所以,對(納粹)這台殺人機器來說,他就是幫凶。”
對此,托馬斯·沃瑟法官表示認同——“無論格羅寧是否實際參與,他仍舊甘於做殺人機器的齒輪”。為此,他將麵臨至少30項“共同謀殺罪”指控,以及最高15年的徒刑。
複仇怒火逐漸被公眾反思取代
必須承認,盡管背負著遲到卻沉重的指控,格羅寧仍是為數不多、願接受媒體采訪並還原那段曆史的原納粹軍官。
二戰結束後,他所屬的部隊於1945年6月10日投降,他也被送往英國強製勞動。令人意外的是,1947年返回德國後,他從未隱瞞自己的經曆,多次站出來承認自己曾在奧斯維辛工作;據信,他這樣做的出發點之一就是,要公開駁斥某些持“大屠殺不存在”觀點的極端右翼分子。
“我認為這是我的任務,在這個年齡麵對這些事,對那些大屠殺否認者、聲稱‘奧斯維辛從沒存在過’的人說,我見過毒氣室,看到了火葬場、焚屍坑。”他告訴BBC,“我希望你相信我,這些暴行發生了。我就在那裏。”
家住英國埃塞克斯的幸存者艾弗·波爾同樣出席了庭審。波爾12歲時被送進奧斯維辛,在那裏,他失去了父母和其他7個兄弟姐妹,隻有他和弟弟幸運生還。
這位83歲的老人告訴英國《衛報》,自己來到審判庭並非為了複仇,而是為了釋放“情感壓力”。當重返這片給自己留下過痛苦記憶的土地,他竟莫名地覺得眼前的一切“非常美麗”。“我曾覺得,來到這裏並目睹凶手入獄比什麼都重要,但當我看到這個風燭殘年的老人,我開始厭恨自己。我為他感到遺憾。這裏的人對我很好,我想,這消融了我心裏的恨。”
庭審告一段落後,原本抱著“血債血償”之心的蘇珊·波拉克不再執著於當年的對錯。她對《衛報》表示:“在我麵前的是一個破碎的人,一個無力的老者。寬恕?我該原諒誰?我幸運地活了下來,我沒資格原諒任何人。”
在德國《明鏡》周刊看來,格羅寧案讓人們重新思考“個體在集體罪行中應承擔的責任”。更重要的是,該案引發了廣泛的思考:在涉及審判“下級”納粹人員時,究竟該如何在無辜和有罪之間劃出界限?
《紐約客》在文章中提到,如果像格羅寧這樣的人都要被起訴,“那麼,該在哪裏停下?是不是也要控告那些開著火車到奧斯威辛的工程師?還有那些打信號的工作人員?”麵對這一連串尚無答案的問題,該雜誌坦言,這個“劃界限”的棘手任務,在戰爭結束後被拋給了德國人自己;未來,它將仍是這個國家最敏感的政治議題之一。
(瑪瑙薦自中國社會科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