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學派關於遊戲的各種論述,是源於這一學派的基本思想,即人與動物一樣,有需要發泄的原始衝動和本能欲望,但人和動物不同,社會的道德規範必須限製這種發泄,當這些被壓抑在潛意識裏的衝動和欲望累積起來時,將會不自覺地尋找出路,做夢、幻想、口誤等表現就是潛意識的泄露。如果積累過多,壓抑過深,而得不到釋放,就會造成心理失常,產生精神病。他們認為遊戲就是宣泄受壓抑的衝動的最好途徑,因為遊戲遠離了現實,是一個完全受控於自己的自由天地。精神分析學派的最早代表弗洛伊德以及他的追隨者們,都從不同的側麵反映了這一思想。
一、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派遊戲理論
弗洛伊德的遊戲理論完全植根於他的人格構成學說,因此,要了解其關於遊戲的思想,首先必須了解他的人格構成學說。
弗洛伊德認為,人格由三個部分組成,即本我、自我、超我。其中,本我是由一切與生俱來的原始本能衝動所組成的,它們不懂得什麼邏輯、道德,而隻受唯樂原則的支配;自我是現實化了的本能,是在現實的反複教訓之下,從本我中分化出來的一部分;超我是人格中最文明的部分,即符合道德行為要求的部分,它代表著“我們意識的要求”。
在弗洛伊德看來,嬰兒是完全受本我支配的,隨著經驗的積累,自我和超我才一起得到發展。個體發展所麵臨的問題,就是要建立和形成自我。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自我在調節和平衡本我與超我之間的衝突和矛盾時的機製是在遊戲中獲得的。
根據上述人格構成理論,弗洛伊德提出了他對兒童遊戲的看法。他認為,驅使兒童去遊戲的,正是心理生活的“唯樂原則”。遊戲與其他心理事件一樣,受到唯樂原則的自動調節。同時,弗洛伊德又認為,統治兒童期的願望是快快長成大人,做大人所能做的事情,而這種願望在現實生活中是不可能實現的。因此,兒童隻能在遊戲中獲得對這種願望的滿足。例如,常見的兒童遊戲“娃娃家”中,一些兒童在遊戲中充當父親、母親、爺爺、奶奶等角色,他們在遊戲中模仿成人的活動,“奶奶”買菜做飯,“母親”帶孩子,“父親”上班,“爺爺”幫助料理家務,等等,以成人的角色自居,這樣就可以使兒童“當大人”的願望得到滿足。
誠然,兒童遊戲並非總是和愉快的體驗聯係在一起的,不愉快的體驗也時常會成為遊戲的主題。例如:在幼兒園中,某個兒童由於不守紀律,或有侵犯他人的行為而受到老師的批評,老師的這些批評會給兒童帶來不愉快的體驗。根據唯樂原則,兒童應該避苦趨樂,忘掉這些痛苦體驗,但恰恰相反,老師一走開,或過些時候,兒童就會把這種痛苦的體驗變成遊戲,把剛才老師批評他的話,轉嫁到同伴或玩具身上。此現象似乎與唯樂原則相矛盾,但弗洛伊德認為,這是一種強迫重複的現象,即遊戲的產生可能是由某種不愉快的體驗引起的,但這種遊戲的最終目的,就是要把自己不愉快的體驗轉嫁到別人(同伴或玩具)身上,使自己的不愉快體驗得到發泄。此時,這個兒童也從這種體驗的被動承受者轉變為這種遊戲的主動執行者,使自己想成為大人(老師)的願望得到滿足,並從中獲得愉快的體驗。弗洛伊德還進一步解釋道:兒童遊戲中,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強迫重複現象,原因在於此時兒童的“自我”結構還不完善,心理防禦機能尚不能有效地抵禦外界環境的傷害,所以許多事情是兒童在當時無法忍受的,“自我”往往被現實所挫敗。“自我”要奮力去掌握環境,使不可忍受的事情變為可以忍受的事情,這就需要重現事件,重新體驗,這就產生了強迫重複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