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蘇聯教育家斯皮娃夫斯卡婭在闡述“誇獎的藝術”時指出:“今天你能夠克服掉自己的弱點:貪玩、懶惰、求知欲不強和消極情緒。你能夠做到了這一點,說明你更加堅強了,你勝利了!”這就是真正的具有發展意義的獎勵。必須看到孩子在自我完善過程中取得的任何一個,甚至是最微不足道的成績;必須鞏固比較完善的行為和一切新的行為的嫩芽,必須對孩子每一次已經完成的工作,即使是微小的工作進行積極的評價。
家長都有一個普遍易犯的錯誤是:當他們教給孩子某些新東西時,獎勵太少而要求、批評太多。孩子邁出的最初的幾小步,是需要給予很大鼓勵的。不要因為孩子摔了一跤,就從此對孩子失去信心。對待其他的事物也一樣,多表揚獎勵,少批評懲罰。不要把獎勵與賄賂混為一談。獎勵是對可稱讚的、良好的行為的一種報酬;而賄賂則是對某些非法的或不正當的事情的支出。
在對貪玩的孩子遵守規則使用獎勵手段時,父母必須選擇合適的方法。
有些家長隻會運用物質獎勵,孩子成績好了,就給錢,或給買吃的穿的。這種方法一定有效嗎?不一定。在整個兒童時期,孩子的價值觀尚未完善,他們無法體會這種獎勵的意義。倒不如帶孩子上一趟公園,讓他們痛痛快快地玩一趟作為獎勵。即使是年長一些的孩子,過多的物質獎勵也是無意義的,有時甚至是有害的。因為過分的物質獎勵,使孩子在物質上得到太多的滿足,會引起孩子對物質的過分追求,有時還會發展到以學習作為交換物質的條件,得不到滿足就不認真學習。
“戒驕戒躁,再接再勵”,這是對成人成就獎勵的寄語,對孩子亦同樣適用。在獎勵時,應當讓他們明白這麼兩個現實:
第一,還存在著缺點與不足,所以不能自滿,要更加勤奮,更加謙虛;
第二,任何的“勝利”隻是走向目標的一步,“路漫漫其修遠兮”,要百尺竿頭,再思前進。
5.巧妙地給貪玩的孩子規定學習時間
一位父親說,我兒子真“鬼”,功課做到一定時間後就想玩。一次,他哀哀請求:“爸,讓我玩一會。”我對他說:“再做20分鍾功課。”誰知他竟給我泡時間,20分鍾隻做了一道題。再一次,他又哀哀請求,我把條件改為“再做5道題”,結果,他把5道題做得有質有量,用了27分鍾,毫無怨言。
正如1斤蘋果1元錢,顧客寥寥無幾;聰明的攤販改標價為0.98元,結果顧客紛紛購買。這種“拍賣”的做法,可以用之於給孩子規定學習的時間。如果你想要孩子做1小時功課,孩子卻感到時間太長,不肯買賬;倘若把時間稍微縮短,指定他們做50分鍾或55分鍾,減去這5分鍾或10分鍾雖不多,但在孩子的心理上,似乎差了一個級別,便會欣然接受。
孩子做功課的時間,即使是短時間,但要他們持續維持緊張狀態,在一定時間內達成某種成果,仍是相當困難的。怎麼辦?這就要需要巧妙地給他們規定一個目標,即要求他們讀到幾點幾分為止。這樣,有個終點時間,孩子就有了努力目標,就可持續努力去完成任務。
給孩子規定做功課的終點時間,也有學問,設法化整為零。你可以給他們定為學到4點或8點為止,但這種完整時段,對自律性還不足的孩子來說,會成為“4點左右”或“8點左右”的大約觀念,導致作業馬馬虎虎,無法專心到底。倘若你把時間定為3點45分鍾或7點50分鍾這種中間時段,孩子對終了時間的意識鮮明,做起功課時就不會馬虎,而且完全可以期待他們在規定的功課時間內,精神始終飽滿。
然而,我們還必須承認這樣的事實:孩子是好玩的,坐了一會就想出去玩,而且隨著作業時間的加長,想擺脫去玩的心理愈加強烈。這時,他們的眼睛會老盯著時鍾,看看到了父母規定的時間沒有?還差多少時間?無法把心思放在功課上。這時,如果對孩子的作業時間加框限製,說“再做25分鍾”或“把作業做到4點鍾”;那麼,孩子對功課將越發心不在焉,會心浮氣躁地坐在書桌前消磨時間。
怎麼辦呢?最好的辦法是將“數”變為“量”,就像本文開頭那位父親所做的,把功課的時間化作功課的數量,即把“再做25分鍾”之類,改為“再做6題練習”。這樣,孩子的勁就來了,從“必須忍耐25分鍾”的消極狀態,轉變為“快把練習做完”的積極狀態,順利地完成學習任務。
注意:給孩子規定做功課的時間,有兩個訣竅:
第一,把時間化整為零。
第二,把數化為量。
兩種訣竅可靈活地交替使用。
6.讓孩子製定一份合理的作息時間表
很多貪玩的孩子,父母即使強製他們整天在書桌旁學習也沒有好的成績,原因就是不專心。他們坐在那裏發呆,捧著書本卻心係玩耍,或者望著天空想入非非。這樣的狀態,怎麼能夠學好知識呢?
孩子的各種習慣,都是從小養成的。科學合理的作息可以使孩子養成好習慣,對孩子的生活和學習都是有利的。父母應與孩子坐下來,共同為他們製定一個合理的學習時間表,讓孩子既有認真學習的時間,也有合理玩耍的時間,這樣孩子就會樂意遵照執行,父母隻需要不時地提醒就行了。一般來說,孩子是根據自己的喜好訂立的時間表,而且在時間安排上又比較靈活、寬鬆,他自然會比較主動地照時間表做,遇到管不住自己的時候,父母提醒,也不會產生逆反心理,做起功課來效果也就好得多。
製訂孩子的作息時間表一定要考慮孩子的個性特點和實際情況,最好是讓孩子自己參與製訂。下麵一個例子應該給我們的父母一些有益的啟示:
喬治是個貪玩的孩子,他的媽媽原本替喬治訂下了一個她認為是十全十美的作息時間表:早晨6點起床,中午放學回家,吃完午飯後,做1小時功課,然後上學;下午回家,先補1小時曆史,再看媽媽替他預錄的卡通節目,然後有半小時的自由活動時間,晚飯後可以休息一會兒或到附近公園散步,之後回家再溫習功課,然後才上床睡覺。
喬治媽媽滿以為有了這樣的作息時間表,肯定對喬治有很大的幫助,誰知實行了沒有幾天她便很快發現喬治的功課愈做愈慢,有時候還打瞌睡;有時在喬治的功課還未完成時,他的好同學布迪便打電話來問他看了某個電視節目沒有;每天晚上的散步也似乎令喬治疲累過度,根本不能在晚上集中精神學習了。
明智的喬治媽媽及時發現時間表確實有問題,於是果敢地做出改動,午飯後讓喬治有點午睡時間,下午看了兒童節目才開始做功課,晚上的散步時間也視孩子的需要而增多或減少。
時間表變得更具彈性,喬治的學習興趣也比從前增加了。
家長在為孩子製訂時間表時,要注意長、短計劃相結合。長期計劃是在一個較長的時間內應達到的目標,長期計劃的第一步,是要注重孩子內在的思想和感情,而不隻是關心他們表露在外的不滿和反抗。短期計劃雖然也是每天的具體作息表,卻也應當注重“模糊概念”,比如不要具體規定幾點幾分起床、睡覺,幾點幾分吃飯、看電視、做作業,而應當是在幾點之前休息,幾點至幾點起床,作業必須在看電視之前完成,看電視的時間在多少時間之內等等。
總之,製訂一個有彈性的、適合孩子性格特點的時間表,才會有助於孩子改變貪玩養成有規律的學習和生活習慣。
7.不要放縱孩子在假期裏玩個沒夠
暑假幾十天時間,不少孩子把例行的作息習慣都拋到九霄雲外了。經常晚睡、不按時吃早餐、肚子餓了就隨時吃點心、常常和朋友玩瘋了也不知道要回家。有的父母經常慨歎說:“真希望暑假趕快結束,這樣下去孩子就要沒法管了。”其實,孩子在暑假期間的瘋玩,主要責任還在父母身上,因為一開始他們就放縱了孩子,沒有為孩子製定一個合理的假期作息表。可以說,對自覺性尚不高的孩子來說,假期也是需要按規矩來才行的,父母在對孩子的約束中,可以適當保持彈性,但不能失去秩序。
允許孩子暑假期間放鬆心情,解脫正常作息的束縛,似乎是非常普通的情況。在暑假期間,固定的作息進行調整改變也無可厚非,但是絕對不可以失去秩序。如果在暑假,父母對子女全采取放任的態度,反而會使孩子對學校產生厭惡感而企求從中解脫。其實,小孩子上學,爸爸上班,媽媽做家務,每個角色各有其分內的工作。所有的這些工作都需要一套固定的作息,否則每個人一定都會感到困擾。每個人當然都需要一段假期。但是享受假期決不是放棄學習去任意玩耍,甚至連作息時間都打亂。因此說,假期中孩子同樣需要用作息時間表加以約束才行。暑假的作息當然可以和上課時的作息有所不同:例如調整睡覺時間以便延長全家人相處的快樂時光,起床時間也可以隨著改變,用餐時間也可以配合暑假活動做彈性的變化。總之,即使是暑假期間,我們也不要過分放縱孩子去玩個沒夠,這樣養成習慣將對他今後的學習造成極大的消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