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異地商會需要強化法治意識(1 / 3)

異地商會需要強化法治意識

手記

作者:溫端稿

一個商會能否健康發展,會長的人選很關鍵。如何當好一個商會的會長?2003年,我在青海省浙江企業聯合會主持工作的時候,當時浙江省經協辦主任姚少平說了三點,我記得很深刻。他說:“第一,當會長要具備一定的政治素質;第二,要有與政府協調的能力;第三,還要肯付出。”

如何創新辦會,強化商會的各項服務功能,並利用商會平台促進會員企業發展,這是商會工作者時常要遇到的問題。結合本人的實際體會,在這裏分享一下我個人的幾點思考。有些想法和做法是經過長期檢驗的,也有些現象是我在商會圈子裏觀察到的,希望能夠發揮一些拋磚引玉的作用,更希望商會同仁們一起來探討和指正。

商會創新必須有法可依

按照黨的十八大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深化改革的頂層設計,以及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等政府職能轉變的係列措施,異地商會、行業協會迎來更好發展機遇同時,也要注重完善和規範自身的治理體係。

這其中,首先要完善和規範的是異地商會、行業協會的章程。

我認為按照國際商會的發展經驗,結合國內商會發展的需要來看,將來我國的商會、行業協會是必將會立法的。我在2009年曾經提出商會工作者一起呼籲全國人大啟動《商會法》立法程序,但是當年時機尚未成熟。我相信最終商會立法是遲早的事。

之所以首先強調商會立法,是因為利用商會這個平台推動政府、金融行業和企業互動,促進企業發展對商會的發展而言十分重要,但商會創新目前還是個新課題,因為無法可依。

商會工作無法可依的時候,大家都去進行摸著石頭過河式的創新,將會出現什麼問題?我在這裏談一點自己的擔憂。

比如說現在世界金融危機還在蔓延,中國金融危機也很突出了。最近國務院給溫州批了一個金融改革試驗區,這個也是形勢發展的需要,因為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存在一些問題。

我個人認為,像溫州這樣早期開放的沿海城市,都有原始資本的長期積累,包括原來叫地下銀行、錢莊等,現在叫小額貸款公司,這些機構多數的錢來源於民間集資,並不是來源於銀行。現在全國小額貸款都放開了,不知道諸位的企業能夠從銀行拿到多少貸款,是不是也需要擔保公司擔保才能貸到款?

這就存在著一個共同的問題。在沿海發達的城市當中,中小企業主要資金來源於原始積累,小部分是地下錢莊的資金。而現在小額貸款公司利息這樣高,企業收支會平衡嗎?

我也幹過企業,大家應該都很清楚,有些企業由於銀行的貸款到期了,而產品的資金一時未能回籠,隻是需幾天資金周轉,拿高利貸尚可以接受。但是現在形成一個各地都在推廣的做法,全國都這樣,以致於在青海,有一次分管金融的副省長提出來,“希望根據地區差別,青海小額貸款利息要放低些”,卻遭到了很多小額貸款公司和擔保公司反對。

為什麼這些公司要反對呢?因為觸及到了他們切身經濟利益:一個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貸出一個億轉手貸給企業,就是銀行利息的4倍。如此高的利息,正常企業是負擔不起的,現在市場競爭這麼激烈,企業利潤都很薄,拿高利貸作為企業運作資本肯定要虧本。

西北、東北地區靠銀行的企業,我擔心至少一半以上會出現融資問題。因為他們不像沿海開放城市的企業,有那麼多自有資金的來源。今天在座的生產型的企業恐怕占的比例不多,而營業性的企業占的比較大,我想請問一下在座的各位企業家:除了高科技企業之外,超過30%的利潤的企業占比能達到20%嗎?

你們在座的誰敢舉手嗎?肯定是沒有,除了高科技企業,以及一些能夠獲取暴利的之外,一般企業的利潤有超過30%的嗎?我看有15%-20%就不錯了!我相信,就企業的盈利現狀,這裏每個人心裏都有數。即便一家企業能有15%的利潤,按照高於銀行四倍的利率,從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作為企業資本運作的,我看也是要倒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