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讓孩子幫助做家務時最好是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做好事情,如炒菜、布置客廳等。孩子會覺得自己非常重要,像個成人,對自己能夠做的事情感到驕傲。讓孩子跑跑腿、做一些瑣碎小事等,都可以給孩子充分的機會鍛煉自己。如果孩子把事情做得不夠理想,父母也要多加鼓勵。父母要讓孩子感覺到在這些家務中,他的作用是重要的,於是孩子會懂得一個“合”字,也就培養了孩子與別人合作的願望、合作能力及行為。孩子們從小在家庭中學到的知識、培養的合作精神,都會滲透到他們的性格中去,在長大後帶入社會。一個懂得合作精神的孩子會很快適應工作崗位的集體操作,並發揮積極作用,不懂合作的孩子在生活中會遇到許多麻煩,產生更多的困難。
第三,合作需要協商技能。
人的合作意識不是天生就有的,是在合作的過程中逐漸萌發並得到強化的。在這一過程中,合作的技能直接影響合作的進展和結果。
孩子之間許多問題的發生,都是因為缺乏一定的合作技能。比如兩個孩子都在玩過家家,而小鍋子隻有一個,誰都想要,此時就很容易發生糾紛。這時如果父母能進行引導,教孩子掌握一些協商的技能,比如兩人可以輪著玩,或者兩人分配角色,一個燒飯,另一個出去買菜等,孩子就會從中體驗到合作成功的快樂和滿足,從而激發進一步合作的興趣和動機。
一旦孩子具備了與人協商的技能,就會受益匪淺,下邊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證明。
在某個教室裏,老師正在引導學生做一個非常有趣的遊戲——“火海逃生”。老師將一把乒乓球放進瓶子,隻露出係著球的棉線。花瓶代表大樓,細細的瓶頸是惟一的出口,7隻乒乓球則是樓裏的居民,要求當大樓突然起火時,全部居民能在短時間裏安全逃離。7名學生興奮地上場了,他們各執一根棉線,報警器一響,都以最快的反應拉扯繩子,可一個“人”也沒有脫離火海。原來7隻乒乓球卡在了瓶口,這幾個學生麵麵相覷。這時,其中一個同學小聲跟同伴們商量了幾句,又開始了第二次實驗。這回大家沒有各顧各地拉繩子,而是由左到右依次地拉。果然,報警器的尾音還沒結束,7位“居民”已離開了出口,轉移到了安全地帶。
雖然這隻是一個遊戲,但是也折射出現實中的某些東西:與人協商才能夠更好地化險為夷、轉敗為勝,一味惡意地競爭則可能導致兩敗俱傷、一塌糊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