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不犯錯,就不會給家長帶來太多麻煩。所以,有的家長總是期望在孩子犯錯前就提醒他,讓他避免犯錯誤,什麼事情都要求盡善盡美,處處設置清規戒律,不允許任何一點紕漏。可是如果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沒有犯錯的權利和機會,孩子長大後就容易出現兩種極端情況。要不就是害怕犯錯誤、辦錯事,什麼都聽父母的,等著父母幫他抉擇、幫他思考、幫他承擔。這會阻礙孩子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要不就是什麼都和父母對著幹,孩子也是人,也有獨立人格,父母什麼都代勞了,孩子還怎麼體現自己的尊嚴和人格呢?所以,為了維護自尊,孩子會通過對父母的要求全部采取相反的態度和言行,來證明自己是獨立的人。
我有一個同事,他的兒子蕭蕭曾經是他的驕傲。記得蕭蕭上幼兒園時,同事邀請我去他家裏做客。一進門,我就看見在他們家最醒目的地方貼著一張寫得密密麻麻的紙。蕭蕭爸爸不無得意地告訴我,這是他給兒子列的66條不許犯的錯誤清單,上麵包括不許打破杯子、不許跳得太高……他還說,為了保證兒子時時刻刻記住,每天臨睡前,他都會給兒子朗讀三遍,然後讓他反省今天是否犯過以上的錯誤。
我聽後瞠目結舌。在他們家做客期間,蕭蕭看起來很聽話,但是就是這麼一個乖孩子,上中學後,卻成了讓同事頭疼的叛逆孩子,最後他的媽媽不得不辭職在家看管孩子。
在我看來,對孩子來說,沒有比擁有一個“完美”的童年更糟糕的事情了。德國教育家弗裏德裏希·威廉·奧古斯特·福祿貝爾曾說:“推動搖籃的手就是推動地球的手。”作為家長,智商並不是第一位的,但智慧一定是最關鍵的。孩子犯錯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父母對待孩子犯錯的錯誤方式。不當的管教方式,非但不能讓孩子認識到錯誤的本質、體驗到犯錯的後果,反而讓孩子身心受到更大的傷害,甚至讓孩子走向父母期望的另外一端。我一向認為,無論孩子犯下什麼大錯,打罵孩子都是最無能的管教方式。很多時候,父母打罵孩子,與其說是懲罰,還不如說是父母在挽回自己的尊嚴或者發泄自己的情緒。英國著名教育家斯賓塞指出,在培養孩子道德品質的過程中,父母應該更多地采用自然教育法,少用人為懲罰。他認為,當孩子認識到自己錯誤的行為所產生的自然後果後,吸取這方麵的經驗,以後不再犯,就是自然懲罰。他還提出,體罰是一種極端的人為懲罰方式,父母要慎用,這絕對不是主要的教育手段,而且也不能單靠這個方法把孩子培養成才。當然,如果孩子所犯錯誤是比較重大的原則性錯誤,也絕不能聽之任之,需要考慮通過哪種方式來糾正孩子的不良行為。我們無法預知孩子的未來,但是隻要我們提供給孩子美好的成長環境,相信孩子的今天和明天一定會有天壤之別。
教養貼士:專注力雖然是孩子學習所必備的能力,但往往很難在一本正經的學習中完全培養出來,大都是在玩耍、遊戲、運動、戶外活動等孩子感興趣的事情中培養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