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鮮感和持久度,一個都不能少
如果讓孩子總是用同樣的方法做同一件事,那麼對於好奇心強烈的他們來講,可能會感到乏味,做家務活的積極性也就會降低。
所以,這需要父母們給孩子安排家務的時候要把握新鮮感和持久度之間的平衡。比如,一個4歲大的孩子一會兒是“廚師助理”,喜歡拿著各種瓜果蔬菜,一會兒又是衛生“保潔員”,可以幫爸爸媽媽掃掃地板。除了要孩子體會到樂趣之外,更要讓他們能夠長期地承擔某些工作。比如,讓孩子照顧幾盆花,每天給花澆水,這種定期地澆水和看護有助於孩子形成持久的習慣,從而養成持之以恒的能力。
3.不要對孩子所做的家務活吹毛求疵
孩子的勞動能力畢竟沒有大人那麼強,做起家務活來也就沒有家長那麼完善,甚至有時候還會出錯。對此,父母不必去責怪孩子,而應該學會接受孩子做事過程中不完美的地方,並想辦法幫助孩子解決問題。
“啃老”是一種不負責任的依賴
“你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成為‘啃老族’嗎?”如果給家長們拋出這個問題,恐怕絕大多數人的答案都是“不希望”。當代社會,各種輿論對於“啃老族”的譴責之聲不絕於耳,人們紛紛認為,這種長大後還依賴父母生活的年輕人是道德的淪陷,是能力的缺失。
可是回過頭想想,孩子變成這樣,難道父母就逃脫得了幹係嗎?看看我們周圍就不難發現,很多父母在孩子本該接受的良好教育期內沒有完全盡到做父母的職責,或者是采取了不正確的教育方式,直接導致孩子成年後繼續“啃老”,缺乏獨立意識和能力。
顯然,“啃老族”是被人們嗤之以鼻的,也是家長們所不希望發生在自己孩子身上的現象。既然如此,我們就有責任、有義務在孩子最適宜引導和教育的時期內,給他良好的教育,讓孩子長大後不當“啃老族”。
郭凱中年得子,對孩子嗬護備至,從不舍得讓孩子承受一點點痛苦。孩子上幼兒園之前,每頓飯都是由家人來喂,等到3歲的時候入園了,卻連勺子還不會拿,連手都不會洗。
3年後,兒子上小學了,為了照顧孩子方便,郭凱一家到學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再後來兒子上大學了,一星期回家一次,每次回來都帶回來一大包髒衣服,讓媽媽幫他洗。甚至有時候,他周末不回家,爸爸媽媽就親自到學校幫他把新衣服送去,把髒衣服帶回來。
大學畢業後,在父母的幫助下,郭凱進入一家不錯的事業單位。可是,沒待多久,兒子就嫌工作乏味而辭職。父母雖然不開心,但嘴上卻一句也沒舍得說。
就這樣,兒子從“鐵飯碗”的事業單位進入了風險頗大的商業領域。可是天有不測風雲,他的經商之路非常不順,不到一年就賠了個精光,從此便一蹶不振,天天賴在父母身邊吃吃喝喝,終日以上網打遊戲為“業”。
作為父母,或許你會同情事例中的郭凱父母,辛辛苦苦養大的兒子居然到現在還依賴自己,心安理得地當著“啃老族”。可是,我們是不是也可以看出,之所以導致孩子這樣,和郭凱對他從小到大的培養有著直接的關係。我們甚至可以毫不客氣地說,是郭凱和孩子的媽媽害了他們的兒子!在孩子本該練習獨立吃飯的時候,他們繼續喂食;在孩子本該自己洗衣服的時候,他們代勞……這些都是助長孩子依賴心理的做法。
鑒於此,家長們應該加強對孩子獨立性的培養,避免你的孩子長大後成了心理上不斷奶的“啃老族”。
1.培養責任感,讓孩子懂得承擔
一些孩子之所以“啃老”,主要是依賴心理過強、缺乏責任感導致,這主要是由於父母在教育孩子的時候,方式不當而造成的,比如,有的父母想培養孩子愛勞動的習慣,就會對孩子說“來,幫媽媽洗洗碗”,或者“寶貝,你可以幫爸爸擦地板嗎”,等等。
實際上,這樣會讓孩子認為做家務是父母的事,和自己沒有直接的關係,不屬於自己的責任範圍;他向父母“伸出援手”不過是在自己樂意的情況下所進行的偶然行為,而根本不會把這看作是自己分內的事。
為此,我們應該讓孩子明白他作為家庭中的一員,也應該和爸爸媽媽一樣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樣孩子才會從小建立起對責任感的概念,並學會為一些事情承擔責任。
2.狠下心來,不要輕易對孩子妥協
有時候在孩子的軟磨硬泡下,家長狠不下心來,便答應孩子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其實這樣做隻會讓孩子無法無天,所以,作為家長,不管在什麼情況下,都不要輕易向孩子妥協,這樣孩子才會知道父母的“厲害”,於是孩子也就不會任性妄為、過於依賴了。
3.有所保留,不要對孩子用盡“全心全力”
毋庸置疑,沒有一個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但是,愛不能缺乏理智,不能愛得太盲目。要知道,即使父母為孩子做得再多,也不能替代他一輩子。聰明的做法是:早日放手,讓孩子學會自己照顧自己,讓孩子學會自己“走路”。
珍惜父母的血汗錢也是一種孝敬
現在家長們一談到孩子,大都離不開提及花銷的問題,這個說:“養孩子真費錢,簡直是個‘無底洞’啊!”那個說:“可不是嘛,現在的孩子就是家長的‘投資項目’,賠賺先別管,投入是最起碼的。”
的確,現在的孩子已經成為消費的主力軍,他們的消費勇氣也不斷上揚,尤其是過度地攀比、浪費、大手大腳地花錢現象層出不窮。
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除了社會發展的因素外,更離不開家長的教育和培養。在如今這個飛速發展的時代,家長們更多的是在孩子的智力發展方麵下足了工夫,但是卻忽略了對他們勤儉節約的美德的培養。
然而,一個真正有教養的孩子懂得尊重家長的辛勤勞動所得的。他們不會亂花錢,不會買不需要或者過於貴重的物品。實際上,這種勤儉節約的品質不僅可以使孩子所擁有的東西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而且還有利於孩子獨立生活能力的提高。
或許有的家長會說,孩子的要求還是盡量滿足吧,反正家庭條件也不是不允許。殊不知,這樣下去隻會發展到這些家長們不想看到的結果,那就是孩子愛講排場、愛攀比,不懂得負責任。
因此,如果你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為這樣的人,而是希望他知書達理,那麼就適當地控製一下孩子的消費情況,盡量讓孩子懂得勤儉節約,這樣他們才會珍惜自己的一切,愛惜父母的勞動成果,長大後,也就更容易增強艱苦奮鬥的責任心,成才成功的機會自然就會大很多。
張高明的家庭條件不錯,家長對於他的花錢問題一直是放任自流,孩子想要什麼就買什麼,要多少錢就給多少錢。
很快,張高明升入初中了,這時候爸爸不知道從哪裏得來的教育理念,意識到孩子的花錢問題需要好好控製一下了,於是,爸爸跟張高明約定,每個月中旬會往他的卡裏存300元生活費,其餘時間不會再彙錢。
按說張高明一個月300元生活費是夠用的,可是由於他從小到大養成了花錢如流水的習慣,讓他很快就捉襟見肘。有時候,張高明和關係不錯的同學到餐館用餐或者到KTV唱歌,一通揮霍就把所有的生活費花光了。每到這時候,張高明就給家裏的爸爸打電話,要爸爸給彙錢。
出於愛子心切,爸爸便原諒了兒子的行為,並給他彙錢,就這樣,父子倆的約定就是個形式,實質上沒什麼作用。這樣一來,張高明非但沒有變得節約用錢,反而更變本加厲,花錢越發大手大腳起來。
直到有一天,張高明又囊中羞澀了,就給爸爸打了電話,說:“爸爸,我隻有幾十塊錢了,給我彙1000元錢過來吧。”按照之前的慣例,爸爸明天就會彙錢過來。然而,出乎張高明預料的是,這次爸爸沒有彙款,而是在兩天之後收到了爸爸寄來的信,上麵寫著一行字:“兒子,這次爸爸不給你彙款了,沒飯吃就餓著吧。”
張高明一下子不知所措起來,他萬萬沒想到爸爸這次和他“玩真的”。出於無奈,張高明隻好拮據地過著之後的日子,他想盡辦法地省吃儉用,精打細算,對每一分錢都有計劃地安排。到了下個月的中旬,讓張高明吃驚的是,居然還剩下十幾元錢,這在之前是連想都不敢想的事。
至此,張高明明白過來,原來自己並不是那麼需要錢,而隻是花錢太沒有節製了。從這次經曆中,張高明受到了啟發,之後他都盡量把錢花在“刀刃”上,這樣下來,每個月他都能存下八九十元呢。
可以想象,如果不是爸爸不給彙錢的“狠”勁兒,張高明或許還是那個花錢大手大腳的“闊少”。而當張高明懂得了勤儉節約,他不僅沒有因此而覺得過得不好,反而讓自己更加充實。
不可否認,勤儉節約是我們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一個人能夠合理消費、理性花錢的重要元素。要想過上好日子,除了辛勤勞動、辛勤工作之外,還要節約。因而,要給孩子一個幸福的生活,父母就要在教育他刻苦學習、辛勤工作的同時,還要從小教育他要懂得節儉。
1.不要對孩子有求必應
由於大多數家庭都隻有一個孩子,全家人都像對待寶貝疙瘩一樣,把所有的愛和全部的希望都寄托於孩子的身上,於是,就容易對他百依百順,對他的要求是有求必應,不管是吃的穿的、玩的用的,隻要他想要的、想做的,父母都會滿足他,哪怕自己省吃儉用、清苦度日也要全力滿足孩子。
事實上,這樣的做法看似是毫無保留地愛孩子,但實際上會導致孩子變得懶惰和不負責任,這樣的愛等於“害”!
2.和孩子一起製訂消費計劃
上麵事例中的張高明得益於製訂了明確的消費計劃,才懂得了節約,其實這一點對每個孩子都適用。比如,我們可以和孩子一起製訂一周或者一個月內的消費計劃,列出必要的花費和機動的開銷數額,把全部花費控製在一個合理的範圍內,這樣孩子就會逐漸學會理性消費,根據自己的收入來計劃支出。
3.讓孩子當一回家
為培養孩子懂得勤儉節約的品質,家長一方麵除了適當地給他講解一些父母如何掙錢的過程,另一方麵不妨讓他當一回家,讓他體會一下掙錢持家的不易,比如,根據自己家的日常平均消費水平,給孩子一定數額的錢,讓他負責一周或者一個月之內的家庭開銷,這樣,孩子就會學著精打細算,體會出花錢的“容易”和掙錢的不易了。
感受生活艱辛的孩子更懂家長的不易
俗話說“不當家不知道柴米貴”,這一點在很多已為人父母者看來或許深有體會。的確,當我們在父母的關照下無憂無慮地生活,哪裏能夠嚐到生活的艱辛?現在的孩子們更是非常嬌慣,家長根本不舍得讓孩子感受一下生活道路上的一些坎坷、困難和挫折,以至於在孩子的生活體驗裏會產生這樣一種感受:家長會幫自己安排好、做好所有的事情。他們買東西的時候,不考慮花費,隻顧自己滿意;和同學、夥伴進行攀比,比別人差點兒就不行……
這些想法和行為都是令家長們備感頭痛的,他們此時才感受到孩子的不懂事,而全然不去回想自己曾經給了孩子怎樣的教育。
劉思洋今年9歲,上小學三年級。劉思洋的媽媽自從孩子出生以後就辭掉了工作,做起了“全職媽媽”,照顧好女兒成了她最重要的工作。對此,她的原則是:照顧好孩子的生活起居,打理好孩子的衣食住行;事事都為孩子做好準備和打算,不用孩子操心,不讓孩子為學習以外的任何事分心,讓孩子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在學習上。
在生活裏,劉思洋的媽媽也確實是這樣做的,她包攬了孩子所有的事情:早上起床給孩子穿衣洗漱,並且要選擇孩子哪天穿哪件衣服,哪天梳哪個發型;把早飯做好端到孩子麵前;替孩子背書包,送她到學校;接孩子放學回家;看著孩子做作業;就連劉思洋和哪個朋友有矛盾回來不高興了,媽媽也會親自找到劉思洋的那個同學了解情況,然後百般勸慰孩子們要好好做朋友,相互體諒,不要吵架。可以說劉思洋的媽媽在照顧孩子的問題上盡心盡力、麵麵俱到。
在這樣的環境裏長大,現在劉思洋幾乎什麼都不會自己做,就連去小賣部買東西都不會,更不用說料理自己的生活了。
看完劉思洋的事例,可以反觀一下我們自身,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我們是否也像劉思洋的媽媽這樣不舍得讓孩子經受風吹雨打呢?可以想見,像劉思洋這樣的孩子能體會到什麼生活艱辛?她又怎麼能獨立地、正常地麵對生活?
雖然說父母對子女的愛是世間最無私、最深厚的愛,但我們要知道,隻有讓孩子從小就懂得生活的艱辛,才能讓他們知道父母的不易,才能成為一個有素養、能獨立的孩子。
事實上,生活是現實的,也是殘酷的。對於還在成長中的孩子們來說,未來屬於他們的社會競爭必將更加激烈。而無論現在家長怎樣嬌寵、溺愛孩子,孩子未來的生活道路都必須由他們自己去走,這樣的孩子才是能夠沉著應對挫折,努力開創未來的識大體、懂禮貌的孩子。而這,才是我們能給孩子的最寶貴、最有幫助的愛。
1.孩子不是寵物,要把孩子當做一個真正的人
很多父母怕孩子承受痛苦,便把孩子當做寵物一樣養著。這樣做,從本質上講是不尊重孩子的。父母真正應該做的是,讓孩子自己去體驗生活,摔了跤,鼓勵他,而不是禁止他繼續往前走,更不是抱著他走。
2.隻給孩子適度的愛
一個被父母嬌慣的孩子,其言談舉止往往流露出對他人驕橫、不屑一顧的樣子,這都是父母把滿腔的愛和關懷全部都傾注在孩子身上,從而使孩子沒有了為他人著想和付出的空間。
所以,在愛孩子方麵,我們建議父母們一定要把握好度,不要把自己對孩子的愛變成溺愛。
3.給孩子創造接近生活現實的機會
孩子如果在過於安逸的環境中成長,往往會形成依賴、懦弱、退縮的心理狀態,這樣的孩子缺乏頑強的進取精神,禁不起挫折,所以,家長應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有意識地讓孩子參與生活,參與家庭事務,讓孩子獲得適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