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羅門時期的某個安息日,有三個猶太人來到耶路撒冷,由於身邊帶錢過多不方便,大家商議將各自帶的錢埋在一塊,然後就出發了。結果,其中有個人又偷偷地溜回來,將錢挖走了。
第二天,大家發現錢被盜了,便猜想一定是自己人所為。但又沒有證據是哪個人所為,於是,三個人便一起去素以斷案英明的所羅門那裏請求仲裁。
所羅門了解事情經過後,沒有急於問案,反而說:“這裏恰好有道題解不開,請你們三位聰明人幫忙解決一下,然後我再為你們裁決。”
所羅門先講了一個故事:
有個姑娘曾答應嫁給某男,並訂了婚約。但不久以後,她又愛上了另一個男子。於是,她便向未婚夫提出解除婚約。為此,她還表示,願意付給未婚夫一筆賠償金。但這個男青年無意於賠償金,痛快地答應了她的要求。但是不久,這個姑娘又被一個老頭拐騙了。後來,姑娘對老頭說:“我以前的未婚夫不要我的賠償金就和我解除了婚約,所以,你也應該如此待我。”於是,那個老頭也同樣答應了她的要求。
講完故事後,所羅門詢問道:姑娘、青年和老頭,誰的行為最值得讚揚?
第一個認為,男青年能夠不強人所難,不拿一點賠償金,其行為可嘉。
第二個認為,姑娘有勇氣和未婚夫解除婚約,並要和真正喜愛的人結婚,其行為可嘉。
第三個人說:“這個故事簡直莫名其妙,那個老頭既然為了錢才誘拐姑娘的,可為什麼不拿錢就放她走了呢?”
所羅門王不等第三個人說完,指著他大喝一聲:“你就是偷錢的人!”
然後,所羅門解釋道:“他們兩人關心的是故事中人物的愛情和個性,而你卻隻想到錢,你肯定是小偷無疑。”
猶太人的這則故事說明對於錢的態度是一個人人格高低的體現,品行卑劣的人心中隻有錢而沒有道義,而高尚的人由於注重道義而往往忽視錢。在現實生活中,猶太人也往往根據一個人對於金錢的態度判斷一個人的品質。
身靠心生,心靠錢生
在二千多年前,猶太人對錢就有一種獨特的迷戀,正如《塔木德》中所說:
“錢不是罪惡,也不是詛咒,錢會祝福人。”
“錢會給予我們向神購買禮物的機會。”
“身體的所有部分都依靠心而生存,心則依賴錢包而生”。
猶太民族的起源與曆史遭遇無疑決定著猶太人對錢的態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一個社會、一個民族或一種文化的“資本主義合理性”水平。
其一,猶太人屢遭驅逐或殺戮,每當形勢緊張,他們踏上流浪之路時,錢是最便於他們攜帶的東西,也是他們保證自己旅途中生存的最重要手段。
其二,金錢是惟一不具異端色彩的東西,是他們同其他宗教教徒打交道的媒介。
其三,猶太人為了獲得寄居城市的獨特生存權利,使他們對金錢極度迷戀。曆史告訴人們,猶太人若非在金錢方麵有超強的智慧,早就被消失殆盡了。同時,金錢也是猶太人相互之間彼此救濟的最直接方式。
其四,猶太人的長期經商傳統也使他們不可能鄙視錢。盡管錢在別人那裏隻是媒介和手段,但在商人那裏,錢永遠是每次商業活動的最終爭取目標,也是其成敗的最終顯示。
綜上所述,金錢對猶太人來說絕不僅止於財富的層麵。金錢居於猶太人生死之間,居於他們生活的中心地位,是他們事業成功的標誌。在其他民族對錢還還抱有一種莫名的憎惡甚至恐懼之時,猶太人在這方麵已經完成了從單純經濟學意義上向文化、社會意義上的劃時代跨越:錢已經成為一種獨立的尺度,一種不以其他尺度為基準相反可以淩駕於其他尺度之上的尺度。
此外,在猶太人看來,賺錢、攢錢並不是為了滿足直接的需要,而是為了滿足對安全的需要。安全需要決定生存、發展、愛情、理想。而且,金錢的多寡與安全係數成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