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在這家夥欠起腳時,林森發現,這棕發的年輕人不僅手腕上戴著金屬手環,就連腳腕上也戴著一對,銀色的圓環上麵並無什麼花紋,似乎隻單單是普通的手環腳環,但又有點像手銬腳銬的意思。
“對,我們就是不懂你為什麼會突然對我們說這麼一句話。”周寧道,換做英語交流就好多了。
“看你們愁眉苦臉的就對你們隨口說了一句啊,我想你們一定是遇到什麼難以決定的事情了,所以我建議你們,不要總把事情想的太複雜,按自己的想法來,結果或許會更好。”棕發帥哥用英語說道,同時也已經將自己要取的書從書架上取下來了。
他不欠腳,腳上的腳環也就看不見了。
“哦,謝謝。”林森說道,雖然有點僵住,但他並不覺得自己和周寧剛剛臉上的表情很明顯,畢竟兩人是裝作若無其事地在交流,然後他問:“你是這個學校裏的學生嗎?”
“是啊。”這棕發帥哥也有興趣多聊兩句,他問:“你們是來自炎華嗎?”
“對啊。”周寧點點頭。
“哦,那這就簡單了。”這棕發帥哥突然又換了種語言,換成了林森和周寧都無比熟悉的母語,炎華語!
周寧氣得想跳腳,這家夥會炎華語?為什麼不早說!還有,這家夥是否聽到也聽懂了之前他和林森之間的對話?
要不是因為這裏是圖書館,估計周寧都要大叫著扁眼前這家夥一頓了。
但轉念一想,周寧又覺得這家夥或許沒聽見剛剛自己兩人用炎華語的對話,因為後來他才開始展現自己可以使用炎華語,當然,這一切也可能是這家夥在演戲,演技堪比國際影星,讓他看不出瑕疵。
“你到底會幾門語言啊?”林森盡量壓低聲音問,他有種被玩了的感覺。
“我也數不清,反正各種語言都略懂,能拽上幾句。”棕發帥哥掰著手指數了數,但又懶得算總數了,他說:“哦對了,你們還不知道我的名字吧?你們可以叫我佛福特,怎麼樣,這個很符合我吧?”
“很高興認識你,佛福特。”林森與佛福特握了握手,然後也介紹了一下自己兩人,三人就此認識,林森自然不會傻到問對方有沒有聽見自己和周寧在之前交談的內容。
“你們從炎華大老遠跑來加拿大幹嘛?”佛福特問,也不著急去找地方讀書,他剛剛就是來把一本書放回來的,他覺得那本書沒意思,所以回來拿一本別的書,恰好再次遇見了林森和周寧。
“來旅遊。”林森和周寧交換了一下眼神後一齊回答道。
“哦,這裏的確是個適合人類居住的地方,我很喜歡這裏的氣候。”佛福特有些感慨,他說:“但要是考慮移民的話,我覺得還是算了,同樣的風景看多了一樣還是會膩的,遠沒有家鄉讓人懷念。”
“當然,這隻是我個人的看法和建議。”佛福特又補了一句。
“那你的家鄉在哪裏?”周寧問,對眼前這個家夥產生了好奇。
“家鄉嗎……”佛福特目露思念,他說:“我不想回答你這個問題,請允許我保密,抱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