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逆向選擇。逆向選擇是指在委托代理關係確定以前,代理人利用和委托人不對稱的信息優勢簽訂對自己有利的契約,也就是信息經濟學中所提到的“劣驅優”和“檸檬市場”現象。逆向選擇屬於事前信息不對稱。在資本市場上,逆向選擇可能存在於兩個方麵:由於公司與投資者間信息不對稱所產生的逆向選擇;以及由於投資者之間(包括知情投資者與不知情投資者)信息不對稱所產生的逆向選擇。
從成本角度來說,在資本市場中,由於一些投資者持有一些關於公司的私人信息,這些投資者就會根據其所掌握的私人信息進行決策,相對於未持有這些私人信息的投資者而言,信息不對稱就會出現,並進而產生逆向選擇的問題。為了防範逆向選擇,做市商采用較大的報價價差,因而信息不對稱以及由此而產生的逆向選擇將導致買賣價差的擴大,從而增加交易的流動成本,造成交易成本的提高。此外,由於獲得私人信息的成本較高,為了降低信息不對稱,交易者更傾向於公共信息而不是私人信息。所以,自主性治理有利於公司降低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逆向選擇,降低流動性風險,從而降低資本成本。
從吸引投資者角度而言,投資者更傾向於投資那些其熟悉的公司,即投資其信息資源豐富的公司。當投資者對公司信息掌握不充分的時候,投資者就無法對公司的風險和機會進行科學準確的判斷,因而更傾向於選擇放棄對公司的交易,進而導致市場資源配置的低效。通過自主性治理,公司可以披露更多的公司信息,從而提高其在市場上的關注度與能見度,降低逆向選擇進而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因此,自主性治理水平的提高可以幫助公司減少知情交易。自主性治理可以通過提高信息披露的質量降低這種信息不對稱,並影響處於信息劣勢的投資者的決策。
(2)道德風險。《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將道德風險定義為“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進自身效用時做出不利於他人的行動”。道德風險主要包括兩種:隱藏行動的道德風險模型和隱藏信息道德風險模型。這兩種形式的道德風險都會導致公司資本成本的增加和資本市場資源配置的低效。在公司中,由於兩權分離,股東與公司高管層之間必然形成一個既統一又矛盾的委托代理關係,而兩者目標函數並不是完全一致的,兩者間利益目標的衝突使得高管層出現道德風險成為一個必然。與逆向選擇不同,道德風險屬於事後信息不對稱。
代理人的機會主義行為往往會使其為了最大程度地增加自己的利益而損害委托人的利益。一方麵,外部投資者無法了解公司高管層是否存在高額的在職消費行為。公司高管層可能會存在利用現金流進行在職消費,創建“經理帝國”和過度投資等道德風險行為,這些行為最終將損害投資者的利益。另一方麵,外部投資者也無法知曉代理人是否存在偷懶的行為。尤其是當公司業績下滑時,由於外部投資者無法獲得公司的詳細信息,代理人會將業績不佳歸咎於行業的不景氣或其他不可控因素,而否認其行為的不努力。此外,由於逆向選擇而產生的自利行為(Self-Dealing)、費用轉移(Expense Shifting)、關聯交易(Related Transactions)、投資風險扭曲(Unreasonable Risks)與從眾行為(Herding)等都有可能對投資者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失。
道德風險的增加勢必會造成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不足,影響資本市場的效率和基本功能,造成資本成本的上升。外部投資者作為委托人,勢必希望能夠通過某種方式對處於信息優勢的高管層施加一定的影響,以保證自身的權益最大化。
要防範公司高管層的道德風險問題,盡可能的實現股東權益最大化,積極有效地進行自主性治理就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有效途徑。自主性治理可以有效的降低代理人的機會主義行為,減少道德風險,減少股東與代理人之間的代理衝突。David S. Gelb從代理理論角度出發,認為所有權與控製權的分離會增加代理成本。通過自主性治理,股東的代理成本就會降低,減少代理衝突,進而降低公司的權益資本成本。
3. 產權理論。根據《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所謂產權是指一種通過社會強製而實現的對某種經濟物品的多種用途進行選擇的權利。科斯是現代產權理論的奠基者和主要代表,並被西方經濟學家認為是產權理論的創始人。他的產權理論發端於對製度涵義的界定,通過對產權的定義,對由此產生的成本及收益的論述,從法律和經濟的雙重角度闡明了產權理論的基本內涵,其研究的側重點在於經濟運行背後的財產權利結構,即運行的製度基礎。
產權理論的核心是剩餘索取權,認為私有企業的產權人享有剩餘利潤占有權。伯利和米恩斯早在1932年就指出公司所有權和控製權將隨著現代股份公司股權分散而分離,公司的控製權事實上落到公司經營者手中。要有效的維護投資者的相關權益,就必須以強製性治理為基礎,以自主性治理為創新。根據產權理論,公司的經營以產權為基礎,投資者與公司在尊重產權的基礎上形成契約關係,並以此為基礎指定不完備契約。為了維護契約雙方的利益,信息披露就成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