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避孕藥及可的鬆在妊娠早期使用可以致畸:而其他雄性激素和雌性激素在整個妊娠期間皆不可使用。
非那西汀、水楊酸製劑(包括阿司匹林),在整個孕期皆不宜使用。
妊娠期間,並非皆忌用藥,在醫生正確指導下,選擇和掌握用藥時限,就可避免胎兒畸形和不良反應。
孕婦不能服用哪些藥物
妊娠期間,孕婦用藥是值得特別注意的問題,許多藥物對胎兒危害較大,甚至可導致流產、胎兒畸形。孕期禁用的藥物有:
四環素、鏈黴素、慶大黴素、新黴素等。四環素能造成胎兒短肢畸形,先天性白內障,妊娠末期服用可造成兒童期牙釉質發育不良。鏈黴素、慶大黴素類藥物可損害胎兒第Vm對腦神經,導致先天性耳聾。還可損害腎髒功能,新黴素可導致胎兒骨骼發育異常、腎肺小動脈狹窄、先天性白內障以及智力障礙等。
奎寧、氯喹乙胺嘧啶,會導致胎兒多發畸形,如耳聾、四肢缺損、腦積水等。
如氯磺丙脲、格列齊特(達美康)、格列喹酮(糖適平)等,可導致胎兒肢體畸形、唇裂、死胎等。
如苯妥英鈉、撲米酮(撲癇酮)、甲丙氨酯(安寧)等,可導致胎兒肢體、麵部及腦等的發育異常。
如放線菌素D(更生黴素)、環磷酰胺、5一氟脲嘧啶、塞替呱等,可導致無腦兒、腦積水、唇裂、腎及輸尿管缺損、四肢及眼部畸形等。
如乙烯雌酚、黃體酮、雄激素、可的鬆。口服避孕藥等,可導致胎兒生殖器官畸形,如女性胎兒男性化,男性胎兒尿道下裂等畸形。
如肝素、雙香豆素、阿司匹林、水楊酸製劑等也可致畸,並可誘發胎兒出血性疾病。
孕期應避免濫用藥物。如孕婦患病,應及時診治,能采取非藥物治療的則應避免使用藥物,在必須用藥的情況下,應謹遵醫囑,選擇對胎兒相對安全的藥物種類、劑量、給藥途徑和用藥持續時間。孕期患病,一味盲目拒絕任何藥物治療的做法不可取,甚至會對孕婦及胎兒造成更加危險。
中藥是不是絕對安全
中醫藥學在孕期用藥上有著豐富的經驗積累,也有嚴格的用藥原則,孕期服用中草藥必須對症,孕期補養用藥,應平和適中。具體而言,妊娠期間,凡峻下、滑利、祛瘀、破血、耗氣、散氣等作用的中藥,都要禁用或慎用,因為這些藥物作用可導致胎兒畸形、流產、早產,具體藥品有麝香、斑蟊、水蛭、虻蟲、商陸、巴豆、牽牛、大戟、三棱、莪術等。慎用藥包括通經祛瘀、破氣破血及辛熱滑利的藥物,例如桃仁、紅花、大黃、枳實、幹薑、肉桂、半夏等。為避免精神刺激,對孕婦原則上不宜針灸。
孕期不應濫用補養藥,因為懷孕後,陰血下聚以養胎,使孕婦機體處於“陰血偏虛,陽氣偏亢”的狀態,所以民間也有“產前宜涼”的說法。例如,人參雖是大補元氣之品,但孕後久服或用量過大,則可使“陽氣愈盛,陰血愈虛”,不僅對胎兒和孕婦無益,反而會加重妊娠嘔吐、血壓增高等現象,還有可能導致陰道出血、流產或胎兒宮內窘迫等。此外,如鹿茸、鹿胎膏、鹿角膠等溫熱補品,孕後也不宜服用。
中醫安胎,是通過調理孕婦的髒腑、氣血及經脈運行機製,使孕婦全身功能得到改善,胎兒也就自然得以安養,隻要運用恰當,對胎兒不會造成損傷,而且也不會強行保存應該被淘汰的異常胚胎。許多研究報道,經臨床追蹤觀察證實,中藥保胎後出生的兒童,智力和健康與那些未用藥正常妊娠後出生的兒童相同,未發現中藥安胎有明顯的不良反應。
孕婦是不是不能服用抗生素
俗稱的“消炎藥”在醫學上稱為抗生素。孕婦是不是完全不能服用抗生素,應該如何正確使用抗生素,是人們十分關心的問題。
孕婦使用抗生素一般分以下幾種類型:一種是可用,對胎兒無損害或損害甚微;
其次是慎用,對胎兒有損害,必須用時,可以短療程、小劑量使用;第三種是禁用,對胎兒損害嚴重,絕對不能使用。下麵就常用抗生素的這些使用情況分別闡述。
首選青黴素,青黴素對人類毒性很小。常用的有氨苄青黴素、羧苄青黴素,另外還有頭孢菌素類(如先鋒黴素等)。
氨基糖苷類藥物包括鏈黴素、卡那黴素、慶大黴素、丁胺卡那黴素,因對胎兒腎功能及聽力有損害,孕期慎用。如確需使用,應小劑量、短療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