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學會正確使用避孕套、陰道隔膜等外用避孕工具,否則就會造成避孕失敗。
如使用外用避孕工具萬一避孕失敗了(如避孕套破裂),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懷孕。
總之,避孕是一件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任何時候都不能麻痹大意。
人工流產後應注意哪些問題
人工流產畢竟是一種手術,為預防感染,盡早恢複健康,手術後該注意以下幾點:
手術對生殖器官是一種創傷,突然用人工的方法使妊娠終止,需要中樞神經係統、內分泌係統重新調整取得平衡。因此,術後應休息1~2周,使精神和體力得到休整並適當增加營養。手術後一兩天就上班不利於身體恢複。
手術後幾天內有少量陰道出血,屬於正常現象。如手術10天後仍有出血或血量多,伴有下腹痛,就要警惕有無吸宮不全的可能,應及時去醫院複查。
有重度宮頸糜爛,人工流產前即有陰道出血,吸去的組織不新鮮,或手術時間長,出血較多,或屬於高危人工流產範圍的受術者,術後均應使用抗生素。
如果妊娠反應不消失,或感覺下腹部繼續增大,有可能人工流產失敗,胚胎仍在發育,應複診檢查。
保持外陰清潔,出血未淨前禁止盆浴,1個月內禁止性生活,以免引起感染。
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免再次人工流產。
妊娠期間的用藥原則
藥物可以治療各種疾病,但是,用藥不當會給人帶來危害。特別是孕期用藥不當,會危及胎兒,使新生兒機體不全、畸形,造成終身殘疾,給社會、家庭和孩子帶來負擔和痛苦。
藥物對胎兒的影響可以是間接的,也可以是直接的。間接的影響如妊娠時,子宮體顯著增大,盆腔瘀血,常會使孕婦發生便秘,此時用強烈的瀉藥,會使子宮劇烈收縮而引起早產。藥物對胎兒直接影響最敏感的時期是在懷孕後2~9周,妊娠早期的藥物效應以致胎兒畸形為主。在妊娠的中、晚期,藥物對胎兒產生的不良影響主要是使胎兒發生功能障礙和中樞神經係統發育障礙。
為了確保母親、胎兒安全,孕婦孕期用藥需遵循以下原則:
孕期不要隨意用藥,用藥不當對胎兒的有害影響包括致死、致畸、致病以及生長發育障礙等,不是確實需要盡量避免用藥。
當因患病確實需要用藥時,應選擇療效確切且對胎兒比較安全的藥物,也就是說,權衡利弊,選擇對母親、胎兒健康有最大的好處、最小的危險的藥物。
孕婦可以服用哪些藥物
藥物引起胎兒畸形,屢有報道。有一些孕婦,生病怕就醫,唯恐用藥後引起不良影響,結果輕病變重病,遭致不幸。
其實,造成胎兒畸變的因素是多方麵的,藥物隻是諸因素中的一種。
就藥物作用來說,還有機體方麵的因素,如妊娠期限、胎盤情況、遺傳素質和個體差異,以及藥物本身的因素等。
藥物影響胎兒,有一定的時限性。受孕後2周內是胚胎各器官發育形成的階段,此階段對藥物最敏感。而妊娠後期,胎兒器官已基本形成,引起畸胎的可能因素會減少。
有的藥物影響胎盤功能而間接影Ⅱ向胎兒。還有的藥物直接收縮胚胎血管,使胎盤功能降低,胎兒因營養不良而導致智力低下、畸形甚至死亡。
此外,藥物還可影響染色體,誘發畸胎的形成。
藥物分子量小的就易於進入胎兒體內,解離度低、脂溶性大的藥物(如磺胺類)也容易進入胎兒體內。
對胎兒有害的藥物是極少數的,而且還受種種因素影響。妊娠某一時期用藥對胎兒不利,另一時期應用則無妨。例如:
抗生素類
氯黴素、新生黴素在妊娠晚期使用,對胎兒有害。大環內酯在妊娠初期3個月內使用,對胎兒有影響,其他時期使用影響較小。紅黴素、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頭孢噻吩(先鋒黴素I)在懷孕任何時期皆不宜使用。而青黴素則無影響。
磺胺藥類
特別是長效磺胺,在妊娠頭3個月內應用有害。
特別是在妊娠早期使用,肯定有害。
而其他時期,在醫生指導下可選擇使用。
沙立度胺(反應停)在懷孕早期使用,易致畸;氯丙嗪、苯巴比妥、氯氦(利眠寧)、甲丙氨酯(眠爾通)等,妊娠期間皆不宜使用;地西泮(安定)在妊娠晚期,最不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