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一旦患上感染性發熱疾病,應積極采取物理降溫措施。
孕婦除應避免發熱性疾病外,還應避免其他導致體溫升高的因素。在孕早期,孕婦如果受到物理性有害因素影Ⅱ向,如洗過熱的熱水浴、盛夏中暑、高溫作業、劇烈運動等,都能使體內產熱增加或散熱不良,從而導致高熱。早期胚胎生活在高溫環境下,極易受到傷害。物理性的有害因素會殺死正在分裂的細胞,使細胞停止發育,特別是胎兒的中樞神經係統最易受到損傷,造成畸胎,嚴重者能導致胚胎死亡。孕期每天在熱水浴中持續沐浴40~60分鍾的女性,畸胎率明顯升高。
雖然孕中期胎兒各器官基本形成,不可能發生大的結構畸形,但發熱能損害胎兒大腦,造成出生後孩子有癲癇、智力低下等。
什麼是胎動
胎兒在腹內的活動簡稱為胎動。胎動是胎兒生命客觀的征兆之一,常能靈敏地反映出胎兒的生命狀況。胎兒活動度與胎盤血管的功能狀態有密切關係。某些病理情況和胎盤功能障礙、臍帶受壓等都可導致胎兒在子宮內缺氧,使胎兒生命受到威脅,胎動次數因此減少,胎動甚至比胎心更容易發生變化。妊娠月份,每日時辰,羊水多少,孕婦的姿勢,孕婦的情緒,聲、光、鎮靜劑以及吸煙等都可使胎動發生改變。
當胎盤功能發生障礙、臍帶繞住頸項、孕婦用藥以及胎兒畸形時,則會引起不正常的胎動。胎動的變化除次數外,還表現在胎動的性質上。胎動的類型很多,一般是蠕動狀的、波浪樣的,或有“拳打腳踢”。多以身體縱軸為中心左右移動,也可來個90°或180°的轉體運動,也可有強烈的或掙紮樣的、呃逆(打嗝)樣的、推扭或“顛簸”樣的胎動,或呈現孱弱的胎動。強烈的、推扭樣的胎動是胎兒宮內窘迫的象征,而微弱的胎動卻是不祥之兆。
通常在妊娠16~20周,胎兒開始有能被母親感知的胎動;到第28周後,隨著腹部增大,胎動幅度也逐漸增大,甚至能在腹壁上見到、摸到胎動;到第29~38周時,胎動頻率達到高峰;以後又稍減弱,直到分娩。
正常胎兒1小時胎動不少於3~5次,12小時胎動數為30~40次。胎動的次數也不是恒定不變的,在妊娠28~38周,是胎動活躍的時期,以後有所減少。這是由於胎兒體積增大,羊水量相對減少,胎兒被緊緊包裹在子宮內的緣故。胎動次數在一天內的變化規律是,晚上明顯增加,午夜後顯著減少,早晨有所增加,上午較少並有波動。胎兒的醒睡周期與新生兒相似,一般為20~60分鍾。在胎兒覺醒時,胎動多而強,睡眠期則胎動少而弱,或完全沒有胎動。孕婦不可能一天24小時觀測胎動,從懷孕6個月開始到臨產前,適合采取早、中、晚各測1小時胎動的方法,然後再把3次的胎動數相加,乘以4,就代表12小時的胎動數了。測胎動時平穩呼吸,左側臥位或半臥位,用一隻手扶在腹壁上潛心體會,可用一些小物件如小扣子、棋子等幫助計數,以免數錯。如果每日3次測胎動做不到,可以選擇晚上臨睡前固定時間測定。如果連續幾天12小時胎動數平均30~40次,表明胎兒在宮內生活良好,胎動過多或過少都要特別重視。
若12小時胎動數少於20次則為異常,少於1 0次則說明胎兒有危險,在子宮內有缺氧現象,應立即去醫院就診。如果在一段時期內胎動超過正常次數、胎動特別頻繁、無間歇地躁動,也是宮內缺氧的表現。胎動次數明顯減少或停止,是胎兒在宮內重度窒息的信號。孕婦自我覺察到胎動強度改變,或越到後來強度越弱,一天不如一天,也是一種不良征兆,應請醫生診治。
妊娠28周後,胎動部位多在中上腹,很少出現在小腹下部。如果小腹下部經常出現胎動,則要懷疑有異常,常表明胎位不正(臀位或橫位),容易造成分娩困難,應及時就診。
胎動有規律嗎
在妊娠16周時,部分孕婦能感覺到胎動。到妊娠20周時,絕大多數孕婦可感到明顯的胎動。胎動在妊娠28—38周最為頻繁,以後稍有減少,如妊娠過期胎動會進一步減少。
一般胎動每小時3~5次,12小時胎動次數在30~40次。正常妊娠情況下,一晝夜間胎動次數和強度有一定的變化,早晨胎動次數較少,從下午6時以後逐漸增多,到晚間8~11時胎動較為頻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