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承銷商聲譽對IPO回報影響的研究(3 / 3)

(3)投行所在證券公司的排名。例如吳淑琨等(2005)使用長江證券對券商的排名衡量投行聲譽。但在我國投行隻是證券公司的一個部門,投行的聲譽不見得與證券公司的聲譽一致。此外,即使投行的聲譽與證券公司的聲譽一致,現在我國也沒有權威的、公認的券商排名。

回顧西方學者對承銷商聲譽和IPO企業質量之間關係的論述,我們可以得到一個重要推斷:承銷商聲譽與IPO企業質量之間正相關關係的存在,表明承銷商的聲譽等級具有重要的信號顯示功能,投資者可以根據承銷商的聲譽等級來甄別其所承銷的IPO企業質量的好壞,承銷商聲譽機製的這種信號顯示功能對證券發行市場的有效性非常重要。

四、我國承銷商聲譽等級排名的基本狀況

迄今為止我國沒有任何一個學術團體和研究機構提供像美國Carter-Manaster那樣的專門針對承銷商聲譽的排名係統,這與我國IPO的發行公告和美國的IPO墓碑公告的格式不同相關,也與我國證券發行市場的發展曆史不長有關。因此,我國現有的有關承銷商聲譽等級的排名都是按照各承銷商的業務量計算出來的,基本類似於M-W排名係統。

在我國,對承銷商聲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首次公開發行(IPO)過程中市場對承銷商聲譽的短期價格反應方麵,如田嘉、占衛華(2000)、陳海明、李東(2003)以及俞穎(2005)對不同期間投行聲譽與IPO折價之間關係進行的研究。研究結果與西方理論有很大的差異:除了俞穎(2005)發現核準製下投行聲譽和新股發行折價負相關之外,其餘的研究結果都沒有體現出與西方理論一致的顯著關係,有時甚至得出的是相反的結論。

另外,劉江會(2004)對我國承銷商聲譽與承銷服務費用之間的關係進行了研究,其研究結果表明,盡管兩者顯示了正相關關係,但不顯著。徐浩萍、戴曉娟(2005)對投行市場份額與發行公司配股後長期業績的研究也沒有發現顯著的相關關係。金曉斌等(2003)按照投行的市場份額分組,大投行承銷業務的新股發行折價比中小投行大(南方證券除外),但在控製了相關變量的回歸檢驗中,投行聲譽與新股發行折價之間關係不顯著。同時,該研究還發現,1996-1999年投行聲譽與發行公司上市後三年的資產回報率之間沒有顯著聯係,而1999年以後正相關關係趨向於顯著,但不穩定。

五、目前我國對承銷商聲譽與IPO企業質量的研究存在以下問題

研究較少,而且研究結論不統一;研究樣本沒有係統針對創業板開板後的市場研究。作為一個重要的市場,有必要研究創業板市場下承銷商聲譽機製的運行效果,從而為進一步改進保薦製度,提升承銷商執業質量提供依據;上述研究中對IPO企業質量的衡量,或者使用ROA,或者使用長期回報作為替代變量,但一方麵,企業質量不僅僅包括盈利能力,也同時應該從償債能力、營運能力進行綜合分析,另一方麵,在我國股票市場與西方成熟市場仍有一定差距的情況下,長期回報是否能真實反映企業質量仍需審慎。

【參考文獻】

[1] 蒙湘林:淺談承銷商聲譽和IPO企業質量關係[N].證券時報(第A07版),2013(1).

[2] 蔣倩雲:承銷商聲譽對我國創業企業IPO定價、初始與長期回報影響的實證研究[D].南京大學,2012.

[3] 施海娜、徐浩萍、陳超:中小企業股權融資中投資銀行市場競爭力構建與作用[J].金融研究,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