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認證中介理論的推論
“認證中介理論”實際上蘊含著這樣三個推論:其一,聲譽資本是承銷商作為第三方向投資者傳遞有關發行企業內部信息的前提,因此也是承銷商發揮“認證中介”職能,緩解證券發行市場信息不對稱的基礎;其二,承銷商出於對自身聲譽和未來收益的關切,往往會規避風險較高的發行,這意味著聲譽等級高的承銷商總是挑選那些經營績效優良,市場前景看好企業的IPO進行承銷,因此越是聲譽高的承銷商,越是會選擇更嚴格的標準來評估IPO企業的價值,在這種情形下企業在進行IPO時可以通過選擇高聲譽的承銷商來向投資者傳遞關於自身價值的信息,所以承銷商的聲譽等級與IPO企業質量之間存在一種正相關的關係;其三,承銷商的聲譽等級具有信號顯示的功能,投資者根據承銷商的聲譽等級來甄別其所承銷的IPO企業質量的好壞,承銷商聲譽機製的這種信號顯示功能對證券發行市場的有效性非常重要。
上述關於承銷商聲譽與IPO企業質量之間的關係是對成熟市場的分析而得出來的結論,而較之成熟市場而言,新興市場有其自身的特征,這些特征可能導致新興市場中承銷商的聲譽與IPO企業之間的關係與成熟市場中有所不同。一般認為,新興市場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更加嚴重,信息生產和轉遞的效率都很低,在新興的資本市場中,投資者要收集和處理反映發行企業價值的信息所需要的時間和成本都要遠遠高於成熟市場。因此,從投資者的角度而言,新興證券市場中承銷商的聲譽對於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顯得更為重要。但在一些效率低下新興證券市場中,由於發行企業和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如此的嚴重,以至於在這些市場上承銷商的聲譽不像成熟市場那樣能夠有效緩解這種不對稱性信息。因此,認證中介理論關於承銷商聲譽與IPO企業質量之間關係的有關結論是否適用於我國還有待檢驗。
3、承銷商聲譽的度量
現有文獻中,衡量承銷商聲譽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C-M法。IPO時發布的墓碑公告(tombstone)中承銷商排名,Carter和Manaster(1990)根據該排名為投行打分作為聲譽代理變量,這也是國外文獻中使用較多的衡量投行聲譽的方法。但我國不存在所謂的墓碑公告。
(2)M-W法。市場份額排名,Megginson和Weiss(1991)以各承銷商在證券承銷市場中的份額作為承銷商聲譽的衡量指標,市場份額越大的承銷商聲譽也越高,這是我國相關研究中普遍使用的代理變量。在中國特殊的製度背景下,承銷商市場份額的擴大並不一定意味著執業質量的提高,而含有較多的噪音,因此單獨使用市場占有率不足以反映承銷商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