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營經濟創造良好發展環境
執政與行政
作者:本刊記者
促進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必須重視民營企業的發展。兩會前夕,記者拜訪到長期以來關注和研究民營經濟的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
◎ 記 者:首先,請您談談現在民營企業麵臨哪些問題?
厲以寧:根據調研,中國的民營企業麵臨著八方麵的困難。第一,成本上升,特別是用工成本上升。某些地方還出現招工難的現象。第二,受國際經濟的影響,經營出口業務的民營企業普遍感到訂單大幅減少。第三,人民幣彙率升值,加重了經營出口業務的民營企業負擔。第四,融資難的問題迄今未能緩解。有些民營企業無法從金融機構順利貸款,隻好借貸利率很高的民間貸款。第五,稅費負擔依舊沉重。第六,相互拖欠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第七,盡管“非公經濟36條”出台已經9年,但民營企業應得的公平待遇原則仍未落實。第八,民營企業擴建和新建工程審批難的問題依然在某些地方存在。這些困難如果長期得不到解決,將不利於中國經濟發展。
產權保護上也問題挺多。第一,某些地方的政府部門不講誠信,不履行承諾,使民營企業遭受巨大損失。當初為了吸引外地的民營資本前來投資,地方政府部門作出不少承諾,甚至還簽了協議。但一旦民間資本進入了,建成後投產了,原來的地方政府部門負責人一調走,新任的地方政府部門負責人以種種理由不承認過去的承諾或已簽訂的協議。第二,地方政府部門以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公益事業開展為由,不斷讓民營企業解囊相助。第三,翻舊賬。有些地區的民營企業被扣上侵占國家或集體資產的帽子,財產全部或部分充公。
◎ 記 者:政府應該從哪些方麵支持民營企業的發展?
厲以寧:政府應當正視自己的責任,應當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對於民營企業的產權保護,政府一定要依據法律法規。如果新任地方政府負責人認為前任地方政府負責人同民營企業簽訂的合同確有不妥之處,損害了國家利益,或有行賄受賄行為,那應通過法院來解決,而不能由新任地方政府負責人一個人說了算。“少一些審批,多一些監管”是不少民營企業家的呼籲。
行業壟斷現象一直受到人們關注,我在調研時聽到三種說法:一是細則還未出台。2010年出台了“非公經濟新36條”,但相關行業的民營企業認為,過於籠統、含糊,沒有解決某些領域實際上的準入問題。二是領域準入問題之所以難解決,主要同地方保護主義有關。三是行業壟斷以提高準入門檻作為借口。
為民營企業家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是關係中國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大事。我認為排在第一位的是產權安全,這是最重要的問題。第二位是減少稅費負擔,如果民營企業賠本經營,還有什麼積極性可言?
◎ 記 者:請您談談民營企業應當怎樣自我調整、自我完善來適應新形勢?
厲以寧:民營企業體製轉型已刻不容緩。第一,轉變企業發展方式、推動企業發展同產權清晰和產權明確界定有直接的關係。第二,走出發展新路同企業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直接有關。如果是家族企業,並未改組為上市公司,仍由“家長”說了算,這樣的決策是會給企業帶來困難的。
民營企業家要有現代企業家理念。現代企業家理念同小商人意識、小業主意識的深刻區別是產權意識、風險意識、創新意識、團隊意識。這四種意識正是現代企業家的大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