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這樣的探索活動中不光學會了自己思考問題,而且通過動手之後,了解了各種材料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混合使用,從而達到一種或多種效果。因此,我們的家長必須多帶孩子進行一些探究性的遊戲活動、感知活動、操作活動,家長不要怕麻煩而剝奪孩子們感知操作的權利,讓孩子生活的空間杜絕乏味和平凡。
(2)鼓勵孩子尋找問題的答案
作為家長,應該協助孩子收集和組織有關資料,盡可能的提供探索發現的依據,不要一味的限製孩子尋求答案的途徑,鼓勵自己的孩子主動的根據自己對問題內容的不同理解,對自己需要的材料,用各種方法分析和歸類。
(3)要多給幼兒提出問題
家長可以設置情境,啟發、引導孩子通過自己思考、操作以及和他人的交往獲得知識、解決問題。
例如,可以就“水”提問題:水有什麼用途?什麼東西在水裏漂浮?水為什麼會變冷?水可以有哪些顏色?水裏通常有什麼東西?同樣,可以就火、沙子、汽車、自行車、磚頭、花、樹等題目向孩子提問。再如,可以向孩子提“有什麼用?”一類的問題,如:筷子有什麼用?鈕扣有什麼用?紙張有什麼用?繩子有什麼用?釘子有什麼用?又如,可提問“怎麼辦?”一類問題。如:餓了怎麼辦?渴了怎麼辦?迷路了怎麼辦?世界上沒有太陽怎麼辦?
對上述各類的每一個問題,要求孩子答得越新奇越好。家長要注意不要用大人的思想去限止孩子開闊的思路。因為創造性思維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一種異想天開,並非都很符合邏輯。
要鼓勵孩子獨辟蹊徑,與眾不同,甚至獨立做到“一題多解”。
正確教育子女的方法,我認為最主要的應該是愛和嚴相結合。在生活上既要給予子女適當的父母之愛,在政治上又要嚴格要求他們,特別要舍得讓他們到艱苦環境中去鍛煉,在風雨中成長。這才是真正的愛。隻有這樣才能鍛煉出人才,成為真正有作為的人。
——吳玉章(中國教育家)
7.多方位培養孩子的思維能力
思維是大腦對客觀事物的感知進行整理、分析、比較、綜合、判斷、推理等一係列活動,以明了其本質及其發生規律的理性認識過程。而思維能力的培養,首先要認識到孩子思維能力是有他的階段性與內在規律的。例如,從出生到兩三歲,處於感覺動作思維階段。孩子在這段時期裏,是利用感知覺和動作來認識事物的。他們要認識事物,離不開觸、摸、拉、推、扔、敲等動作。例如感知用筷子敲打碗可以發出聲響,用手使勁推門時門會打開。3歲至7歲,處於具體形象思維為主的階段,即能利用語言、事物的表象或形象進行思維。7歲至14歲,進入以抽象邏輯思維為主的階段,可以進行思考、探索。因而我們必須遵循這一思維發展的規律來培養孩子的思維能力,不能越級進行超前的訓練。
(1)應盡量調動孩子的感覺器官
人的思維活動不是憑空產生的,它是通過實踐,在積累大量感知材料的基礎上加工而成的。因此,對待幼兒,最好采用一些直觀法,如參觀、瀏覽、直接接觸各種實物,盡可能通過自己的親身經曆感知到更多的知識。幼兒感知到的知識越多、越正確,他們的思維能力就越強。
(2)要啟發孩子積極思維
要給孩子充分思考問題、提出問題的機會。為了達到這個要求,必須善於啟發孩子積極思維,例如給孩子提出任務,並精心設計,創造條件,使他們不依賴大人,而靠自己動腦筋、想辦法去解決問題。有時候,孩子在解決問題時,雖然遇到較大的困難,但家長和老師也不宜急於直接回答,可以用類比的方法去啟發他們自己去找出正確的答案,隻有讓孩子通過自己的努力去解答家長或老師提出的問題,才能真正有效地鍛煉和提高他們的思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