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吳心裏仍然不高興。有一種老江湖被菜鳥耍了的感覺。

“協議怎麼寫並不重要,”吳說,“我們之間的協議,說到底是君子協議,不可能寫得那麼詳細;寫得太詳細,就不像兄弟了。”

“那是,那是。大哥說的是。”林中趕緊應道。

“說實話,你之前的林瑞公司是沒有資產的,”吳說,“如果你成立中榮公司的時候,發起人不是你個人,而是林瑞公司,也就是把林瑞作為中榮的母公司,我們仍然執行之前的協議,不管工廠賺多少錢,我仍然是每月拿固定分紅一萬元,其實並不影響你的利益,不是更好?”

“是是是,大哥說得對,確實是我考慮不周。”林中說。

“不是考慮不周,是考慮得太多了吧?”吳輕聲問。

“是是是,是我多心。”林中說,“我把問題想得太複雜了,怕告訴大哥後,萬一大哥不同意,我就開不成工廠了。”

“哦?我有那麼大的影響力?”吳說。

“當然,”林中說,“不告訴大哥,先把工廠開起來,萬一失敗了,我一個人承擔。如果做好了,再告訴大哥,給大哥一個驚喜。”

說得好聽!吳心裏想,你這點小心眼,我還看不出來?

不過,事已至此,就隻能往最好的方向糾正,而不是讓對方下不來台。不能為了出氣而影響雙方的合作。

“小林啊,”吳說,“我老了,想休息了,不想有所作為了。要不然,在深皇集團,我賴著不走,也沒人敢動我。”

“那是,那是。大哥是深皇的元老。”林中趕快說。

“元老談不上,但那麼大的深皇集團,我從發展委下麵投資部經理做起,一直做到董事局主席助理兼辦公室主任,進入集團的核心層,成了發展委主任的上級,並不是我有多麼硬的後台或者是會拍馬屁吧?”

“是能力,大哥的能力。”林中說。

吳擺擺手,說:“錯,不是能力。能進深皇總部的人,都是有能力的。”

“那是……”林中不敢亂說了。

“是做人。”吳說,“關鍵是做人。其實做什麼都是做人。尤其是做老板,更是做人。小林啊,說句掏心窩子的話,我真的發現,人這一輩子,關鍵是做人。比如我把錢借給你,向你的公司投資,其實看重的還是你這個人啊,相信你會做人啊。”

“感謝!感謝!”林說,“我還年輕,在做人方麵還要向大哥學習。請大哥多批評、多指教。”

“你知道做人的關鍵是什麼嗎?”吳問。

“大哥請講。請講。”

“換位思考。”吳說,“就是站在對方的角度看問題,考慮對方的感受。你換位思考一下,假如你是我,說好了要和別人一起投資辦廠,結果,一百萬資金出了,廠子也辦起來了,卻與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你既不是直接股東,也不是間接股東,你自己怎麼想?”

林中的額頭開始出汗,吳冶平也見好就收,他像有經驗的大律師那樣,在詢問對方一個關鍵問題並得到滿意回答之後,立刻說“我沒有問題啦”。這時候,吳一抬手,看看腕上的金表,說:“啊,時間不早了,我該回去了。”

“這就走?”林中似乎還沒有反應過來,說,“吃了飯再走吧,我請大哥吃飯。”

“不了,”吳說,“吃過飯天就黑了,我不喜歡開夜車。”

林中說:“沒關係,我讓司機送您。”

吳說:“那何必呢,我們兄弟之間還在乎一頓飯?”

林見留不住,就說:“那我送送您。”

吳略微想了想,說:“也好。你把我送到高速路口。我怕自己找不到。”

吳剛剛回到深圳,林的電話就追過來。

吳料到林中會打電話過來向他解釋的,但沒想到這麼快。

解釋什麼呢?吳不想聽林的解釋,他想看到林的行動,看林拿出什麼具體的糾正或補救的辦法來。

不外乎兩種方式,吳冶平猜想。一種是立刻糾正錯誤,把中榮公司的股東由林中個人換成林瑞公司,這樣,等於工廠也有吳冶平的一份,準確地說也有吳冶平百分之二十的股份。這種糾正對林中沒有任何損失,因為,按照當初他們雙方的協議,無論公司經營狀況好壞,當然也包括無論公司下麵是不是有工廠,吳冶平都是每月領取固定分紅一萬元,但這樣的糾正會讓吳冶平心裏舒服一下。起碼,他入股林瑞的五十萬並不是買了虛股,而是擁有實業的實股。

另一種方式是在中榮公司股東裏麵加上吳冶平的名字,後麵作為借款的五十萬轉化為中榮公司的股份,同樣是拿每月一萬元的固定分紅,同樣是年底根據效益適當追加分紅。如果這樣,吳冶平的實際收入或許少一點,但可以終身製,並且有實業作抵押,感覺安全一些。不過,這種方式有一個麻煩,就是不好確定吳在中榮公司的股份。林瑞公司是虛的,林中說淨資產二百五十萬就二百五十萬。中榮公司是實的,總共有多少萬資產是能計算出來的。按照吳冶平下午所看到的情況,估計廠房裝修和設備投資在一百五十萬左右,那麼,吳冶平的五十萬就要占公司股份的三分之一,林中舍得給吳冶平三分之一股份嗎?難道這才是林中“忘記”告訴吳冶平的真正原因?

果然不出吳的所料,林中簡單寒暄幾句後,直奔主題,說了想糾正或者補救的方式。但是,令吳冶平始料不及的是,林既沒有采用吳設想的更換股東方式,也沒有說到為中榮公司增添股東的方式,而是說了吳根本沒想到的第三種方式。

林說,他在注冊中榮公司的時候,最初是想讓林瑞公司作為發起人的,但如果那樣做,手續就非常麻煩,需要直接注冊有限責任公司,需要同時通過消防和環保兩個部門,需要花很多錢,耽誤很長時間。而如果以他個人作為發起人,則可以先注冊成小規模企業,等運作一段時間後,再轉換成有限責任公司,簡單許多。

吳聽了覺得有一定的道理,他甚至覺得是自己錯怪了林。

林中繼續說,因為工廠的效益確實不敢保證,所以,他也不敢拉大哥入股中榮,還希望大哥理解。

吳冶平一想,也是,如果當初林中真拉他入股中榮,建議他的五十萬借款轉為中榮廠的股份,他可能真不一定會立刻答應,畢竟,作為小規模企業的中榮公司,雖然實際資產超過一百萬,但注冊資本最初隻有五萬,運作一段時間之後才轉換成注冊資本五十萬的有限責任公司。吳冶平的五十萬如果一開始就投進去,賬麵上卻隻能顯示兩萬,不是更不安全?

最後,林中說:“如果大哥真想做,我有更好的建議。”

“什麼建議?”吳問。

“投資前道。”

“前道?”吳不解。

“這是我們業內的說法,”林解釋道,“後道是生產電子元件的,前道是生產電子芯片的。芯片在前,所以叫‘前道’。”

“前道工序後道工序的‘前道’?”吳問,“你是說我們再另外投資一個工廠,生產芯片?”

“對。”林中說,“前道比後道賺錢。”

接著,林中就反複說明前道如何如何賺錢。說他一個朋友,準確地說是當初他們台資企業的一個陸方副總,也辭職出來自己辦廠了,但他辦的不是後道,而是前道。剛辦廠的時候,欠了一屁股債,不到兩年,就開上路虎了,眼下正籌劃公司上市等等。

“我現在的中榮就是買他的芯片。”林中說。

這有可能,吳冶平想。吳雖然是師範學院畢業的,但他學的是物理,算是半個“理工科”。加上來深皇集團之初在港資廠當過生產主管,對“前道工序”“後道工序”的概念並不陌生。他相信生產芯片的利潤確實應該更高一些。但是,“前道”的技術含量高,估計投資也大,所以,門檻也高啊。

“你有這項技術嗎?”吳問。

“我當然沒有,”林說,“但可以請人啊。我在這行幹了這麼多年了,認識很多人,想請一個人很容易。”

吳想了想,說:“不行,請人不行。拉一個懂行的人入股還差不多。”

“對,還是大哥說得對。長期請人不是辦法。要做,我們就拉一個掌握技術的人入夥。”林中說。

一聽林講“還是大哥說得對”,吳立刻警覺起來。他感覺有些不對勁。怎麼說著說著,話題被繞到投資前道上麵去了?而且,按照林中“還是大哥說得對”的說法,就會把林中自己的想法轉換成是“大哥”的想法,而他所做的一切,似乎是按照“大哥”的指示執行了。

吳決定趕緊打住,這是吳冶平在職場的經驗,一旦發覺不在自己的語境中,最好的辦法就是要求“暫停”。

“啊呀,”吳說,“我有些累了,今天先聊到這裏吧,還沒吃晚飯呢。”

他們之間沉寂了一段時間,或者說是“冷”了幾天。但吳冶平畢竟還是林瑞公司的股東,他們之間畢竟還存在債權債務關係,不可能“冷”得徹底,所以,仍然聯係。

說實話,這段時間吳冶平主動聯係林中的時候多,林中主動聯係“大哥”的機會少,可能是林確實比較忙吧。但隻要吳主動給林打電話,林中都十分熱情,開場白是:“大哥好!我正要向您彙報工作呢!”吳冶平明明覺得很虛偽,但聽上去仍然有些溫暖。畢竟,他離職了,在家等退休了,已經沒有人向他“彙報工作”了。每次通話,林中都說“形勢大好”,說他又接到某個大單了,生產任務根本完不成等等。每次聽到這些,吳冶平多少有些高興。因為他一貫信奉“客戶第一”,隻要有足夠的訂單,企業就確實“形勢大好”。這樣,他的資金就很安全,他的分紅和利息就更有保證。

也不盡是虛的,也有實的。比如每月8號,林中都在上午準時把利息和固定分紅打到吳的賬上。每次吳從手機上看到銀行的提示短信,都獲得一絲安慰,都想起林中的好處。想著自己是過來人了,做人要寬容,林中是人,不是神,他身上肯定有許多缺點,但隻要在資金的問題上能嚴格遵守信用,自己就不必苛求他在其他方麵都很完美。說到底,自己與林的關係是“金錢關係”,到目前為止,林雖然在私下辦廠的問題上做法不妥,在事後的補救措施上沒有讓吳冶平看到足夠的誠意,但在最關鍵問題上,也就是錢的問題上,還沒有失信於“大哥”。

這期間,吳冶平又去了惠州一次。因為林中為兒子辦滿月酒,特意請了他。吳如果不去,就好像舍不得出紅包了,所以必須去。本來,吳冶平完全可以自己開車去的,但林中很熱情,專門跑過來接。去了之後才發現,辦滿月酒是假,借機拉近與客戶的關係是真。除了吳冶平,其他幾乎全是客戶。

林對吳的接待似乎比客戶更殷勤。比如從惠州回深圳,本來讓司機送一下就可以,但林中堅持親自送吳回來,讓吳除了溫暖之外,還多少有些不好意思。路上,吳主動問起投資“前道”的事情。林中眉飛色舞說了許多,歸納起來,最重要的是兩點。第一,因為國家建設新農村的“村村亮”政策,他們生產的電子元件供不應求,且呈逐年上漲的趨勢;第二,前道太賺錢了,毛利達到百分之六十,再不上馬,機會或許轉瞬即逝。所以,他打算提前上“前道”,今天請吳冶平來吃酒,就是打算當麵向“大哥”彙報這件事情。

“你有錢了?”吳問。問完又察覺自己說話不嚴謹,應該問“資金問題是怎麼解決的”比較準確。

但林中不介意,他說:“我哪有錢。拉投資唄。”

“誰?”吳問。

林說:“那個坐你旁邊的老頭,嘉順科技的徐總,你記得嗎?”

“他?”吳問。

“是。”林說,“還有您對麵的馬總,我旁邊的周總,他們都有投資意向。特別是徐總,他好像和您交換名片了吧?投資意向十分堅決。”

“哦,”吳心裏忽然有些醋意,問,“他們打算投資多少?你們之間怎麼合作?”

“還在談。”林說,“所以我要先向大哥彙報,聽聽大哥的意見。”

吳聽得出,林中顯然接受上次投資辦中榮廠的教訓。想著知錯就改還是值得表揚的,自己不必耿耿於懷。

回到深圳,吳冶平先是根據徐總的名片上網檢索了一下,了解到嘉順科技是一家在創業板上市的高科技企業,徐總是該公司的總工程師。再打開嘉順科技的網頁,證實公司的產品確實用到中榮目前生產的電子元件上。

吳決定直接與徐總接觸一下。他後悔沒有與更多的人交換名片。主要是自己使用的仍然在深皇集團擔任高管的舊名片,每次與人交換的時候,都要特別說明一下,很尷尬。所以隻與旁邊的徐總交換了一張,要是當時與更多的人交換,估計了解的情況會更加全麵。不過沒關係,徐總的身份已經得到確認,且徐總比吳更年長,這個年紀的老知識分子估計不會與林中合夥騙他。再說,也騙不了,投資入股,是需要動用真金白銀的,隻要錢是真的,就假不了。

吳此時想打電話給徐總的動機,主要是想驗證林中的話裏到底有多少水分,他似乎對林中背著他辦中榮公司的事情沒有完全釋懷。他似乎已經原諒林中了,但原諒並不等於忘卻,好比中國放棄了日本的戰爭賠款,但並不等於忘記了那場戰爭。吳想通過核實林中話中的水分,判斷在中榮問題上林中的解釋到底有多少誠意。

吳等了兩天才給徐總打電話。不是沒時間打,是不希望讓對方感到他很急,更不希望讓林中感到他很在意這件事。

徐總很客氣,簡單寒暄之後,吳問起投資前道的事情。他最希望徐總回答說根本不知道這件事情,或者僅僅是知道,根本沒有作出決定,完全不像林中所描述的“投資意向十分堅決”。如果這樣,吳冶平就相信自己基本上已經把林中看透,就會找理由逐漸把借給林中的錢收回來,甚至把已經入股林瑞的資金撤回來。

但是,徐總說:“啊,是,不是我投資,是我兒子投資。我本人作為嘉順科技的高管,不方便這麼做的。”

徐總的回答已經證實了林中的話,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不是“投資意向十分堅決”,而是已經決定投資了,隻是為了規避某些政策,用他兒子的名義投資罷了。

吳又進一步問了投資這種電子元件和芯片回報率的情況。徐總顯然比他懂行,說話也比林中客觀。徐總說生產這種電子元件的利潤率並不高,主要是做量。近些年中國搞新農村建設,加上災難性天氣不斷,這種保護性電子元件消耗量很大,需求量更大,呈持續上漲趨勢。所以,至少在未來六年之內,投資風險不是很大。至於生產芯片,也就是前道,徐總說這項技術之前一直被台灣或國外壟斷,國內自主開發並生產的情況比較少,所以具體利潤率他也不是很了解,但憑常識,生產芯片的利潤肯定高於生產元件。

證實林中沒說假話,吳冶平的心情爽快許多,或者說釋然不少。他甚至部分相信林在私下辦廠的問題上並不是存心欺騙他,而確實是因為林沒有把握,為了避免幹擾,所以才沒事先告訴吳。

如果真是這樣,吳冶平想,那麼林中當初這麼做不僅不是不厚道,相反,是好心了?

看結果。吳又想,結果是到目前為止,雖然林中辦中榮廠事先沒有告訴吳,讓人心裏不爽,但並沒有損害吳冶平的實際利益。今天回過頭來看,即使當初林事先告訴吳,又能怎樣?難道吳會阻止林辦廠?或者提出必須讓林瑞公司作為發起人?估計不會,就是吳真的這麼要求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會因為手續麻煩而放棄。

林中再次約“大哥”出來坐坐,地點仍然是位於吳冶平家附近的茶餐廳。

這次他是專門向吳彙報投資前道的事情。

林說資金問題已經解決了。就是上次一起喝滿月酒的幾位老總,還有浙江寧波的一個大客戶。上次因為路途太遠未能來惠州,“大哥”沒有見到,其他幾位“大哥”都認識。

林中明確表示,上次投資後道,事先沒有向大哥彙報,非常對不起。這次接受教訓,事先向大哥請示,還望大哥能原諒他上次的魯莽。

林中這樣一說,吳冶平就真的有些不好意思了。他馬上糾正說:“講‘請示’言重了。做人要守本分,我的本分是當好你的顧問。所以,在作重大決定之前,我幫你參謀一下還可以。”

“是請示,是請示。”林說,“‘參謀’的意見僅僅是參考,而‘請示’的意思是大哥您擁有否決權。如果大哥堅決反對,這個項目我就不做,至少暫時不做。”

盡管有些誇張,但因為“正誇張”,讓吳冶平聽了舒服。仔細一想,可能真是這麼個理,如果吳堅決反對,估計林真的會不做了,至少暫時不做。那麼,吳冶平想,上次他怎麼不事先“請示”我呢?估計是上次林中自己的態度堅決,一定要做,擔心“請示”吳之後萬一遭到反對就幹擾決心了。

這麼想著,吳就問:“我怎麼感覺在投資前道的態度上,你沒有上次投資後道堅決?”

林中愣了一下,說:“是嗎?”

“是,”吳說,“我有這種感覺。”

“可能吧。”林說,“上次是不得不做,生死存亡。這次是錦上添花,能做當然更好,不做也沒關係。另外……”

林中說到這裏,忽然停了。

“另外什麼?”吳冶平問。他感覺,越是吞吞吐吐不好說出口的,往往越值得一聽。

林遲疑了下,說:“另外投資後道資金少,我緊一緊自己就能搞掂,而投資前道資金大,我自己搞不掂,必須與人合作。所以,能做就做,不能做就不勉強自己。”

吳點點頭,似乎對林的回答表示理解,或者表示滿意。然後他問:“多少錢?我是問前道投資總共要多少錢?”

“至少四百萬。”林說,“這還不包括建成之後維持生產所需要的流動資金。”

“你手上有多少?”吳問。

林又遲疑了一下,說:“我手上的錢最多就能提供流動資金。”

吳問:“那就是說,你一分錢沒有,完全靠拉人入股建成前道工廠?”

林中不好意思地笑笑,說:“大概就是這個意思。所以我才表現得不如上後道的時候堅決。”

吳又想了想,問:“你是不是根本就不打算上前道?之所以擺出這個架勢,就是想表達你對我的尊重,或者是希望用這種方式對你之前上後道沒有事先告訴我的一種補救?”

“那不是,”林說,“不瞞大哥,我是想做一番事業的,最好能做到公司上市,起碼是創業板上市。而林瑞公司主要是開發市場,中榮公司主要是做產品,兩個公司都沒有任何技術含量,而且利潤薄。要想賺錢,要想做大,要想上市,就必須上前道,形成一個完整的體係,規模、效益、研發都跟上才行。”

士別三日當刮目相看。林還沒離開過吳的視線呢,一年多之前還是在吳信口開河鼓勵下從台資企業跳出來自己開公司,現在就已經考慮公司上市了。假如真像林說的那樣,上前道,形成完整的生產鏈,然後三家公司合並,成為一家公司,把產值、利潤、研發成果合並一起,創業板上市也不是沒可能的。如果那樣,吳冶平想,自己投資的一百萬,不就一下子變成幾千萬?不要以為這是白日做夢,在深圳,這樣夢想成真的例子還少嗎?

“你現在具體進展到什麼程度?”吳問。

“還在談。”林回答。

“什麼意思?”吳問,“跟誰談?談什麼?”

“當然是跟徐總他們談,”林說,“談合作方式。因為我自己沒錢,又想掌控公司,所以雙方條件談不攏。”

吳心裏想,所以你就來找我了?假如你們能談得攏,你是不是和上次一樣,根本就不告訴我?

吳冶平的心又低沉了一下。不過,他很快就自我調整過來。多年的商場經驗告訴他,不要太在乎對方的動機和態度,關鍵要看實際效果。實際效果對自己有利,即便對方的動機和態度不純,生意照樣做;實際效果對自己不利,縱然對方的動機良好,生意仍然不能做。

“這也不是絕對的,”吳說,“做企業當然不能沒錢,但錢不是唯一的。投資前道,你雖然沒有錢,但你手上掌握市場啊。你的林瑞公司,其實是專門做市場的。你不如拿林瑞公司作為發起股東,把林瑞公司裝進去,折算成資本,不就等於你出資金了嗎?”

吳的這個建議,看似是為林中“顧問”,其實有自己的算盤。上前道,吳是拿不出錢了,但他持有林瑞公司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如果林瑞公司作為前道工廠的發起人,吳就間接地成為前道工廠的股東。將來萬一公司能折騰上市,他就成為受益者;不能折騰上市,他也沒損失。

“是啊,”林中高興地說,“我怎麼沒想起來呢,還是大哥英明。”

林中回去之後,按照吳冶平的提示與徐總他們談,效果並不理想。主要是在持股方式上意見不統一。投資方認為,林不出錢,隻出所謂的“市場”,所以隻能給“幹股”。另外,如果林確實有誠意,就該拿中榮公司入股,而不是拿沒有任何資產的林瑞公司充當股本。

這樣的條件,林當然不會答應。他對吳說:“如果這樣,不如不做了。”

吳也有同感。如果按照徐總他們的要求,讓林以中榮公司作為發起股東組建前道公司,那麼新公司就與吳一點關係都沒有了。但他對林不能這麼講,他說:“如果中榮公司並入前道公司,你必須有兩個思想準備。第一,從公司成立的第一天起,你的中榮公司所產生的每一分錢利潤都屬於全體股東,都必須拿出來讓大家分紅;第二,萬一前道工廠進展不順,你就必須接受把中榮公司一起拖死的事實。”

林中感覺到了資本的力量,而他沒有足夠的資本,所以,對上前道雖然雄心勃勃,卻無能為力。他非常惋惜,卻很無奈。林決定麵對現實,放棄。

吳說:“不能遭受一點挫折就放棄。”

“不是‘一點’挫折,”林說,“是憑我的實力,根本邁不過這道坎。”

吳說:“所有成功的大企業家都經曆過你這樣的坎,甚至比你眼前更大的坎。”

“可我不是成功的大企業家呀。”林說。

吳問:“你不想成為大企業家嗎?”

林中不說話了。

他們商議,再與徐總作最後一次談判,談成更好,談不成再說。

林中要求吳冶平和他一起去見徐總。理由是,吳也是林瑞的股東,涉及林瑞作為前道芯片廠發起股東的問題,他應該參與。

雙方見麵,吳冶平拋出他設想的方案:徐總他們出資金購買設備和租用廠房及裝修,林中這邊出市場、出技術、出管理和流動資金,雙方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同時,林中這邊的持股的身份不是他個人,也不是中榮公司,而是林瑞公司。

該方案吳事先與林溝通過,他當然沒意見,但對方的馬總、周總強烈反對。徐總雖然沒有明確否定,卻微笑著問吳冶平:“吳總,這樣的條件,你自己做出資方怎麼樣?”

沒法談了。

這樣的結果,林中似乎早就預料到,所以他並未沮喪,相反,還有一點輕鬆的感覺,倒是吳冶平不能釋懷。對方徐總的微笑其實包含嘲笑,話也綿裏藏針,暗指吳冶平有悖“己不所欲勿施與人”的做人之道,對他們這一輩子人來說,涉及基本的做人品格問題。

是啊,吳冶平想,換上我,我能接受這個條件嗎?

吳冶平想了想,想象著自己假如有幾百萬閑錢,自己願意按照這個方案與林中合夥開辦生產芯片的前道工廠嗎?想到最後,他願意,條件是,起初資金必須掌握在他自己手上,等到自己的投資全部收回之後,再把法人代表的位置讓給林中,讓林成為名副其實的“老板”。

他又想了一些細節,想著他之所以能夠接受這個方案,是因為林中這邊的股份不是以林個人的身份持有,而是林瑞公司。而吳自己在林瑞公司中擁有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所以,按照上述方案,在新組建的前道公司中,如果吳作為出資人,他不但直接擁有新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份,還間接持有百分之十的股份,兩項加起來,吳實際擁有的股份達到絕對控股。

這就是他優於徐總的地方。

這就是徐總不接受而吳能接受的原因。

吳冶平忽然興奮了一下,仿佛看到自己成為一家上市公司董事長的那天。當然,他老了,沒有野心了,即便他是第一大股東,也不想擔任董事長,董事長或“成功企業家”的帽子還是留給林中這樣的年輕人吧。

但是,這一切的前提是他必須有錢,有幾百萬的閑錢,可他哪裏有這筆錢?

不,也不一定是“錢”,資產也可以,比如他現在居住的房子,還有他用於出租的那套房子,都是可以在銀行作抵押的。

這麼一想,吳就忽然緊張了一下,仿佛看見投資前道失敗了,錢被林中卷跑了,他一無所有了。

這種情況不是沒可能。吳來深圳二十多年,收獲之一是見過許許多多各種各樣的騙子。不過,正因為見得多,所以他不害怕。他相信自己對騙子有一定的識別能力。他相信林中不是騙子。騙子一般是玩虛的,很少有開工廠做實業的。做實業,公司的資產是以設備的形式擺在那裏,變不出現金,林中不可能在一夜之間把設備搬走,或者擅自把設備全部賣掉。再說,即將注冊的企業法人代表是實際出資人,不是林中,林沒有權利轉移或變賣公司資產,怎麼騙?

對,吳又想,還必須附加一條,財務經理由我這邊委派,這樣,就是林中想把資金卷走,也做不到。

吳讓自己冷靜幾天,再次約林來談。

林中似乎已經對投資前道的事情不感興趣了,或者說是不抱任何指望了,但出於對吳的尊重,還是立刻從惠州來深圳。

二人麵對麵坐下,吳冶平把自己這幾天仔細琢磨過的想法一說,林中立刻說沒問題,完全按大哥的意見辦。

吳建議邀請徐總一起入股。

林沒說話。

吳解釋說,一方麵,他個人的資金可能不夠,因為,兩套房子加起來雖然值大幾百萬,但抵押給銀行是要打折的,甚至打對折;另一方麵,他看徐總對此事非常熱心,徐總又是林瑞的老客戶,有合作基礎。

這些當然都是吳冶平的心裏話,但有一點更重要的他沒說,就是他怕自己老了,鬥不過林中這樣的年輕人了,必須拉上另一個股東,形成三角關係,相互牽製。吳冶平深諳,股東關係首先是合作關係,但更是鬥爭關係,所以,合作之前就必須合理布局。

“我沒意見,”林說,“就不知道徐總是不是願意。”

“試試看,”吳說,“事不宜遲,你現在就聯係他見麵,當麵談。他上次將我一軍,我這次將計就計,答應他的條件,看他怎麼說。”

大概是私下成立中榮公司留下的後遺症,吳對林不是很放心,總覺得他有些虛,喜歡耍小聰明。所以,對於想好的事情,必須現在就做,雙方當麵做,不給林做手腳的機會。

大約一小時後,他們就和徐總坐在了一起。

簡單寒暄幾句後,吳冶平開門見山,說:“上次徐總問我,如果換上我,這樣的合作條件我是不是願意作為出資方。說實話,當時把我問住了,這幾天我冷靜想了想,覺得徐總的話有道理,己不所欲勿施於人嘛。今天我就當麵正式答複你,我願意。”

徐總愣了一下,然後爽朗地一笑,說:“好啊!祝賀啊!”

“但我想拉徐總一起做。”吳冶平說。

徐總不笑了。

吳進一步說:“通過幾次接觸,我感覺徐總是個非常睿智並有膽量的人。投資前道好是好,但我不懂,我需要壯膽,我真心想和徐總長期合作。”

吳冶平的態度不可謂不真誠,讓徐總很難拒絕。他先看看林中,然後看著吳冶平,說:“這事情比較突然,容我想想,過兩天答複你們,可以嗎?”

過了兩天,徐總給林中打電話,說可以考慮,但有一個附加條件,讓他兒子在公司擔任副總。

林中把話傳給吳冶平,吳想都沒想就說可以,說應該的。還順便向林中提出,財務經理必須由他委派。林說沒問題。

新成立的公司叫盛邦科技發展公司。特意加上“科技”二字,是為將來的創業板上市作鋪墊。

發起股東共四人。除了林、吳和徐總之外,還有一個胡工。

協議經曆過兩個版本。

第一份協議是吳和徐總合起來作為“甲方”,林代表林瑞公司作為“乙方”。協議規定甲方出資金,乙方出市場、技術、管理和流動資金,雙方共同發起成立生產芯片的盛邦科技發展公司。

第二份協議把胡工拉了進來。因為林中自己並不懂芯片的生產技術,他必須拉之前台資廠的同事胡工進來。林承諾在“乙方”的股份中撥出十個點給胡工。因為林瑞公司是林中和吳冶平兩個人的,所以林中征求吳冶平的意見。吳自然同意,同時,為了進一步“綁住”胡工,提出讓胡工也多少出一點錢,和吳和徐總一起作為“甲方”,與林中代表的“乙方”簽協議。於是,最後的協議是吳冶平、徐總、胡工作為“甲方”,林中代表林瑞公司作為“乙方”。另外,林中自己還代表“乙方”與胡工簽訂一份協議,承諾將“乙方”股份中的十個點贈予胡工。這樣,胡工就與吳冶平一樣,成為盛邦公司的“雙重股東”了。

公司號稱資產一千萬。其中吳冶平實際出資三百萬,徐總出資一百八十萬,胡工出資二十萬;另五百萬是所謂的“無形資產”,就是林代表的林瑞公司出的市場、技術、管理和運作之後再投入的生產流動資金。

一切似乎都在按照吳冶平設想的路線推進。一切似乎比他需要的還要順利。但吳還是有一絲隱約的不踏實,因為林與胡工簽的協議沒讓吳過目。

不錯,吳確實說過“你全權處理”這樣的話,但無論是吳作為“乙方”第二大股東身份,還是作為林的“特別顧問”,林中都應該讓吳冶平了解他與胡工協議的內容。可林並沒有這樣做,吳因為有“你全權處理”這句話,更不好主動問。

是林中仍然年輕,不會處理事情,再次犯了投資中榮公司所犯的錯誤?還是其中隱藏著什麼小心計?能隱藏什麼心機呢?

不管他了。吳冶平安慰自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知道也好,將來萬一發生什麼問題,自己沒有一點責任,讓他林中一個人承擔吧。

為籌措資金,吳冶平不得不賣掉一套房子。

剛開始打算作抵押。實際操作中發現並不可行。主要是打折太多,必須兩套房子全部抵押,且利息很高,吳每月支付兩套房子的利息吃不消,不如賣掉一套簡單。

吳並不懊惱,相反,他很感謝林中。房子賣了三百多萬,而之前的租金每月隻有六千多,即使不投資前道,單純地借給林中,或借給其他朋友,利息不按每月三個點算,隻按兩個點算,每月收入就是租金的十倍。如果不是林中,吳自己想不到這麼做。

還是大城市好。如果沒來深圳,在內地的小縣城,按照不好不壞的平均發展水平,吳冶平這輩子大概也是掙兩套房子,但內地小縣城兩套房抵不過深圳的半套房子。現在,吳冶平隻賣掉了其中的一套,就輕鬆籌措了三百萬資金,成了新成立的盛邦科技公司第一大股東和法定代表人。按照協議,他派自己的侄女到公司擔任財務經理,徐總派他的兒子到公司擔任副總。林中任總經理,胡工任總工程師。一套班子迅速形成。

工廠地址仍然選擇惠陽區的秋長鎮。與林中的中榮廠挨得很近。

吳冶平的想法是兩家公司最好在一棟廠房裏,起碼在一個工業區裏,便於管理和物流。但林中說做不到,因為生產前道的工廠有造粒塔和大型燒結機,必須在一樓。中榮廠所在的工業區沒有空置的一樓廠房,隻好退而求其次,在附近找了一棟廠房。

剛開始一切順利,兩千多平米的廠房被裝修一新,按照工藝流程安裝了成套設備。另外隻花了兩萬塊錢,就租賃下屋山頭的一塊空地,安裝高大的造粒塔。憑感覺,無論是林中還是胡工,在工廠的籌建階段都是盡心盡力的,基本上沒做手腳。在吳冶平這個外行看來,這麼大的廠房和這麼多的設備,別說五百萬,就說一千萬,他也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