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加成定價的研究綜述(2 / 3)

三、隨機性市場需求下的研究

早期關於供應鏈的研究大多假設上遊企業(供應商或者製造商)主導供應鏈。近年來,由於下遊企業更加接近消費者,對市場需求和消費者信息更為了解,自身的規模也不斷變大,所以零售商在供應鏈中的地位日益增強,逐漸開始扮演領導者的角色。

Jian-Cai Wang, Amy Hing-Ling Lau, Hon-Shiang Lau(2012)文章研究有一個製造商和一個主導零售商的供應鏈。他考慮了兩種形式的需求函數:(1);(2)=。另外,考慮三種需求形態:

(1)確定性需求,需求函數即為上述兩種形式;

(2)隨機性需求,有兩種形式:(2a);(2b)。

因此一共有六種情況,文章有如下結論:從單位加成轉向百分比加成時,批發價、零售價總是降低,製造商的利潤減少,而零售商和供應鏈的總體利潤增加。一種特殊情況是,在隨機性需求和非線性需求函數(2)時,盡管從單位加成轉向百分比加成會使批發價降低,供應鏈總體利潤上升,但零售價也升高了。

Jian-Cai Wang隨後做了進一步研究,在上一篇文章的基礎上考慮供應鏈中有多個製造商競爭的情況。

Jian-Cai Wang, Ai-Min Wang, Yao-Yu Wang(2012)研究了有兩個競爭性製造商和一個主導零售商的供應鏈。主要結論是:從單位加成轉向百分比加成時,無論哪種需求形式,批發價、零售價總是降低,製造商利潤減少,而零售商和供應鏈總體利潤都增加。另外,在確定性需求下,百分比加成能帶來更多訂貨量和更高的渠道利潤。在隨機性需求下,當製造商之間的差別越小或零售商更有效率時,訂貨量和渠道利潤會減少。

一般來說,市場需求不僅受到產品零售價的影響,也與其他因素有關,針對實際情況,有學者將其他變量引入需求函數來進一步觀察加價方式的影響。

Yaoyu Wang(2012)研究包含一個供應商和一個主導零售商的供應鏈。市場需求受零售價和零售商銷售努力(sales effort)的影響,銷售努力包括廣告、售後服務、貨架空間等方麵,零售商可以在製造商製定批發價之前或之後來決定銷售努力水平。作者分析了四種情形:(1)單位加成和事前努力;(2)單位加成和事後努力;(3)百分比加成和事前努力;(4)百分比加成和事後努力。

文章主要結論有:(1)做出的努力決策相同時,百分比加成情況下的零售商和供應鏈的利潤都更高,製造商利潤更低;(2)定價方式相同時,零售商更願意在製造商給出批發價格後做出銷售努力決策;(3)零售商總是傾向百分比加成和事後做出努力決策,而製造商傾向單位加成和零售商事先做出努力決策。

四、總結

根據以上的研究結果,我認為主要有以下結論:

對零售商,百分比加成定價總是優於單位加成定價,零售價更低但銷售量增加,零售商利潤也增加。

對製造商,他們更偏向單位加成定價。當製造商在供應鏈中屬於跟隨者,零售商采取百分比加成定價會使他們不得不製定較低批發價,使自身的利潤減少。

目前國內外關於比較單位加成定價和百分比加成定價方式的文獻並不多,說明這個問題還值得深入挖掘。我認為可從以下幾點進行拓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