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外傳:道格的日記(全書完)(1 / 3)

道格的日記:

你好,日記。

第一次見麵,我是史上最帥的狗。我那個所謂的主人稱呼我道格,可我更喜歡叫自己道格拉斯.尼古丁。別問我為什麼是這個名字,我隻是覺得這兩個英文單詞看上去很帥氣。

一隻狗會給自己取名字好像有些奇怪,不過鑒於我正用前爪在土地上撓字寫日記,這件事也就有些稀鬆平常了。

其實,我學會寫字也就是幾天前的事,所以這第一次日記,到底該從何說起呢?

好吧,看天氣過會兒就會下雨,這份日記也保存不下來,那就從我第一次擁有現在的記憶開始說起吧。

按人類的曆法,一切應該發生在三年前的某天。那時的我,還是一隻僅能算是英俊的普通狗。

十八歲,對於狗來說算是古稀之年了吧。那時的我就比一般狗聰明,知道人多的地方更容易有吃的,所以就算到了那把年紀,我還是能為自己討到吃的。

那一天,我從後牆翻進了一個動物園,準備為自己又苟延殘喘的一天弄些食物,卻遇到了改變我的透明人影。

三年後的現在,我已經知道了那是縛靈——也就是人類死後化成的鬼魂。可當時的我,隻覺得那個人長得好醜。

在我能做出任何反應之前,那個縛靈便鑽進了我的身體。到現在我都清楚記得那時的感覺——憤怒、饑餓,還有無盡的孤獨。

我知道他在搶奪我的身體,我也能感覺到無數的記憶充進我的大腦,縛靈的意識正將我自己的五感擠破,壓碎。

按常理來說,我的意識,也就是野狗的靈魂,應該在那一刻就死去了。

或許是我的運氣太好,或許是那隻縛靈出奇的弱,反正等我再度清醒過來的時候,他留在我腦袋裏的,除了人類的思考方式和記憶外,便隻剩空虛。

他沒有吃掉我,反而被我消化掉了。

從那一天起,我開始用人類的方式思考,而智商提高的代價,就是肚子會變得非常餓,我猜這是因為我吃掉的,是個餓死鬼吧?

雖然肚子變大了,肉也變多了,不過更健壯的我看上去依然帥氣。

而且,如果沒有經曆這些,我也不會遇上那個男人。

雖然按照家養犬的規矩,我應該稱呼他為“主人”。不過鑒於他聽不懂狗語,我也不是普通的家犬,所以還是和其他人類一樣,稱呼他做言先生吧。

事情還要從那一天說起。當消化完那隻縛靈之後,我便嗅到了血腥味。當我循著味道找去時,才發現這個動物園,不知何時變成了亂葬崗。

我到現在都忘不掉那副場景:啃著人腦的猴子,撕扯內髒的馴鹿,還有乖乖呆在一旁等著分食剩屍的虎豹……我雖然很餓,但要加入到這麼詭異的畫麵在中,我實在是有些心理障礙。

就在我考慮著如何不驚動這些古怪動物離開時,它們卻像受到召喚一般,整齊地列隊朝一個點進發。

或許是因為縛靈留下的本能牽引,或許隻是純粹因為好奇,我就學著這些動物的樣子,吐著口水翻著白眼跟了過去。

為了趕在下雨前寫完這篇日記,我就用一句最簡單的話交代完下麵的過程:言先生把所有的食人動物宰了——有時候我真佩服我自己,言簡意賅得恰到好處。

感謝十八年生活培養出的本能,我在幾百米外就嗅出了言先生身上的危險,所以我沒有衝出去,而是看著那個人形的惡魔把所有的野獸撕碎。

那一天,我擁有了半個人類的靈魂。那一天,我認識了另外的一個半人。

野獸全滅,縛靈盤旋,最後是一束白光帶走了一切。言先生一個人獨自站在大坑裏,他身旁的長發女人也消失不見。

不知怎的,看著言先生的背影,我變得有些奇怪,心裏好像生出了一個十八年來未有的空洞。

現在的我知道了,那種感覺,叫悲傷。

想來,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看到言先生的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