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開始的時候,愛情就是感覺,眼神觸碰著對方的時候,就感覺愛了。這時候的絕望,就是愛情本身:我那麼愛他,可他不愛我。
到了中間,愛情就是誌趣相投,兩個人在一張課桌上許下諾言,以後要在一起。這時候的絕望,接近於愛情本身:我那麼愛他,可他出門被車撞死了。
到了真正結婚的時候,愛情就是門當戶對,且無不孕不育或生兒子沒*等疑難雜症。
這時候的絕望,就是真正的絕望:我那麼愛他,可是沒錢、沒房、沒車,愛情不是你想買,想買就能買。
之所以絕望,隻因我既不是當權要員,也不是社會名流,死了沒人知道,活著跟死了難以區分,我是普通人。
世界上遭受磨難的人群中,真正慘的不行的就那幾個,遭磨難的最大群體,就是普通人。我苦難,因為我普通。我普通,所以我看著20%的男人搞走了80%的女人。
所謂普通人,就是沒錢、沒背景、沒相貌、沒手段、沒死。機會總是讓別人上,女孩總是跟別人走,不過還好,活著能吃飽,偶爾能夠娛樂一下,死了有人埋,也不至於造反。
當你看你一個油光滿麵的挫男在地鐵上盯著手機屏幕,你大概能想到一個受盡寵愛、安心吃奶的嬰兒,二十年後,他將淹沒在在無情的社會中間,孤軍奮戰,苦苦煎熬,忍受一切打擊和壓力,而他所能奮鬥到的不過房子的租金和活下去的飯票。如果他死了,也就不再需要這兩樣東西,這就是真正的一無所有。
當我看見尖聲大笑瘋狂追趕著玩伴的小孩,總會想到自己。我曾經和他們一模一樣,而現在我每天奔走在絕望的邊緣,苦苦追尋著那由一根蠶絲係著,隨時可能被風吹的無影無蹤夢想。
在和笑斷刀相遇並成為死黨企圖前往桃花巷的時候,我處在最開始的階段。
這個階段,分為兩個小段,前一個小段,我漸漸明白了某些東西,比如什麼是愛?什麼是情愛?什麼是*?諸如此類。
可以想象一個妙齡少女,到了生命中的某一天,突然開始羞答答地幻想某人的觸碰,幻想他趴在自己身上的氣息,幻想一種隱約感到羞恥的樂趣,這是第一小段。
後一個小段,我堅定了自己的理想,我從小就是個富有理想的人,雖然具體內容經常變化,但是大致可以歸納為三個:我要出名、我要發財、我要女人!
這個故事開始的時候,我搬到縣城讀書。那是11歲的事,也就是12虛歲。對於一個人來說,除非以後能夠出名發財,飛黃騰達,否則這輩子最大的生日就在這個年齡過了,這個大生日的大,主要體現在大魚大肉。
縣城有個極大的變化,就是四周的鄰居都不再認識,從不往來,好像強盜太多,大家都不太願意出門。
過年也變得不像樣了。
我在村裏的時候,平時也沒有什麼娛樂活動,又不能上網,因此過年就是個娛樂,從新年一直娛樂到大年,就連小孩也樂此不疲地把麵和起來拌上泥巴烤幾張蘭州燒餅。當然烤玩了燒餅被大人暴擂一頓也是很正常的。
現在的過年沒什麼,晚上瞎放個炮,第二天初一瞎吃一頓,沒了。
這時我終於如願以償地養了一條小狗。這條狗剛來我家的時候很有好學精神,仔細研究了我家的全貌。對於一條狗來說,隨便碰主人家的東西大約就相當於農民起義,而我媽就相當於政府,對小狗進行了殘酷的鎮壓。
我整天以狗為伴,但是狗從小和人玩有個壞處,就是太喜歡交朋友,沒學會防人之心。他大概以為殺人犯法,殺狗也犯法,不會有人捉了他去吃。
他喜歡把我們的糖叼來吃,非常會剝糖果的皮,這是他的絕技。不過他發現吃糖的時候老是粘牙,就一邊使勁的咂嘴,一邊看著我們露出懷疑的神色,大概心想他奶奶的你丫是不是在糖裏麵搞了鬼。
這條狗的回憶是,吞了一次耗子藥,然後跑了,因為據傳狗不願死在家中。十二天後居然給找著了,沒死。後來又丟了,十天後自己跑回來了。後來再次丟了,永遠沒回來。
在我家養過的動物中,這條狗算十分規矩,既沒有跟主人鬧矛盾負氣出走過,跟人賭氣假裝絕食過,也沒偷喝了酒出去惹是生非過,道德也不壞,沒有小偷小摸等不良記錄。我爸經常叫他“愣子”,也許他是吧,一輩子光受欺負,不占便宜。這就是這條狗的全部。
對了,這條狗有個不太好的習慣:抽煙。
他第一次接觸到香煙是我們逗他玩耍的時候,把點燃的香煙塞進了他的嘴裏,從此他就深深愛上了煙的味道。
開始的時候斷斷續續的抽,後來技術越來越熟練,不僅會咬開煙盒,還學會了使用打火機,不過由於生理缺陷沒能學會使用火柴。
人有許多惡習,很難節製,比如睡懶覺,意*,玩遊戲,其實狗也一樣。這條狗無煙不吃飯,無煙不睡覺,我從他的身上深深感受到戒煙是個童話。因為抽煙的事他連對象都很少,才兩三個,而這兩三個還跟他有著共同的愛好就是抽煙。
如果說以上還不夠,也可以加一條,過過一次生日。他是一隻射手座的公狗,過生日那天估計他自己也納悶:今天夥食咋突然這麼好,跳床上咋也沒人打我?(小子今天算賒賬,以後一起打!)
剩下的就是傷感。傷感的根源在於當時大家開心的時候都願意逗他,但是生氣了都會打他,而他隻是一條狗,不會打110。(就算會打也沒人給買手機)
打他最多的原因是這狗喜歡睡人的床,而且要枕枕頭,其實這是我的錯。本來他不會跳到床上的,有次我把他抱上去了。從那天起他就發現了床的樂趣,枕枕頭則是他自己發明的。
這在平時到罷了,要命的是他還不太討厭泥土,下雨天一身是泥一蹦蹦床上了。這就是文化不同引發的慘案,狗並不在乎睡覺的地方帶點泥,可是人在乎,最重要的是,在這裏,是人說了算。
一個在村裏住了十年的小孩,路過個收割機都要跟著跑半天,當他真正的開始上學,接觸一批從不認識還自以為是城裏人的同學,恐懼總是存在的。
當時學校剛剛裝修過,現在回想起來,依然能聞到油漆的味道。而我害怕的自然是作業很強悍,老師很暴力。
不過最害怕的還是不能早日進入他們的圈子。因為一旦出個蠢事,鬧個笑話,不合群的孩子往往是背黑鍋的首選,這點我深有體會。
在開始上學後,看到迎麵來的認識人往往使我尷尬不已,我不知道該這麼時候打招呼。如果立刻打,距離太遠,但是我已經看見他了,又不好意思假裝沒看見,隻好等走近些再打。但是我一邊看他一邊走近又不好意思,而且我該走到多近在咧開嘴笑並點頭,這讓我十分頭疼。
要是碰到陌生人,就不會有這樣的尷尬,我可以一直盯著他看,走到跟前,擦肩而過,也可以一眼都不看他。即使他來問我“這就是城裏?”我也可以毫無羞怯的說“是了”,然後那人喃喃的說道“城裏就這*樣。。。”
在學校裏,也是個靠本事吃飯的地方,盡管這個本事比較統一,就是讀書,而我就是有這種本事。由於這種天賦的存在,我的形象彷佛也漸漸高大起來,在太原過了五年左右,我始終是一個“好學生”。這個稱號給我後來的人生埋下了很重要的一筆,他使我相信我不是一般人,而我要做大事,具體的說就是要出名發財。在當時看來,我無疑就具備這種能力,這個“無疑”讓我始終不肯按照大人的意願“走正路”,比如考公務員。
這個時候你要看見我,不說是個求知若渴的學生,起碼每天感覺自己真的在學到東西,並且夢想自己成功的那個時刻。我無法知道真實的世界時怎樣運行的,我的夢想應該如何實現,往往一個小道消息就能讓我沸騰不已:原來這個人是這麼成功的,這是個好兆頭,要記著!
我在新學校上課不久,語文老師首先發現了我的過人天賦:你這字,你這簡直是巫體!
“什麼是巫體?有特點?”
“爛到家了。”
幾天以後學校來了幾個外國人,真是難得一見,我們盡情欣賞著平日從圖片上才能看到的畫麵。
有個突然問了我個問題,我沒聽懂。
老師在下麵轉轉悠悠,轉轉悠悠,不經意間走過我的身邊,悄悄說道,念這句myfavouritecolorisgreen.我悄悄說,用普通話說還是用土話說?
“用英語說!”老師趕緊轉悠著走了,留下我幹著急,一個字也沒念出來。
過了一會,老師再次不經意間轉悠到我的身邊,於是我問出了那個英語教學曆史上的經典問題:“這句英語是用普通話說還是用土話說?”
其實在那個年代,讀書是比較輕鬆的。中午放學的時候,你和幾個同路人晃悠到家裏,一邊等吃飯一邊趴在床上看一些神神鬼鬼的課外書,這些書一般都被老師嚴厲打擊,並有個臭名昭著的外號:閑書。吃完飯,看會電視,還能小睡一會,然後晃悠到學校,想想下午是不考試的課,便毅然帶本閑書。
所以說讀書沒有什麼頭疼的事情,其實我最頭疼的兩門必修課是:喝水跟吃飯。
從小就沒喝習慣水,因此我的嘴唇上總是結著一層幹皮。小時候我哥常常拿著一碗水,說是甜的,我一喝是白的。我哥一喝又是甜的,最後隻好假裝我哥要喝,然後等變甜了拿過來給我喝。結果還是不甜,屢試不爽(每次試都不爽)。
當時我哥是個魔術師一般的存在,除了把水變甜,還能助消化:小時候經常吞果核,如果沒有我哥,果核就會在肚子裏發芽,漸漸長出各種果樹,果樹長大的時候可能會頂破腦袋,到時我就掛了。
說到吃飯,那時我們已經不在出於饑荒年代,而尚未出於富足年代。因此雖然能夠吃飽,但是由於沒有挨過餓,我恰恰以為地球上最最難以下咽的莫過於飯菜。我很納悶為什麼爹媽要天天都*我吃三頓飯——我一點都不餓。不餓到什麼程度呢,我拿著一小碗飯,拚盡力氣吃了半天,然後就開始納悶為什麼這碗飯看上去就跟沒動過似得。這個時候我要聽到大人說,前幾年他們吃上一頓窩窩就幸福的想爬樹,我就忍不住想,吃飯香真他媽是種幸福啊!
說句題外話,不愛吃飯,但是愛吃零食。當時的零食,就是方便麵,五毛錢的就可以,八毛錢的就香的不得了。此外就是五顏六色,被我們稱為“解藥”“毒藥”的各種粉末。最最頂級的零食,就是火腿腸,一根火腿腸,可能要兄弟姐妹三個分,而三個人都會感到無限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