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環境保護稅改革現狀與發展趨勢(3 / 3)

征收成本過高的問題。第一,汙染源監測費用較高。目前,我國開征的環境汙染稅主要在於汙染源的檢測費用,由於汙染物的種類、數量不同,開征的環境汙染稅存在一定的差異,當這些特性隨著時間變化而變化時,傳統的稅收製度不能滿足稅收的要求,造成檢測費用較高。第二,檢測汙染責任歸屬存在問題。在我國對環境汙染問題存在交叉管理問題,職責不明確,容易產生互相推諉的現象。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主要采用兩種方法:第一種方法是加強對汙染源的控製,實行誰製造汙染誰負責處理的原則;第二種方法是環境執法部門對汙染物進行檢測,費用由環境汙染製造者承擔。

我國環境保護稅發展趨勢

第一,促進地區協調發展。征收適當的環境保護稅對促進我國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意義。結合我國目前環境保護稅的發展現狀,需要進行一係列改革,促使環境保護稅開征及健康發展。在現有的環境保護稅發展基礎上,積極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學習發達國家在環境保護稅方麵的先進管理經驗,使我國環境保護稅製能夠促進經濟、社會與自然和諧發展。目前,雖然我國人均收入比以前有所提高,但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應針對不同地區的發展情況,製定有針對性的環境保護稅征收方案,例如西北地區能源儲量豐富,西南地區水力資源豐富,但能源消耗最多的卻是東部沿海地區。因此,在開征能源稅時,應結合征稅對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征收政策,確保地區之間的稅負相對公平⑤。

第二,向節能環保方向發展。節能環保將成為時代發展的主旋律,開征環境保護稅是社會發展的要求,企業應以節能環保為宗旨,生產綠色產品、最大程度上減少稅費或免稅;國家要加大使用節能環保產品的宣傳力度,對響應國家政策的個人或組織給予稅費上的減免,鼓勵人們使用節能環保的產品。為了促進環境保護稅的進一步發展,應采取稅收約束與稅收激勵政策,開征環境保護稅將增加企業生產和居民消費成本,借鑒國外發達國家的經驗,充分發揮環境保護稅的激勵機製,減輕企業的壓力,對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企業給予稅收優惠或減免政策。此外,政府也可運用政策優惠手段,對達到相關要求的企業給予減少或免除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

第三,建立健全環保稅收管理製度。政府應建立專門的機構對征收的環保稅款進行管理,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建立環保基金,專款專用。上繳國家部分的稅收主要用於荒漠治理、水土流失防治以及具有明顯外溢性的跨區自然環境治理項目,地方可自留一部分用於對本區域環境和生態環境保護工程以及城市環保公共設施的建設等。由於各地的稅率不同,地區環保工作量和資金需求也存在一定的差異,地方留成部分及國家補貼應當將這些差異體現出來。

第四,加大政府補貼。隨著社會高度發展,政府加大了對環境汙染的治理力度,在治理環境汙染上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必須結合我國的國情,製定有針對性的稅收條款和補貼,促進國民經濟迅速發展,以達到節能環保的目的。由於目前在征收環境保護稅方麵製度還不夠健全,出現一些相互矛盾的政策,使征收環境保護稅的作用被抵消。由此,政府應加強政策協調力度。使環境保護稅征收製度化、合理化、科學化,不斷完善征收環境保護稅的製度建設,對環境真正起到保護作用,並且做好相關基礎工作,保證環境保護稅征收順利進行,才能真正發揮環境保護稅保護環境的作用。⑥

綜上所述,環境保護稅是我國解決環境汙染的一種手段,對促進經濟平衡發展具有十分巨大作用,環境保護稅是社會高度發展的產物,環境保護稅費已成為社會發展的重要課題,引起國家的高度重視,對改善環境汙染和生態環境淨化具有重要意義。由於我國還處於開征環境保護稅的初期,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完善環境保護稅征收製度,促進我國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

(作者為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講師、寧夏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

【注釋】

①周國菊:“環境保護稅對我國的經濟影響分析及改革建議”,山東大學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2008年。

②顏麗:“環境保護稅對經濟的影響及我國環境保護稅改革的建議”,山東大學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2010年。

③王慧:“環境保護稅的理論優勢與現實障礙”,《華南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3期。

④潘華麗:“環境保護稅背景下旅遊經濟與旅遊生態環境效應研究”,山東師範大學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2013年。

⑤王璞:“環境保護稅理論與實踐及在我國的基本構想”,《2010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學術年會論文集》(第二卷),2010年。

⑥華國慶:“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視野下的我國環境保護稅立法研究”,《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5期。

責編/於岩(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