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誠”對父母“信”對天(1 / 1)

“誠”對父母“信”對天

善行民族風

作者:方鴻儒

“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人,雖在“過年”中長大,成熟,老去……但隻要有家族在,血脈就在。

今年正月初四,我們兄妹七人,外加第二、第三代共三十餘人在梅園邨酒家聚會,鬧猛而開心。席間我對弟妹們許諾:以後每年的正月初四就是我們“家族聚會日”。阿哥今年六十八,但隻要我精力搭得夠,就由我組織,由我買單。因為把弟妹們聚在一起,共同行走人生的餘途,是我對父母在天之靈的承諾。

慎終追遠,父母健在時,我們兄妹每逢正月初一都會相約去父母家拜年。三口之家,三七二十一,兩桌圓台麵,團團圍坐,享受著滿桌的佳肴盛饌,也享受著天倫之樂。下午點心,則是母親親手包的寧波湯團。吃完晚飯後,父母還要給第三代壓歲錢。然後在孩子們的嘻嘻哈哈中,與父母道別,滿載而歸。現在回想起來,人生幸福莫過於父母健在,兄妹和睦,孩子活潑了!

2013年清明過後,父親也過世了。去年冬至,在給父母上墳歸來的路上,四妹說:“阿哥,明年春節阿拉到儂屋裏拜年,好伐?”我說:“好啊!”於是便有了今年春節的“家族聚會”。

有道是“誠者,天之道;信者,人之道。”我身為長子,在父母追悼會上曾對父母在天之靈承諾:請父母親放心,我們兄妹會和你們在世時一樣和睦相處,有難同幫,相互扶持,相互照顧。

毋須弟妹們“輪流”請客,“家族聚會”無關乎“金錢”的多寡,隻為著一份念念在心的“承諾”——兒子在做,父母在看,我“誠”對父母;人在做,天在看,我“信”對上天!

人生“三情”——親情、愛情和友情,我最看重“親情”。因為家有親情,族才興旺,子孫滿堂。家族聚會,吃喝是形式,緬懷是真意。“父兮生我,母兮鞠(養育)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 追憶父母含辛茹苦的撫育之恩,教養之德,恩重如山,德比蒼天。

現在之福,積之祖宗,不可不惜;將來之福,貽於子孫,不可不培。酒席上,弟妹們互相敬酒互祝健康,侄女外甥把玩手機拍照留影,六個“第三代”獨獨子(我們七兄妹,六人已有第三代),更是歡鬧嬉戲,惹人愛憐。家族聚會,凝聚的是親情,傳承的是血脈。血濃於水,“家族聚會”可以讓他們感受大家庭的歡樂與溫馨。

臨散席時,三妹笑著對我說:“姆媽臨走時最放心不下的是阿拉七個小人。我對姆媽講,你放心,阿哥會把阿拉團了一道的。姆媽假使曉得今朝阿拉團團圓圓,一定老開心的。”

“善事父母者,謂之孝。”能把兄妹們團在一起,是我做阿哥應盡的“孝道”。

明天又是清明。我們兄妹謹遵父囑,一如往年,包車前往,去祭拜父母,敬上三炷心香,灑上一杯清酒,寄托我們對父母的一片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