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人口合理流動戰略。推動京津核心區的功能升級和人口流動。依托城市和區域規劃,通過調整京津中心城區原來部分職能和實施舊城更新,適當分散中心城區城市功能,通過城市功能的分散,積極引導非核心功能人口向邊緣集團和新城轉移,引導人口合理分布。通過核心區功能疏解帶動人口疏解;增強新城對人口的吸引力,通過新城建設和居民的逐步外遷來引導人口分布形成“大分散、小聚集”的合理空間布局結構。在不斷加大“以業控人”的趨勢下,通過調整產業布局實現人口郊區化戰略,引導各新城之間開展分工與協作,從而統籌區域發展,高效配置資源,聚集新的產業,促進新城發展。
國家首都地區公共服務一體化戰略。區域公共服務一體化戰略是消除區域公共服務差異的必然途徑,也是實現社會平等的必然要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選擇。區域公共服務一體化的戰略內容包含三個層次的內容。第一層次是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有效合理利用社會資金,提高區域公共設施的整體水平,特別是要滿足落後地區的基本公共服務需求。第二層次是通過區域內的合作機製來提高欠發達地區的公共服務水平。加強北京和天津等發達地區向河北欠發達地區的扶持力度,加快欠發達地區的公共服務建設。推動北京和天津公共服務與河北共建發展,提高區域公共服務水平。第三層次是整合區域內的公共服務資源,要實現區域公共服務的自由流轉,消除公共服務流轉中的體製製度障礙,最大程度發揮公共服務的效能。
國家首都地區支撐體係一體化發展戰略。立足於“區域一體、合作共贏”的區域協調發展思路,積極清除製約京津冀地區基礎設施一體化進程的體製障礙,以交通一體化為先導,依托科技創新和管理創新,突破行政界限,統籌規劃布局,整合各類資源,京津冀兩市一省聯手加快推進京津冀基礎設施建設一體化。以樞紐型、功能性、網絡化的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在教育、醫療、養老等方麵建設形成能力充分、銜接順暢、運行高效、服務優質、安全環保的京津冀現代基礎設施一體化體係,並加強與東北、華中以及華北其他區域的銜接,在更高層次、更廣範圍、更大空間發揮交通、能源、土地資源、水資源、信息等基礎設施對社會經濟的支撐和帶動作用,實現基礎設施統一規劃、互聯互通、共建共享,一體化管理體製更為健全,全麵實現京津冀城市群的基礎設施現代化。
製定京津冀城市群協同發展四大對策
積極推動落實形成如下四大政策機製,包括創新國家首都地區的治理模式、投融資機製、稅收分享機製和財政轉移支付機製。
創新國家首都地區的治理模式。借鑒國內外城市群,尤其是加拿大、韓國等首都地區治理模式的構建經驗,注重頂層設計,處理好橫向地方政府之間、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以及地方政府與非政府社會主體之間的關係,積極促進首都地區區域協同發展,具體治理模式包括:設立國家首都地區管理委員會。國家首都地區管理委員會由國務院領導,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以及京津冀三省市主要領導組成,是國家首都地區最高層次的聯合協調機構。實施國家首都地區聯席會議。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財政部的主管領導以及兩市一省的主要負責人和政府秘書長組成,主要功能是商議國家首都地區省市間及部門間和合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製定促進共同發展的區域政策和措施並最終形成政策決議。設立國家首都地區區域協調委員會。由三地常務副市(省)長主導,以輪值牽頭、平等協商、講求實效、協調推進的原則,負責首都地區聯席會議作出的重大決策的具體執行和協調,通過組織實施跨省市區域規劃和跨部門行動計劃來貫徹落實首都地區聯席會議形成的政策決議。設立專家谘詢委員會。由首都地區區域協調委員會甄選國內外相關領域專家、國家和兩市一省有關部門、企業和行業協會負責人以及其他特邀人員等組成,並由首都地區區域協調委員會確定具體決策谘詢形式。專家谘詢委員會的主要功能是組織研究人員參與對有關區域規劃、合作項目等進行實地調研、分析論證,形成可行性研究報告,為各個層次聯席會議、專題會議等區域發展重大問題提供決策谘詢。搭建多元主體共同協商與協作的參與平台。把行業協會、谘詢機構、城市企業、公民個人等多元主體納入治理體係的視野,構建首都地區區域合作與發展的合議平台及執行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