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漫話東漢“黨錮之禍”(3 / 3)

中平元年(184年)二月,黃巾起義爆發,漢靈帝怕“黨人”與黃巾軍一同作亂,遂於四月丁酉日大赦天下,免除了親屬關係與“黨人”在小功以外者的禁錮。頗具諷刺意義的是,直到中平六年(189年)漢靈帝去世,被董卓把持的東漢朝廷才正式為陳蕃、竇武等人平反,黨錮之禍總算就此結束了,而東漢王朝已然奄奄一息。

“黨錮之禍”全過程大抵如此,雖然事情過去了1800餘年,但這個惡性事件並不是曆史上的孤例。馬克思曾經說過:“一切曆史事實與人物都出現兩次,第一次是悲劇,第二次是喜劇。”可是,黨錮之禍在東漢兩次出現,第一次是悲劇,第二次還是悲劇,或者說是慘劇。類似“黨錮之禍”事件,不僅在中國曆史上時常發生,而且每次都是悲劇,這既令人扼腕歎息,更值得反省叩問。

就事論事,咱們不禁要問:東漢宦官集團何以大興黨錮之獄?

嚴格地說,外戚也好,宦官也好,即使在封建專製時代,都不具備掌握國家權力的合法性。但是,由於他們的特殊身份,容易與皇帝親近,故而能竊取權力,把持朝政。即便權力來路不正,隻要一朝權在手,也把令來行。尤其是對於宦官來說,一旦掌握本不屬於自己的權力,更是抱著“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心態,肆意弄權,膽大妄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再說天下是皇帝的,哪怕搞得烏煙瘴氣、洪水滔天,也與我無關;因此,宦官專權的時代都異常黑暗。

所謂濫用權力,當然是隨心所欲,為所欲為。所以,這些人一旦有了權力都不願意接受監督或約束。宦官擅權,本來名不正、言不順,故而麵對士大夫與太學生的議論與抨擊,他們會感到壓力很大;尤其是麵臨權力被剝奪的時候,他們會趁機找借口報複,變本加厲地打擊政敵。而最有效的打擊,莫過於讓政敵閉嘴或永遠閉嘴;永遠閉嘴,就是將其人殺害,甚至株連滅族;閉嘴,就是剝奪其人話語權,將他從體製內清除,放逐出去,終身禁錮。

其實,宦官大都是小人,缺乏文韜武略。可是,宦官何以成為“黨錮事件”的贏家,而士大夫與太學生卻是輸家?

客觀地說,宦官占據了得天獨厚的條件,那就是他們可以控製或代表皇帝。在那個年代,皇帝是至高無上的,是正義與合法的化身。所以,宦官可以借皇帝的名義打擊政敵。一方麵能在皇帝跟前進讒言,把那些士大夫與太學生妖魔化,將他們劃為“誹訕朝廷”、“為大逆”的“黨人”,另一方麵借皇帝的詔書發號施令,對“黨人”進行打擊迫害。

當然,上述有利條件並不足以使宦官注定成為贏家,真正使宦官獲勝的原因是他們的小人做派。由於工作需要,東漢宦官都被人為閹割,這不僅使他們喪失性功能,而且扭曲他們的人格與人性;特定的生存環境,使他們大都成為心理陰暗的小人。宦官一旦得勢把持朝政,往往會釋放人性的暗能量,形成一股為非作歹的黑惡勢力。相對而言,陳蕃、竇武、李膺等士大夫都是正人君子,他們疾惡如仇,試圖清除以宦官為代表的黑惡勢力,也是為江山社稷著想。

但是,君子與小人交鋒,獲勝的往往是小人。盡管第一次禍事之前,以李膺為代表的士大夫依法處置了宦官的親屬、爪牙,取得了“打黑”鬥爭的初步勝利,而最終卻一敗塗地。

那麼,君子何以鬥不過小人呢?

問題在於,君子講規則守法度,即便是“打黑”,也要走程序,以事實為依據,依法辦事。比如,竇武想解決宦官問題,先征求太後意見,太後沒有同意,他便猶豫不決;當他決意行動之後,他下令抓捕宦官鄭颯,交給北寺獄審訊,查出宦官曹節、王甫等人的罪行,上奏朝廷予以法辦。這麼做,自然是君子所為,卻因此貽誤時機,給對手反撲的機會。

反觀小人,他們無所顧忌,不守法規,不擇手段。君子試圖依法“打黑”處置小人,而小人卻利用“黑打”收拾君子;“打黑”終究不及“黑打”,君子完敗於小人。

宦官集團如此“黑打”,無非是借恐怖威懾,禁錮人們的頭腦,封閉人們的嘴巴。的確,通過捕殺黨人和太學生,有效地遏製了社會輿論,“群公卿士,杜口吞聲,莫敢有言;州牧郡守,承風順旨,辟召選舉,釋賢取愚”(《資治通鑒·漢紀四十九》)。這種萬馬齊喑、小人得勢的局麵,正是宦官所希望看到的。但是,對於東漢王朝來說,黨錮事件嚴重傷及國本,為它的滅亡埋下了大禍根。

作者單位:湖北省黃梅縣委黨校

責任編輯:謝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