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無盡的尾聲——1929年搗毀電車事件後的北平電車工人運動(2 / 3)

和這份咄咄逼人的公開信一起,公司還向全體工人發出“回單”,要求每個工人親筆具名填寫,是否讚成公司之三項建議,並限於三天內答複。“公司是否繼續開車,暨債權人能否投資公司,以圖恢複,均將視全體工友所表示態度如何以為轉移。”這哪裏是什麼“征求意見”,完全就是用停工要挾工人的“最後通牒”!而且要實名表態,足夠“按圖索驥”、秋後算賬了。

對於這份“不平等條約”,電車工會自然表示強烈不滿。工會痛斥公司資方“摧殘工會,挑撥離間,剝削工友”。一麵禁止屬會工人填報“回單”,一麵呈文市黨部民訓會,批駁公司行徑。11月4日,民訓會與電車工會代表齊赴公司交涉。但得到的答複仍是資金無著、修理不及,無法複工。公司當局還煞有介事地表示“希望勞資兩方,能徹底合作”。結果會談無果而終。

當天下午,電車工會原本準備在市黨部禮堂召開全體電車工人大會,商討對策。但當民訓會代為請示報批時,卻遭到了警備司令李服膺的警告和拒絕,理由是戒嚴期間,嚴禁聚眾集會。工會無法,隻得改開小規模的“談話會”,略加商討即告散會。須知,動員、凝聚大量工人,發起群體行動,乃是工會的力量之源。而一旦人群無法聚集活動,工會的能量源也就枯竭了。結果,在談話會上,電車工會隻得公開表示,對公司《敬告全體工友書》已經投函回複的工人“並非錯誤”。這種表態事實上承認了公司發布通告,與普通工人直接聯係的做法,無疑將削弱電車工會在交涉中的影響力與代表性。加之期間軍警當局所施加的政治壓力和限製,使這之後電車工會的態度迅速軟化,堪稱“兵敗如山倒”。4日晚間,電車工會召開執監委會議,議定四項內容答複公司:一、隻限本年內不增薪;二、過渡期隻限一個月;三、停車期間之損失,公司工友各負其半(即工人暫可得半薪);四、希望勞資合作,不生意見。工會意圖以折衷妥協,挽救工人可憐巴巴的權益和工會岌岌可危的權威。

而同時,在公司的壓力,特別是無法複工的經濟壓力下,到5日,已經有2/3的電車工人撇開工會,自行遵從公司通告,遞交了回單,且其中絕大多數是“讚同票”。至此,在公司的分化下,以工會為核心紐帶的電車工人群體已近瓦解,公司資方在與工會的交涉中更加強硬。11月6日,電車工會全體執監委員再赴公司接洽開車事宜。對於工會所擬四項辦法,公司董事唐在章理直氣壯地答複:“公司所提出之三種辦法,工友投函表示讚同者,已達四百人。至貴(工)會所提出幾種要點,尚須開會討論,兄弟個人未便答覆。”短短幾句話,工會的合法性、代表性就已經消散無形了。不久,公司董事會就正式拒絕了工會的提議,而且表示“不能再為讓步”。工會交涉無望,隻得對公司各項要求“書麵表示同情”,以求公司迅速恢複通車。不久後,麵對徹底的失敗,電車工會全體執監委員以“會務進行棘手”為由,向總工會提出辭職,雖被總工會駁回,但已明顯無力再與公司抗衡。

在成功懾服了工人和工會後,電車公司“內外通暢”,很快通告複工。11月10日清晨,1、2、3路電車首先恢複,共開出機車42輛,拖車29輛。當天各路電車乘客擁擠非常,“前門、西單、東單一帶繁華街市複覺熱鬧許多”,“交通感不便半月有奇之北平市麵,至是乃呈一種活躍氣象”。到1930年2月,公司全部車輛修複完畢,電車運營最終恢複常態。

而在此前後,北平市政當局認識到救濟人力車夫群體的必要,采取了一係列措施,如規定人力車夫價目和車租,設立車夫休息所和巡回送茶車,組織車夫福利會等。通過這些舉措,部分地改善了車夫的生存狀況,也給電車運營減輕了麻煩和阻力。但代價是,電車既要自費修複車輛,又要提高票價。此外為了平息人力車夫的不滿,電車公司不但停開了環城電車線路,而且延緩了鋪修軌道、開通新線的工作。所以截止到1937年,電車公司的7條線路中,1929年後新增加的隻有2條,擴張規模已大不如前。這種後續壓力和遏製,給北平電車發展造成的傷害,絕不輕於砸電車事件本身。

對於電車工人和工會而言,損失就更為慘重。砸車事件後,工人受到軍政當局和公司的雙重壓迫,工會活動難以正常開展,維權訴求無從談起,薪金不再增加,工作條件更為惡劣。電車工人通過1928—1929年間鬥爭所獲得的聲勢和成果,灰飛煙滅,之後也再沒能重現那時的輝煌。當然,這並不代表砸電車事件就是全部故事的最後終局。在之後的歲月裏,電車工人沒有忍氣吞聲,徹底消沉下去。身處壓迫和憤懣之中,隻要有機會,他們還是會“不平則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