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盤點前注意事項
(1)門市的商品陳列方式務必依“商品定位小組”所規定的方式陳列。
(2)不同價格或不同種類商品避免陳列於同一列或裝箱,應將商品歸類分放。
(3)上次盤點所清查出的公司進貨商品,請依規定處理(停售商品處理辦法)。
(4)賣場:門市須先將賣場貨架補滿。
(5)倉庫:門市須先將倉庫貨品按類堆放,陳列整齊。
(6)死角:賣場倉庫的角落不可有掉落商品或存放商品。
(7)報廢品:門市須將報廢品集中放置,請於盤點前經審核後,按正常程序填寫“報廢單”處理。
(8)退貨品:退給廠商之貨品,若廠商尚未取回,亦須集中放置,門市須填寫(負責人要事先審核退貨品與“退貨單”內容是否一致)“退貨單”。
(9)特殊商品:請集中於明顯處。
2.盤點期間注意事項
(1)門市不調撥;
(2)廠商不送貨;
(3)不從門市倉庫補貨至賣場貨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