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會逐日計算客戶交存的擔保物價值與其所欠債務的比例。當該比例低於最低維持擔保比例時,會通知客戶在一定的期限內補交差額。若客戶未能按期交足差額或者到期未償還債務的,證券公司會立即按照約定處分其擔保物。由於保證金存在“放大”作用,因此投資者在盈利時收益會被放大,但同樣的,一旦出現虧損,損失也會被放大。
(二)人人可參與
並非所有投資者都能夠參與融資融券。根據2006年8月1日實施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管理辦法》,從事證券交易不足半年、證券投資經驗不足、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或者有重大違約記錄的股民是不能進行融資融券交易的。證券公司可能會對客戶資金量提出要求。
(三)交易無期限
在進行融資融券交易時,投資者融資、融券期限不得超過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最長期限,且不得延期。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的,應當以賣券還款或者直接還款的方式償還向證券公司融入的資金;融券賣出的,應當以買券還券或者直接還券的方式償還向證券公司融入的證券。
二、投資者如何參與融資融券
(一)先開立信用證券和資金賬戶
根據深交所專家日前對融資融券細則的解讀,參與融資融券交易的投資者,必須先通過有關試點券商的征信調查。投資者如不能滿足試點券商的征信要求,在該券商網點從事證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結算資金未納入第三方存管,證券投資經驗不足,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有重大違約記錄等,都不得參與融資融券業務。
投資者向券商融資融券前,要按規定與券商簽訂融資融券合同以及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並委托券商開立信用證券賬戶和信用資金賬戶。投資者隻能選定一家券商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在一個證券市場隻能委托券商開立一個信用證券賬戶。
(二)融券賣出價不得低於最近成交價
投資者融券賣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該證券的最近成交價;如該證券當天還沒有產生成交的,融券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前收盤價。投資者在融券期間賣出通過其所有或控製的證券賬戶所持有與其融入證券相同證券的,其賣出該證券的價格也應當滿足不低於最近成交價的要求,但超出融券數量的部分除外。
(三)賣出證券資金須優先償還融資欠款
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後,可以通過直接還款或賣券還款的方式償還融入資金。投資者以直接還款方式償還融入資金的,按與券商之間的約定辦理;以賣券還款償還融入資金的,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委托券商賣出證券,結算時投資者賣出證券所得資金直接劃轉至券商融資專用賬戶。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資金,須優先償還其融資欠款。
(四)融券賣出後通過直接還券或買券還券的方式償還融入證券
投資者以直接還券方式償還融入證券的,按與券商之間約定,以及交易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以買券還券償還融入證券的,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委托券商買入證券,結算時登記結算機構直接將投資者買入的證券劃轉至券商融券專用證券賬戶。
三、融資融券注意事項
1. 投融券賣空所造成的股價回調速度和程度可能引發市場恐慌,導致跟風拋售現象,這將使得投資者出於平倉的壓力而非自願減倉。因此,投資者應該盡可能避免大規模的融券賣空,特別是在市場低迷時尤其要謹慎。
2. 散戶的資金和持券量都比較小,因此,一般情況下基於做空動機的融券賣空隻適合於機構投資者;散戶投資者隻有在堅持長期看空某隻股票,或跟風大盤下行時才融券做空,但必須要看準個股與大勢,否則風險將更大。
3. 在股價下跌過程中,投資者持有的股票往往被深套後,缺少資金進行補倉以拉低持有成本。因此,參與融資融券的投資者要把握好資金頭寸,融資規模不宜過大,及時止盈止損。
4. 投資者要充分認識到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既可能放大盈利,也可能加大虧損,應當在具備一定的證券投資經驗和相應的風險承擔能力,並了解熟悉相關業務規則後審慎考慮是否參加此項業務。
5. 融資融券交易的數據信息能為市場提供最新動向的風向標,特別是融券餘量信息更容易誘發市場的大幅下跌。
6. 當經紀行強行平倉或關閉投資者信用賬戶時,投資者就喪失了在市場回暖時重新盈利挽回損失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