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山東省國家高新區創新驅動發展機製分析與比較研究(2 / 3)

濰坊 8.5 7.8 0.7 7.8 0.7 7.8 0.7 7.8 0.7 15.0 14.7 0.4 14.7 0.4 14.7 0.4 14.7 0.4

威海 6.9 5.6 1.2 5.6 1.2 5.6 1.2 5.6 1.2 10.9 10.4 0.6 10.4 0.6 10.4 0.6 10.4 0.6

(1)科技活動人員的貢獻。除濟南高新區外,其他4家高新區實際產值均比目標值高,且濟南2012年的差額也比2008年實現了大幅度的收斂,說明科技活動人員的貢獻在全國處於比較理想的狀態。

(2)科技活動經費的貢獻。2008年僅青島高新區目標值低於實際值,其他均優於實際值;但2012年中,青島高新區差額雖然有所減少,但濰坊和威海高新區均出現目標值比實際值高的現象,致使山東省大部分高新區均出現差額為負的情況,表明科技活動經費的貢獻並未完全發揮,與全國相比,效果並不理想。

(3)從業人員的貢獻。2008和2012年僅濟南高新區目標值低於實際值,其他均優於實際值,說明山東省高新區從業人員對工業總產值的貢獻效益大部分都優於全國水平,表現良好。

(4)R&D經費內部支出的貢獻。R&D經費內部支出對高新區工業總產值的貢獻與全國相比存在明顯的差距,2008年及2012年所有高新區實際值都明顯低於目標值,且2012年還有進一步拉大的趨勢。該問題比較嚴重,說明山東省高新區R&D經費內部支出使用效果並不理想,需要深入探討。

2.3 結論

綜上所述,山東省國家高新區創新驅動發展表現為以下主要特點:

(1)山東省9家國家高新區不管是在集聚發展形成區域增長極,還是在創新能力方麵,都表現出良好的勢頭,基本實現國家設定高新區的定位要求。

(2)通過從業人員數量對高新區發展的驅動能力分析發現,其表現明顯優於創新要素的績效,說明由投資拉動的要素驅動機製仍然是目前高新區發展的有效形式;但通過年度對比發現,該種模式的效應存在逐漸弱化的趨勢。且山東省高新區在該方麵的表現均優於全國平均水平。

(3)創新要素中,科技活動人員與科技活動經費雖然對高新區經濟發展的貢獻明顯優於R&D經費投入的效應,但是前兩個要素都存在效應弱化的趨勢,而後者則表現趨強,說明創新性的研發投入作用開始顯現。但通過計量分析發現,山東省高新區在科技活動經費及R&D內部經費支出兩個指標上的表現,尤其是在R&D經費內部支出上的表現,明顯不如全國平均水平,需要引起高度注意,並認真分析原因,提出切實的對策建議。

3 山東國家高新區創新驅動影響因素分析

計量檢驗結果分析表明,從科技活動人員、從業人員、科研活動經費、R&D研發投入內部支出幾個因素看,山東省國家高新區尚未進入真正的創新驅動階段。具體的影響因素分析如下。

3.1 創新經費投入不足

研發經費投入是支撐創新驅動戰略的核心要素。從以上分析看,山東省研發經費對高新區發展的驅動效應並不太理想。山東省、中關村、蘇州及全國高新區研發經費投入與科技活動經費占高新區總收入的比重,從中可見,山東省僅濟南、青島、威海等略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其它高新區均比全國平均水平低。

由於有關高新區的研究數據欠缺,對此問題目前試從省級層麵解釋,可歸結為投資結構方麵和投資方式兩大方麵。結構上研發經費過於依賴企業資金,財政投向對企業的研發資助相對不足;而方式上則表現為市場機製的導向作用發揮不足,科技資源的放大效應也不夠,同時對科技人才創新創業的激勵偏弱。另外山東省財政投向企業的R&D活動的經費大部分投向了大型企業,而大量的資金投入並未確保山東省大型工業企業研發實力在全國的優勢地位,而對中小微企業產生投入擠占,造成了其較弱的技術創新能力。

3.2 高端人才比較匱乏

山東省僅濟南、青島、淄博等傳統的高等教育資源比較豐富的市高新區人才結構比較高外,其它都不是很理想,甚至都低於全國平均水平。限於數據難以獲得,本課題仍然從省級層麵來解釋山東省與其它省份形成差距的具體原因。

從山東省層麵來分析,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1)製約產業發展的高層次人才及團隊依然短缺。目前,山東省的產業結構層次不高、創新鏈條不長、高端產品比重偏低、市場競爭力不強等問題仍然十分突出。從調研情況看,促進產業轉型、實現結構優化,關鍵在於破除人才瓶頸製約,實現人才與產業發展的深度融合。

(2)研發人員結構不合理亟待關注。一是大部分高層次研發人員流向高校及科研院所,真正流向企業的數量仍然不足。二是基礎研究人員比例過低,製約了山東省科技創新活動的可持續性。

3.3 山東省全社會創新活力相對不足

全社會創新活力涉及到一種創新文化或者創新氛圍,這是影響區域創新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素。本部分將從全省角度分析製約山東省全省會創新活力的主要因素,並在其中也分析高新區的部分具體情況。

(1)體製機製仍是主要限製因素。目前科技體製機製存在的問題仍然是製約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的主要因素,主要表現在:一是已有的涉及到科技經費使用與管理、人才流動管理、成果評價、國有資產處置以及成果收益分配等方麵的相關政策已與當前的現實發展狀況不相適應,致使全社會創新及成果轉化活動受到一定限製,在當前改革的大背景下,該局麵亟需改變。二是適應現代創新特征的政策體係仍不完善。比如缺乏公眾參與的創新社會政策以及鼓勵協同創新的合作網絡計劃等。三是相關政策落實機製仍需進一步完善。如山東省出台的“山東科技十六條”在多方麵已做出政策突破,但受多方麵原因限製,仍有部分條款難以得到有效落實。

(2)創新意識仍需提高。專利數量及質量一般代表一個地區或單位的創新活力及實力。根據《2013年全國專利實力狀況報告》的分析,2013年山東省專利綜合實力指數排全國第7位,而專利創造指數僅排第16位,屬於全國第二梯隊。這與山東省全社會創新意識仍然不強有較強的關係。據統計,2012年全省有R&D活動的單位占比僅為9.6%,比全國平均水平低6個百分點,也比蘇、浙、粵三省分別低15.6、17.3和5.4個百分點,比重僅居全國第2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