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官司打到監察部的王老板
2005年,國家清理官員在煤礦入股。《中國煤炭報》記者到陝北采訪。陝西電視台的記者小張給煤炭報記者提供了一條新聞線索。
“我給你推薦一個人,這人是陝北人,在自家的責任田裏開煤礦,手續都齊全,因為有政府官員入股攪和,煤老板沒文化,不認識字,煤窯不知道咋就成了別人的,現在正在打官司呢。前陣子他曾來過電視台尋求媒體支持,給我們講了這事,我覺得這個事很有新聞典型性,事情的經過也非常複雜,水比較深,電視新聞沒法做,報紙可能會好些。再說了你們煤炭報是行業報,比較專業,在‘度’的把握上不會出偏差。我們對煤礦是外行,有些事情根本聽不懂,看都看不懂……”
煤炭報記者眼前一亮,煤老板的眼光膽略敢“以下犯上”打官司向官員討說法的還是鳳毛麟角。最近報社很需要這類報道,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新聞。
一個月後,這位王老板出現在了記者的麵前。陝北的煤老板一般都會有一副標準的形貌,得益於艱苦的條件對人的磨礪,就象胡楊生於沙漠,臘梅開於寒冬一樣,越艱苦的環境對人的磨練越甚,也會讓人更優秀。這位王老板就是一個標準的陝北漢子,雖然麵部憔悴,語言也比較遲鈍,但陝北漢子那固有的帥氣與風度仍能時時從這個擁有一米八身高的硬朗身材上表現出來。
王老板將事情經過敘述了一遍,似乎對記者的報道不抱太大希望,隻是為了發泄。按照他後來的說法,兩年來他接待的各類記者太多了,光吃飯花去了幾十萬,酒桌上都是滿碟子滿碗的答應,拍著胸脯說一定幫忙,結果都是有上文沒下文。
煤炭報記者雖然感覺水太深,但覺得事情很有典型性,值得報道。於是寫了一篇《扶貧公款暗入股,十二年後還分紅》的新聞,發在《中國煤炭報》上。但在隨後的庭審中,省高院判決王老板敗訴。
一年之後,記者又碰到了王老板,看上去精神很差,但口氣更硬。對於敗訴,他說並不意外,始終堅信自己是對的,說高院也有判錯的時候,他要去北京,找中央,不信沒有說理的地方。
老王問記者煤炭部在北京哪裏?煤炭廳在西安哪裏?
記者說煤炭部、煤炭廳早在90年代就不存在了。
老王先是愣了一下,說:“那有冤枉還沒有說理的地方了。”
記者沉吟了一下說:“你可以找各級政府。”
“找了,不知道在省上跑了多少回。結果省上推到市裏、市裏又推到縣裏,尤其是縣這一級政府,縣上根本不聽我說……”王老板說話時,嘴角直抽搐,一口白牙咬得緊緊地,牙縫裏一個勁兒得直冒冷氣,眼神裏卻有些茫然。
老王的官司還得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末說起。
1987年,陝北豐富的煤炭資源成了當地人唾手可得的財富。某縣大石岩村村民王某萌生了開煤礦挖煤掙錢的想法。當時的地方政策規定,開辦煤礦有國家政策支持,地方應該大力提倡。還鼓勵政府官員帶頭入股煤礦,給群眾帶個好頭。王老板的辦礦申請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被通過了。
當時,地方政府又有規定,要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必須有兩個以上的合夥人出資。急著辦煤礦的他與當時鄉上的駐村幹部張某商議,簽署了由老王、老王父親、張某父親三人名義合夥開礦的協議,各出資金1000元(但在往後的法庭上,老王堅持說隻是為了辦礦才那樣寫的,實際上其他兩個合夥人都沒有出資)。就這樣,取得辦礦資格後的煤礦(設計6萬噸,各種證照齊全)開始生產了。
事隔七年,到了1994年,張某又介紹身為縣老區辦主任陳某與老王認識。之後,老區辦通過銀行信彙方式,於1994年4月27日和7月21日分兩次向鄉政府撥付扶貧款1.5萬元,都莫名其妙被並非扶貧對象的礦主老王領走,架設了一條由變電所到煤礦的專用供電線路。就在同年,煤礦在工商部門換證時,登記表上的老王換成了老區辦主任陳某的名字,對此,老王卻一無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