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財會人員履行職責不夠
因為種種原因,農村會計隊伍不穩定,交流變動快,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有的村財務人員業務能力差、缺乏責任感,對會計製度不熟悉,甚至不懂財務管理基本知識,難以適應農村財務管理的要求,更談不上發揮會計的監督職能,這種情況進一步加劇了財務管理無序的狀態。
4.財務審計業務滯後
長期以來農村財務審計組織、審計製度不健全,沒有獨立的審計條件,無法對村級幹部進行有效監督。目前對村財務審計主要由農經部門負責,出現鄉鎮經管站既管理又審計的情況。村幹部違紀行為被查處,大量是農民舉報的,通過正常審計監督程序發現的卻很少。
三、解決問題的幾點對策
1.統一監管,保障村級財務管理有序運行
村級財務管理涉及農民的切身利益,關係到農村各項改革工作的成敗。各級政府部門應高度重視村級財務管理製度建設,把村級財務工作列入基層組織建設和製度建設的重要內容,明確管理職責,針對村級財務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研究探討和完善管理和監督機製。統一開戶,建立村級資金劃撥規範流程,規範現金操作流程,加大收支使用監管。
2.堅持民主理財與財務公開
針對一些村存在的財務不民主、賬目不公開等問題,必須建立一整套監督機製,強化內部約束和外部監控。民主理財目前仍然是監督農村財務運行的重要手段。理財小組應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依法理財,及時向村民代表大會報告理財工作,切實履行財務監督職責。村組財務收支計劃、收支明細、債權債務、財產物資等群眾關注的熱點項目至少每季度或每半年采取不同形式如實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3.加強業務培訓,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
一是通過舉辦業務講座、法製講座、繼續教育等形式,定期對村財會人員進行會計實務、農村綜合改革、強農惠農政策、農資金監管、計算機操作技能、會計法律法規製度等培訓,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和依法理財的能力;二是嚴格按照規定任免村級財會人員,本村的主要幹部或其親屬不得兼任會計和出納。三是結合農村改革發展形勢,製定科學的財務人員考核辦法,通過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考核,對履行職責差、業務水平低的人員及時予以調整或限期整改達標,以迅速提高村級財務人員整體素質。
4.健全農村審計組織,嚴肅財經紀律
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財務審計機構,配備相應經驗豐富的專職或者兼職審計人員,成立農村經濟審計小組,業務管理由鎮財政所具體指導。鄉鎮政府及村組織應支持配合審計機構和人員依法開展審計工作,並負責督促落實審計意見。同時加強對審計人員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建立相應的工作考評機製。對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專項重點審計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審計結束後,實行“三個公開”,即審計結果公開、違規情況公開、處理結果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