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食品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質量與食品安全研究(2 / 3)

(2)可比性較差

目前我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沒有統一的參考模式,橫向不具有可比性。樣本企業中,深交所上市的公司發布的社會責任報告,大部分參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提供的格式,滬市上市的公司主要參考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提出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的最新版本G3指引和上交所《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報告》編製指引(上述三個文本以下均簡稱《指引》)。披露內容上,基本以定性描述為主,橫向可比指標缺乏,提供曆史的可比較數據的企業也很少。這可能與我國尚未發布相關可供參考的業績指標和準則有關。

(3)充分性不夠

社會責任信息披露主要包括股東和債權人權益保護、職工權益保護、供應商和客戶權益保護、環境與可持續發展以及社區和公益事業五大部分。大部分企業在實際披露中內容十分籠統,定量信息主要集中在股東分紅、利稅繳納、照顧困難職工和社會公益事業方麵,隻有極少部分企業披露了相關業務的各種環保措施及投資情況,如中國石油2008年的社會責任報告,其環境保護方麵的定量描述很詳細,還采用案例法、統計圖、表格和比較數據的形式進行披露。但從總體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不夠充分,披露方式較單一。

(4)及時性不足

目前無論在國外還是在我國,企業社會責任信息都屬於自願披露範疇,能夠主動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的往往都是一些業績較好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和上市公司等。這些企業社會責任信息發布基本上保持一年發布一次的頻度。上市公司遵循《指引》的要求,其發布時間大致與年度報告發布時間相同。而大量的業績一般的上市公司和民營企業很少主動披露社會責任信息。

(5)清晰性有限

樣本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均是按照《指引》要求編製,整體結構比較清晰。但披露手段主要以文字說明的形式為主,直觀清晰的披露方式如圖表、統計圖、比較數據等使用較少,利益相關者關注的問題闡釋得也比較籠統和模式化,甚至部分企業報告有雷同之嫌,缺乏個性化特征。隻有極小部分企業,特別是經過了獨立的第三方的審驗的企業,附有與G3指標和行業指標的對照表、索引和標注等。

(三)加強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披露質量的建議

(1)加強政府引導,完善社會責任信息披露製度

一方麵,完善企業社會責任立法。結合實際建立一套專門的《企業社會責任法》,內容涉及到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將所有利益相關者聯係起來,製定出一套比較係統完備的立法。另一方麵,可以設立專門的社會責任的研究監督機構,避免地方政府因經濟發展而忽視對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進行監督。

(2)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增強社會責任意識

管理者應將目光放在企業的長遠目標上,企業應該從以人為本、環境友好和社會和諧這個高度來重新審視自己的社會定位和發展戰略,讓企業通過履行社會責任為其創造良好的內外發展環境。積極投身公益與慈善事業,不僅可以提升企業知名度,還可以增加其競爭優勢,真正使企業長期立於不敗之地。

(3)實施社會責任報告審計製度

要保證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質量,必須加強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的監督力度,實施企業社會責任審計製度。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盡快製定社會責任報告審計標準,明確社會責任報告審計的對象、範圍和審計主體,設計科學合理的社會責任報告審計方法和程序,擬定社會責任審計報告的主要形式。審計機構實施審計後,應撰寫專門的審計報告,說明審計業務的範圍、目標和應用的專業審計標準,公布完整的審計報告,並對審核報告的內容負責。同時,相關部門也應加強對社會審計的複核和監督。

三、食品企業的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影響的公共衛生問題”。食品安全也是一門專門探討在食品加工、存儲、銷售等過程中確保食品衛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隱患,防範食物中毒的一個跨學科領域。可是,在如今高速發展的社會,我們身邊卻充斥著許許多多不符合食品“能夠保證人類的生存和健康”的基本要求的劣質食品。

(一)食品企業食品安全問題表現

食品安全問題既受社會環境因素影響,也受企業內部因素影響。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走過了西方國家上百年才走完的路。因此,西方國家在不同時間漸次出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在我國當前一段時期內比較集中地、突出地顯現出來。

(1)源頭收購

所采購的原料存在食品安全問題。如瓜果蔬菜農獸藥殘留超標;使用違法的牲畜飼料添加劑或超量的使用飼料添加劑;牲畜本身攜帶有致病性;原料以次充好,甚至采用翻新舊料。企業在收購原料時沒有采用正規的標準去檢測,甚至貪圖更大收益,有意收購廢舊原料,進行二次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