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巴西、英國是怎樣分配器官的
視野
作者:艾蘭 周奕肖
從器官捐獻、獲取,再到配對、移植,器官移植過程都要遵循相關的法律和規定。
西班牙:成熟的器官移植協調員製度
1989年,器官移植協調員製度開始在西班牙實行。在西班牙可以進行器官移植的168所醫院中,協調員每時每刻都在關注醫院急救病房內的潛在捐助者。一旦他們死亡,協調員就會出現,婉轉地和死者家屬溝通,以獲得“摘取死者器官、挽救他人生命”的許可。
在和協調員接觸溝通後,隻有約15%的家庭會拒絕器官捐贈。在一些醫院,拒絕率幾乎為零。而這一比例在上世紀80年代曾高達40%。歐盟調查機構“歐洲晴雨表”在2014年的調查顯示,61%的西班牙人表示願意在死後立即捐出自己的器官。當被問及“是否願意捐出死去家屬的器官”時,肯定答案的比例為59%。
西班牙衛生部長、器官移植部門主任拉斐爾·馬特杉認為,所有其他國家都能拷貝西班牙的成功。他稱,如果西班牙的這個捐獻係統能擴展到整個歐盟,歐盟內器官捐贈者的數量會增長一倍。
巴西:法律默認,人人都是器官捐獻者
巴西則在最近的一次《器官移植法》修訂中規定,每個巴西成年人在死後,都會被默認為器官捐贈者,除非他們在生前曾經簽署文件,表明自己不希望捐獻器官。當時有媒體分析稱,這是為了杜絕2000年之後巴西愈演愈烈的黑市器官買賣。
如今,巴西政府每年都會撥款給器官移植領域。2012年,時任巴西衛生部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海德爾·鮑爾巴在接受中國媒體采訪時說,上一年度巴西政府共撥款13億雷亞爾(約合27.3億元人民幣),資助相關醫療機構。隻要不是去私立醫院,接受器官移植的巴西人都不需要花錢,所有費用由政府買單——這與西班牙情況相似。
巴西病人也需要排隊等待器官移植。鮑爾巴稱,他們可以在當地有資質的政府部門,或是衛生部專門的網站上申請,之後,隨時可查詢“排名”。
英國:“默認同意”
2013年7月,英國威爾士議會也通過了一項“默認同意”法案,據其規定,若死者在生前沒有明確表示“不想捐獻自己的器官”,那麼威爾士的醫院會默認,他願意捐獻自己的器官給他人,院方無需征得親屬同意。
據英國《每日郵報》報道,截至2013年,英國有1900萬器官捐贈者登記注冊,但每年仍有1000人在等待器官移植的過程中死去。
於是,在威爾士通過“默認同意”法案後,英國國家醫療服務係統又接著公布了一項新提議:如果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此前簽署過器官移植協議、同意捐獻自己的器官,那麼在等待器官時擁有優先權。
(梅琳薦自騰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