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3章 內幕交易:製度缺失下的投資黑洞(2 / 2)

(2)這一形態的內幕人包括傳統內部人、接受信息者、泄露信息者以及盜用信息者,概而言之,所有內幕信息的持有者根據自己掌握的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都構成內幕交易;

(3)內幕人在持有內幕信息的情況下,其不作為不構成內幕交易。盡管這種不作為符合規製內幕交易立法的目的,具有不公平性,但是這種不正當行為或者說違法行為難以證實,即使在立法中規定了也無實施之可能而徒有其名。

2.持有內幕信息的人根據內幕信息建議他人買賣證券。

在這種形態中,內幕人根據自己持有的內幕信息慫恿、促使他人買賣證券。需要明確的是:雙方當事人的一方必須是內幕人,而另一方是非內幕人;內幕人是建議他人從事證券交易,是基於內幕人對內幕信息的掌握而作出的,而不是直接將內幕信息提供給他人;內幕人的主觀上是故意,即知道或應當知道他人會接受建議從事證券交易,仍然建議他人買賣相關證券;接受建議的他人必須實施證券交易行為。

3.內幕人泄露內幕信息

所謂泄露內幕信息是指內幕人基於主觀過錯將內幕信息泄露給非內幕人的行為。期間,不論內幕信息在傳遞者之間輾轉多少環節,也不論是直接接受者還是間接接受者,其泄露行為都構成內幕交易。

證券市場的主要功能在於通過價格發現機製,優化資源配置,而內幕交易的頻繁出現不僅扭曲了證券市場的定價功能,導致股票價格暴漲暴跌,也動搖了市場良性運作的誠信基礎,嚴重損害廣大投資者的切身利益。基於此,如何強化投資者自我防範的意識及手段,切實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成為擺在投資者麵前的一道難題。

證券交易本身具有投機性,因此,防範內幕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考驗投資者對證券信息的靈敏程度。對證券投資者而言,首先應掌握獲取證券信息的正確渠道,提升獲取證券信息的能力。投資者獲取證券信息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幾種:

1.查閱上市公司發布的信息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規定,上市公司應定期披露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此為定期報告。此外,如果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的,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此為臨時報告。上述報告,投資者可以在上市公司網站、證券交易所網站或者證券會指定的其他媒體(包括報刊和網站)查詢。

2.參加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

根據《公司法》規定,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投資者可以通過參加股東大會了解所投資公司的基本情況。為掌握所持股的上市公司運行及經營信息,投資者還可以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3.向上市公司的投資者關係管理部門進行相關谘詢。

4.通過證券公司客戶端軟件了解其所發布的上市公司相關信息。

此外,通過瀏覽相關行業協會網站或查詢行業協會發布的行業發展情況及行業內企業發展狀況的報告,投資者也可獲知相關信息。還有,其他公共媒體的報道也不失為投資者獲取證券信息的一種途徑,但隻可作為投資者的參考,證券相關信息仍應以法定信息披露渠道披露的信息為準。

基本麵分析要點:

1.內幕交易是指內幕人員和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內幕信息,泄露內幕信息,根據內幕信息買賣證券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證券建議的行為。

2.內幕交易嚴重地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對投資者來說,掌握獲取信息的正確渠道,保持對信息的靈敏度是防範內幕交易的一個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