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養老服務中心戶外環境設計研究(3 / 3)

4.戶外照明設計要點

養老服務中心的戶外照明設計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功能性照明,功能性照明的主要目的是為老年人的晚間出行提供一個安全、方便的照明環境。另一類是景觀照明,景觀照明的主要目的是為老年人出行時能享受美的環境,頤養天年。

(1)功能性照明

功能性照明主要涉及區內道路和區內居民活動場地的照明。夜晚,老人主要在這些地方散步、休憩、和其他人群交流,充足的照明有利於老年人的室外活動。區域道路以人為主要使用對象,對機動車限速。它的照明是附帶了一定景觀需要的功能性照明。燈具一般呈單列,既能滿足照明要求,又能節約用電量。照明間距一般在15~30m之間,安裝高度通常在4~8m之間,一般不應超過道路兩側建築物平均高度的一半,也不應小於道路寬度的一半。休閑區照明的設計目標是為老年人聚會提供友好的氛圍,使障礙物清晰可見,以保證老年人能夠安全行走、遊玩;同時消除暗區,抑製綜合區內的犯罪活動。在滿足以上要求的同時,限製逸散光從窗戶射入室內影響老年人休息。台階和坡道處的照明裝置可以安裝在欄杆上或台階側牆上,在正常觀察者的眼睛的下方,可以提供所需照明水平又不產生眩光。

(2)景觀照明

老年居住區內的光環境建設不僅要滿足居民夜間出行的功能性需求,更要給居民美的享受。我們在進行住區景觀照明設計時要注意:首先,富有創意的燈光設計不能忽略或減弱其功能性照明;其次,設計目的是使照明對象在燈光的裝點下更美麗,同時光源不能產生眩光和造成光汙染。

①樹木照明:樹木的照明以白色及白綠色混光為主要色調,方式主要取決於其形狀和結構。對於樹幹和樹冠舒展的樹,照明的重點應突出樹的結構;對於樹冠濃密、姿態優美的樹,必須從樹冠外進行照明,重點強調樹形;對於樹幹舒展、樹冠外圍葉片較為濃密的成年大樹,采用組合式照明強調樹的結構等。

②綠地照明:老年居住區公共綠地照明屬於弱光區,可以沿邊采用低矮的草坪燈,不僅在草坪上形成優美光暈,且對人行道路有合適的照度。在設計時主要考慮草坪的麵積問題:較小麵積時可將草坪燈與庭院燈結合,為人在此活動創造舒適的亮度環境;較大麵積時宜采用高杆燈以提供整體的照明環境,再輔以庭院燈等照明形式提供局部照明環境。

③水體照明:靜止或平緩的水麵有鏡麵反射的效果,常常在水體周圍設置照明設施,燈光映在水麵上形成倒影,波光粼粼,顯示出夢幻效果,美化老年人居住區的環境。在布置光燈時,應注意不要讓水麵反射出燈和光源的像而導致眩光。燈具布置亦可將泛光源放在噴射口處或水的回落處,或者兩處都放。在噴射口下設燈,由於水和空氣的反射率不同,進入水麵的一部分光會保持在裏麵;在落點設燈,水的形狀像下雨時的雨點,而在落點下10cm的泛光燈會使水點看起來有閃爍的效果。

三、結語

在我國較發達的一線城市中,除了有政府興辦的福利院外,還陸續出現了托老所、老年公寓等商業化的養老機構。這些商業化的養老機構在老年人的居住、醫療衛生、文化娛樂等方麵都進行了現代化設計,老年人養老領域逐漸得到了政府的重視,老年社區、老年公寓不斷湧現,但是,現存的養老院大多比較重視建築及室內空間的設計,對於戶外環境景觀設計的研究還不夠成熟,希望在今後發展過程中能逐步改善各種不足,為老年人創造宜人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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