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康芝藥業財務舞弊案引發的思考(3 / 3)

四、案例啟示

康芝藥業的舞弊案隻是冰山一角,通過此案例折射出一些企業為了能獲得股市融資的機會,通過製造業績進行IPO。但是上市後不久,便出現“大變臉”的情況,這種為了IPO,卻利用非法手段的行為,不僅有損中小股東的利益,也對我國資本的正常運營造成負麵影響。因此,為了維護資本市場的正常運營,防止上市公司利用非法手段偽造公司業績,保護中小股東的權益,本文根據舞弊三角理論對康芝藥業進行成因分析,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強化內部治理,優化股權結構

康芝藥業的舞弊案中董事長兼總裁的洪江遊一直以第一大股東身份對康芝藥業進行控股。而且,洪氏家族對公司股權大比例占有,且占領高管層現象嚴重,造成公司股權集中,“內部人控製”現象。這種現象在上市公司中較普遍,因此,財務舞弊才有可乘之機,為保證資本市場的正常運行,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首先,建立完善的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製度,對一股獨大現象進行製衡;其次,加強公司治理結構的建設,建立健全決策失誤責任追究製度,從而提升治理的有效性。通過強化內部治理,優化股權結構來促進資本市場的良性發展。

2、建立有效的內部控製

康芝藥業雖然設有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但是,高管往往身兼數職,使得職能之間互相牽製,無法起到真正的控製監督職能。而且,內部人員缺乏控製意識,往往風險發生時才知道避免,此時,就隻能通過一些資本運作和財務舞弊來進行利潤的快速提升。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控製非常必要。首先通過加大會計人員業務培訓力度來優化內部控製的環境;其次,將不相容的職務進行分離,設立專門的稽查工作機構和人員來提高控製效率;再次,建立企業的風險評估程序,增加企業對外信息披露和溝通以及加強內部控製的監督,最終使公司內部控製達到應有的效果。

3、提高審計報告質量

康芝藥業在2011—2012年財務進行舞弊的審計報告均由同一家會計事務(亞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所出具,審計意見是標準無保留意見,事後事務所並沒有收到證監會的處罰,這種現象會降低違法犯罪的成本,促使會計師事務所和上市公司聯合舞弊行為的產生。因此,為提高審計報告的質量,首先,需要進行相關立法的建立,強化行業監管,對行業違規行為嚴懲不待,並強調司法的積極介入,從而強化加強對審計行業服務內容的規範;其次,事務所要優化人力資源的環境,增強注冊會計師的信譽、自律及操守,以及注冊會計師評級製度;最後,完善事務所的三級複核製度,加大執法力度,來提高審計人員的審計質量。

【參考文獻】

[1] 孫青:舞弊的動因理論和舞弊審計的方法[J].企業家天地,2011(11).

[2] 施金龍、韓玉萍:基於GONE理論的上市公司財務舞弊分析[J].會計之友,2013(23).

(責任編輯:諶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