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中國間接性貨幣政策工具在實踐中的運用(2 / 3)

把存款準備金率與銀行資本充足率結合起來調控市場信貸,相對於單一的貨幣總量控製來說,這種製度的實施既可以起到對貨幣與信貸總量控製的作用,也豐富了貨幣調控手段;為完善貨幣政策傳導機製提供了幫助。

截止2008年底,我國人民銀行根據經濟形勢,先後30次調整了針對吸收存款的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比率,在執行從緊的貨幣政策、配合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實施方麵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二、再貼現政策

再貼現政策作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工具之一,主要是通過再貼現利率調整和額度控製來發揮調控作用。

1984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商業彙票承兌、貼現暫行辦法》和《中國人民銀行再貼現試行辦法》。1985年中國的銀行業開始推行商業票據的承兌和貼現業務,不久中國人民銀行開展了再貼現業務。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的頒布實施,我國商業彙票承兌、貼現、再貼現業務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發展。僅1996年,全國累計收到銀行承兌彙票3898億元,中國人民銀行累計辦理再貼現1358億元。1997年商業彙票達4500億元,1998年9月以後,人民銀行出台了一係列舉措,如對部分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再貼現規模予以傾斜,扶持金融機構票據業務窗口,擴大再貼現業務對象及範圍,使我國票據業務飛速發展起來,1998年約達到6000億元。中央銀行再貼現政策的實施,一方麵可以通過影響商業銀行借款成本,抑製商業銀行的信用擴張,控製貨幣供給量;另一方麵又可以按照國家行業、產業等政策要求,引導商業銀行對不同種類的票據進行再貼現,從而達到調整結構的目的。

1995年以前,我國再貼現政策操作的重點是通過再貼現業務推動商業彙票的發展,利用票據的結算和信用雙重功能幫助企業解決拖欠問題。1995年後操作的重點是通過中央銀行確定再貼現率,影響商業銀行資本金和借貸資金數額,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信貸擴張能力,發揮間接調控貨幣供給量的作用。

我國在1998年實行貼現、再貼現利率與貸款、中央銀行再貸款利率脫鉤,使再貼現利率首次成為獨立的基準利率,貼現率在再貼現率基礎上加點生成。隨後三次下調再貼現率,對推動商業票據市場的發展起到積極作用。1999年以後,中央銀行充分意識到票據市場的滯後已經成為貨幣政策發揮效應的製約因素,於是加大了對票據市場發展和培育的力度。1999年9月18日,發出《關於改進和完善再貼現業務管理的通知》,把推廣使用商業彙票作為改善金融服務的重要措施,提出完善再貼現操作體係,加快發展一種以中心城市為依托的區域性票據市場,擴大再貼現的對象和範圍,放鬆對再貼現額度的控製等政策意見。進入2000年後,中央銀行再次強調了大力推廣使用商業彙票對促進改善金融服務、健全信用製度,促進金融宏觀調控方式轉變的重要性,全國首家專業化的票據經營機構——中國工商銀行票據營業部在此背景下開業,為提高交易效率,形成統一的票據市場,進一步發揮再貼現政策操作提供了廣闊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