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貨幣市場基金風險較小
貨幣市場基金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規模收益,用彙集而來的大量小額資金集中起來統一投資到原本風險就較小的貨幣市場工具中去,通過規模組合的方式,使各種貨幣市場工具在流動性互補,從而使投資貨幣市場基金的風險降到最小。
(四)貨幣市場基金具有一定的支付功能
貨幣市場基金賬戶具有靈活的支付功能,在美國貨幣市場基金如同支票賬戶。投資者可以對基金資產簽發支票,從而使得投資者既享受活期存款的支付便利,又享受了相對較高的利息收入。但是由於信用製度等多方麵的原因,我國當前的貨幣市場基金的這一功能還沒有得到很好地體現。
(五)貨幣市場基金投資成本較低
一般股權基金和債券基金的年管理費為資產淨值的1%~2.5%。相比之下,貨幣市場基金不收取首次購買費,年管理費也隻收取資產淨值的0.2%~1%,同時貨幣市場基金的名義起點額或最小變動單位都很小,一般公眾都可以接受,避免了隻有機構投資者或富裕投資者才有能力參與到貨幣市場交易。同時,發行貨幣市場基金的多為股權、債券類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這些公司一般同時設有多種基金,當整個基金市場行情或某一兩種基金行情發生變化時,投資者可把持有的股票基金或債券基金轉向貨幣市場基金,反之亦可,而轉換過程中不必繳納轉換費,因而投資調整的成本較低。
三、中國貨幣市場基金運行發展過程
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貨幣市場基金還屬於貨幣市場的新興事物。2002年末至2003年初,國內幾家基金公司開始醞釀向市場推出貨幣市場基金。2003年3月,招商基金試圖將貨幣市場基金藏在其安泰係列基金之下,準備上市,盡管招商基金作了精心的準備,但其貨幣市場基金卻意外沒有獲得最終批準。隨後的大半年時間,招商基金管理公司、華安基金管理公司和博時基金管理公司對其基金產品的內容作了修改,直到2003年12月9日,中國證監會終於下達了批文,同意貨幣市場基金投入市場發行,標誌著貨幣市場基金正式進入到我國的貨幣市場之中。華安基金公司所轄的“華安現金富利投資基金”於2003年12月14日正式向社會公眾發售,而招商基金公司的“招商現金增值基金”和博時基金公司的“博時現金收益基金”也相繼於2003年12月15日、16日正式發售。但當時由於受政策限製,三家基金都回避了國際通用的叫法,並不叫作“貨幣市場基金”,而以“現金基金”為名,因而被認為是“準貨幣市場基金”。此後長信、泰信、華夏和南方基金公司等基金管理公司都相繼推出了自己的貨幣市場基金品種。至2004年上半年貨幣市場基金數額已達7隻。
2004年8月,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了《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的發布規範了貨幣市場基金的名稱、投資品種和剩餘期限,同時也推動了貨幣市場基金的進一步發展。2004年第四季度,諾安基金管理公司推出諾安貨幣市場基金,這是《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實施後第一隻正式以“貨幣市場基金”命名的產品,緊接著銀河基金管理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分別推出銀河銀富貨幣市場基金、海富通貨幣市場基金。
2005年3月25日《貨幣市場基金信息披露特別規定》和《關於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等相關問題的通知》發布並於4月1日起實施,使我國的貨幣市場基金業更加法製化、規範化。這些法律法規的施行可以進一步規範貨幣市場基金的投資運作,更好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