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地點:包包寨、岩上、偏坡、棟青、野豬窩
調查時間:2008.4.14—2008.4.15
被調查人:各寨的組長
這次調查發現以下幾點:
(1)棟青寨和野豬窩當初實施了退耕還林,而岩上、偏坡和包包寨荒山麵積不大,都沒有實施退耕還林。棟青寨和野豬窩實施的退耕還林大多是使用荒山來進行的,而岩上、偏坡和包包寨的荒山麵積較少,因此這三個寨子不願意退耕還林,這說明政府的公信度太低,村民不敢用耕地進行退耕還林,怕將來政府不能按時發放或不發退耕還林的補償費,那麼用耕地退耕還林的村民到時就難以維持生活,所以用耕地退耕還林的麵積較小,這就是岩上、偏坡、包包寨沒有退耕還林的原因。然而,退耕還林到現在,八年的退耕還林補償費政府是按時發放的,於是村民調整了自己對退耕還林補償費可信度的預期,這導致了村民所說的劉縣長(本村人)免費發放的桃子樹苗沒有人願意領來栽種。村民是這樣想的,如果現在栽種劉縣長免費發放的桃子樹苗,那麼如果今後實施了退耕還林,自己能用於退耕還林的麵積就少了,補貼也就降低了,不如現在不栽種桃樹繼續種植農作物,等到退耕還林時再來栽種桃樹,那時既能獲得退耕還林補償費,又能獲得種桃收入。
(2)很多村民都是把油菜籽出售後再去購買菜油。例如100斤的油菜籽能賣到300元左右,而100斤的油菜籽可以練出50斤的菜油,榨油費為30元,村民如果按市場價出售菜油的話,50斤的菜油可以賣400元,除掉30元的榨油費也比直接出售油菜籽多獲得70元的收入。村裏就隻有李成龍和他二哥兩人把油菜籽榨成菜油,其他的都是直接出售油菜籽。當把這種現象去向村民詢問時,他們說不出其中的原因。我們發現大多數村民都是走了兩三個小時的路程到城關鎮趕集,他們不是支付不起車費,而是不願意支付車費,才選擇了走路。同樣,把100斤的油菜籽榨成菜油的費用,農戶能支付的至少能向別人借這30元的費用,之所以不把油菜籽榨成菜油是因為農戶對現金的需求旺盛,不願意支出現金,用他們的話說就是能節約的就節約,把油菜籽榨成菜油首先要支付現金,這是農戶所不願意的。另一方麵,農戶把100斤的油菜籽從長田弄到城關鎮至少要3小時,榨油花掉1小時,就算農戶8點出門,中午12點才能榨出菜油,一個普通農戶出售50斤的菜油有人願意去購買嗎?人們習慣在商店購買菜油,農戶的菜油不能按市場價出售隻能低價出售,也許即使低價也不一定能出售,那農戶就不能得到現金,就不能購買從現在到下次趕集所需的生活用品,生活極為不便。農戶之所以出售油菜籽是因為能獲得現金,以購買所需的生活用品。李成龍和他二哥之所以把油菜籽榨成菜油,是因為他們與其他村民相比經濟條件較好,對現金的需求沒有其他村民那麼的強烈,在考慮銷售油菜籽時首先想到的是經濟利益最大化而不是現金支出問題。
(李明橋2005農經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