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中篇(6)(1 / 3)

1.創新政府管理體製。深化文化體製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現代文化產業管理體製和運行機製,是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的根本出路。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切實轉變政府職能,逐步健全“黨委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企事業單位依法運營”的文化管理體製。特別是政府應轉變在文化產業發展中的職能、角色與管理文化產業的方式,繼續積極進行體製創新試點。政府行政部門既要加強宏觀調控、政策引導、依法行政、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又要與文化產業經營活動分離,減少對文化市場主體的行政性幹預,充分發揮市場機製的調節作用。今後以政府為第一推動力組建的各種形式和各種類型的文化產業集團,應進入新一輪重組和並購階段,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將得到實質性的發揮,原有的市場準人的行政審批和許可證製度,將逐步在文化市場的一般競爭性領域退出,新的登記製將逐步得到實施,原有的行業壁壘將隨著市場準入的適度化進程而被軟化。在創新政府管理體製方麵,甘肅省應注意借鑒學習上海的成功經驗,充分發揮政府推動和市場導向兩個推動作用,調動各類社會資源,形成發展合力,形成文化產業市場化運作過程中,政府有關部門既不在市場經營方麵“越位”,也不在推動市場建設方麵“缺位”,努力為發展文化產業創造一個良好的體製與政策環境,盡快形成社會化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文化市場。建議省政府應盡快成立一個加強文化產業發展宏觀調控的專門管理機構(如韓國的文化振興院)或者是文化體製改革發展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導全省文化產業發展戰略的實施。

2.以絲綢之路為經,相關地區為緯,以文化旅遊帶動文藝演出、文化娛樂、藝術品等相關產業,形成以文化旅遊為龍頭的文化產業體係。甘肅發展文化產業,應堅持發揮優勢、突出重點,著力發展基礎較強的現代傳媒、出版發行、文娛演出以及文化旅遊業,爭取以文化旅遊業為突破口,帶動相關產業的集體推進。為此,要強化文化部門與旅遊部門的聯合,推動文化事業單位由公益型、福利型向經營型轉變,開發有市場前景的文化旅遊產品,形成絲綢之路文化旅遊係列產品,重點開發以莫高窟、麥積山、炳靈寺、北石窟為代表漢傳佛教文化專線旅遊,以拉卜楞寺為代表的安多地區藏傳佛教文化專線旅遊,以嘉峪關城樓為代表的戰國、秦漢、明四代長城專線旅遊,以大地灣、雷台漢墓為代表的古遺址、古墓葬專線旅遊,以空峒山為代表的文化名山專線旅遊,以瑪曲黃河首曲、永靖黃河三峽、蘭州黃河風情線、景泰黃河石林為代表的黃河文化專線旅遊,以東鄉、保安、裕固、藏、蒙、回、哈薩克為代表的民族民間文化旅遊,以蘭州為中心,東進西出,北上南下,開發天水、隴南、平涼、慶陽、白銀、定西、臨夏、甘南、武威、金昌、張掖、酒泉、嘉峪關、敦煌等重點文化城區,形成縱橫交錯、星羅棋布的文化旅遊網絡,舉行各種民族民間文化旅遊節會,向國內外推介。此外,針對目前甘肅文化產業鏈較短等問題,應大力擴大產業規模、完善結構、提升檔次。在文化旅遊業的龍頭產業帶動下,順應產業發展的“族群規律”,實施“產業鏈集聚”戰略,整合文藝演出、文化娛樂、藝術品等相關產業文化資源,做長產業鏈,取得更大經濟效益。

3.調整文化產業及產品結構,優化資源配置。走以文化促進經濟發展的路子,這不僅僅是一個策略問題,而且是未來社會經濟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要想把甘肅省文化產業做起來,並做大做強,就要從戰略高度對整個經濟社會和城市發展中的各類文化資源進行優化配置,調整文化產業及產品結構。打破地區、部門分割和壟斷,以資產為紐帶,通過兼並、聯合、重組等形式,促進資本、人才、技術等要素的合理配置,形成一批跨地區、跨部門、跨所有製的大型文化企業集團和文化投資集團;進一步完善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文化產業共同發展的格局,充分發揮市場機製在文化資源配置調節中的基礎性作用;特別要注意按照國家規定,大力吸引個體、私營企業、民營企業等非國有經濟成分,通過獨資、合資、股份合作、聯營等方式進入文化領域。對進入文化領域的非國有經濟成分,在市場準入、土地征用、稅收布貨、上市融資等方麵,給予與國有資本同等的待遇。同時鼓勵規模經營和專業化協作,促進文化產業各行業形成適合自身特點的組織結構,調整功能雷同的文化產業結構;文化產品的結構調整要緊密結合市場需求,注重市場導向,提高文化產品的市場適應力和市場占有率;減少對文化資源開發的短期行為、閑置浪費,以提高文化資源的使用效率和經營效益。

4.加大投入、夯實文化產業發展的必要基礎。要切實發揮公共財政的主導作用,逐年加大對公益性文化建設的投入,逐步健全以城市標誌性文化設施為骨幹、以農村基層文化設施為基礎的公共文化服務體係。這既是我省今後發展文化產業的物質基礎,也是培育和引導大眾文化消費的基本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