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一無所有:革命的困境(2 / 2)

1920年,廣州軍政府發生了桂係和滇係間的鬥爭,孫中山第二次南下廣東護法。此時皖係打算借用陳炯明的駐閩粵軍驅逐廣東的桂係,於是與孫中山密談,以接濟50萬元軍費、600萬發子彈為條件助粵軍出兵。陳炯明打垮桂係平定兩廣,在廣州重建軍政府。1921年4月,孫中山在廣州就任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任命陳炯明為陸軍總長、內務部長、粵軍總司令、廣東省省長,護法運動形勢大好。

可惜好景不長,孫陳迅速決裂。孫中山的理想是建立一個正式的中央政府,領導全國革命,為此就必須出兵北伐。而陳炯明認為,孫中山的理想多於實際,廣東省庫空虛,每年的稅收是1600萬元,支出是3200萬元,赤字竟達一倍,無錢繼續打仗。既然南北政府都無力統一全國,與其連年征戰,不如各省先自治,把自己的事情辦好了再實行聯省自治,如此便可以不通過武力而實現全國統一。

孫中山要求陳炯明撥付北伐軍費400萬元,陳隻允付200萬元,而且還要等到北伐軍出發後再交。合作多年的兩人的矛盾開始激化。

1922年4月,孫中山下令免去陳炯明粵軍總司令、內務部長和廣東省省長的職務,並決定自己不隨軍北伐,轉回廣州坐鎮。6月中旬,陳炯明在白雲山一帶宣布戒嚴,形勢驟然惡化。16日淩晨,叛軍包圍總統府,孫中山出走。1922年8月,孫中山轉赴上海,第二次護法運動宣告失敗。

與孫中山南下護法的同時,北京段祺瑞政府因日本人的支持,大舉借款擴充實力,圖謀武力統一中國。孫中山兩次護法失敗,痛定思痛,認為革命沒有錢難以成功,因此做出了聯俄的政治選擇。1923年,在蘇俄的資助下,孫中山第三次回廣東設立大元帥府,聯絡滇桂軍閥打敗陳炯明,奪回了對廣州及周邊的控製。

這時的廣州變成了滇桂軍的天下,滇桂軍以新的統治者自居,廣州人為之側目。各路軍隊把政府機關和公共場所占為營房,又借口沒有軍餉,截收了大部分地方稅收。軍隊以“護商”的名義到處敲詐商人,在水、陸兩路設立各種名目的“護商機關”,向商旅征收保護費或是直接搶劫。

回師廣州八個月的時間裏,政府收入不超過330萬元,而包括軍費在內的各項支出卻花去將近1100萬元。為了解決軍隊截留稅收的問題,孫中山反複召集財政會議,下達財政統一令。然而,各軍將領對孫中山采取陽奉陰違的態度。1923年底,孫中山剛下令所有軍隊移駐廣州市郊外,不得占住民居,大批軍隊就以籌款名義湧入廣州,民居多被占據,滋生不少糾紛。

尤其惡劣的是,各路軍隊每調動一次、每打一仗,必然要求發餉發獎金。為了換得這些軍隊執行命令,孫中山隻能依靠金錢來穩定軍心,士兵每衝鋒一次發20元。1923年9月,滇軍獲得小勝,要孫中山發30萬元才肯繼續前進。11月滇桂軍打了敗仗,幾天即用掉48萬元。即使這樣仍無法滿足軍閥的胃口。對此,孫中山說:一般軍人不是為主義而戰爭,而是為個人升官發財而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