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路徑選擇
1、加大資金支持。新農村建設需要政府投資作為保障,無論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改善農民生活的基礎設施建設,還是農村精神文明、文化建設都需要投資作為保障。雖然近年農民收入有大幅度提高,但農民整體的收入水平比較低,農民尚不具備完全的投資能力。因此,地方政府要切實將財政分配、資源配置由對城市傾斜向支持農業、農村、農民受益轉變;要加大對大型水利、交通、電力和能源等農業生產急需的公用設施方麵投資;要對農民生活條件改善的基礎設施,以村為單元進行投資改造;要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最低生活保障和貧困救助製度等方麵拿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給予農民支持,創造“學有所上、病有所醫、貧有所濟”的條件。
2、深化基層政府改革。基層政府改革是現階段農村綜合改革中的重要問題。當前,基層政府要重點強化三個方麵的職能:一是為農村經濟發展創造環境,包括穩定農村基本經營製度,維護農民的市場主體地位和權益,加強對農村市場的監管,組織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係;二是為農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務,加快農村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環境保護等社會事業發展;三是為農村構建和諧社會創造條件,加強社會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化解矛盾,開展農村扶貧和社會救助,保持農村穩定;在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基礎上,不斷提高和完善村民自治製度,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健康發展。
3、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新農村建設需要政府起到先導、主導作用,但並非要政府大包大攬,最終還是要靠農民自己來建設。因此,要形成一個發揮農民主體地位的機製,就是通過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隻有不斷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不斷加強農民的合作能力,農村有了合作組織載體,才能對接上中央和省市的政策投入,對接上中央和省市的資金投入,發揮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體作用;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與政府的培育有密切的關係,必須強化政府的引導、調控及推動職能,積極穩妥地推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
4、構建長效機製。政府主導型模式必須堅持用製度保障新農村建設,必須構建長效機製。一是著力構建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的帶動機製。通過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著力培育壯大新興特色優勢產業,不斷增強工業和城市對農村的輻射帶動能力,讓更多的農民進入二三產業,把做大做強特色農產品加工業同發展區域經濟、加快城鎮化進程有機結合起來,不斷密切工農、城鄉發展的內在聯係,引導龍頭企業、鄉鎮企業向小城鎮集中,促進城鄉經濟的良性互動。二是著力構建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發展機製。逐步建立城鄉一體的管理體製和管理機製,尤其要改革勞動和就業管理體製,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製度;創造條件改革城鄉戶籍管理製度,放寬農民進城就業和定居的條件;加快建立城鄉共同發展的機製,促進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拓展,社會事業向農村覆蓋。三是著力構建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的工作機製。注重運用市場和政府兩方麵的力量,通過引導土地、資本、勞動力、技術和人才等資源在城鄉之間合理流動,營造城鄉各類經濟主體平等使用生產要素的環境,在政策製定、財力投放等方麵做出統籌安排,加快建立符合科學發展的工作評價體係和激勵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