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鄉間公共產品的供給反差較大。建國以來,國家財政對農村公共事業的投資大大低於對城市的投資,這是導致城鄉長期二元分割以及城鄉不和諧的主因。如從1995—2007年全國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由20019億元增加到137323.9億元,年均增長0.45%,其中:城市由15643.7億元增加到117464.5億元,年均增長0.41%,農村由4375.6億元增加到19859.5億元,年均僅增長0.1%,城鄉年均增速相差0.35個百分點;同期城市投資占比由78.14%上升到85.54%,農村投資占比反而由21.86%下降到14.46%。這種強烈的公共事業供給反差,導致現今大量農村人口湧入城市,和城市人爭奪公共資源。從甘肅來看,1990—2005年間,鄉村人口占比、第一產業就業人口占比分別在77.96%—69.98%之間和69.69%—65.67%之間,第一產業產值對國民經濟的貢獻率也在26.58%—15.72%之間,但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屬於國家預算的比重僅在14.02%—9.62%之間,這些少的可憐的投資用於農村的資金無異於杯水車薪。2007年,甘肅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為1304.2億元,其中農村為126.7億元,僅占9.71%,比全國低4.75個百分點。而農村公共事業、公益事業的改善,正是農民所期盼的!
3、地區間公共產品的供給反差巨大。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對東部地區、沿江沿海地區長期采取傾斜政策,對這些地區公共產品的投資自然就多於其他地區。從全國來看,以2004年為例,東部地區農村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增速遠遠高於中、西部地區,東、中、西部地區農村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分別為7866億元、2307億元和1276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20%、16.1%和5.1%,東部地區占全國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5個百分點,中、西部地區分別下降0.2、1.3個百分點[2]。從甘肅的情況看,2005年末人口總數占全國的1.98%,農業總產值占全國的1.52%,但財政支出僅占全國的1.27%,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僅占全國的0.99%,反映出公共產品供給的地區差距之大。
4、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總量仍然無法滿足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當前,全社會普遍關注農產品銷售難、農民增收難、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難等問題嚴重地困擾著廣大農民。這些問題的存在,充分說明了政府公共服務在農村的嚴重缺位。
三、完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機製,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對策綜上所述,筆者以為,應從以下諸方麵來構架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機製,才能真正體現“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才能真正調動農民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積極性:
1、抓好先導,完善機製,推進發展。新農村建設大至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確定,小到村莊整治、新居模式的設計,都離不開規劃工作。規劃既是新農村建設的依據,也是新農村建設的先導。科學的規劃有助於防範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布局亂散、建設無序、設施匱乏、環境不良、浪費嚴重等問題[3]。因此,從中央到地方,應建立統一調度,分級負責、分步實施、管理科學、多方參與特別是農民參與的民主規劃決策體係,這是確保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公共產品有計劃、按步驟、分階段供給的先導。以湫頭鄉王朗坡村為例,鄉政府出麵請縣規劃局設計“四室一廚一廁”150平方米的四合院標準,既考慮了當地土地資源緊缺的實際,又充分尊重了農民的意願,農民新居整潔美觀漂亮,贏得了廣大農民的積極響應。
2、靠實保證,完善機製,推進發展。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其公共事業和公益事業的建設,需要大量的建設資金。新農村建設的主體是農民,但其公共產品的投資主體決不是農民。因此,完善政府主導、投資多元、設計科學的投資機製是新農村建設中公共產品供給的保證。如新興工業化國家韓國1971-1984年“新村運動”期間,投入的財務總量年均達到5177億韓元,其中:政府投資占57%,居民分擔11%,其餘32%由民間團體和公司承擔。按項目分類,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占到22.2%[4]。如王朗坡村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縣鄉兩級籌資投入80多萬元用於鄉村道路、給水排水、門前道路硬化綠化工作,帶動農民戶均投資7.5萬元,建設新居96戶,占全村戶數的18.36%,通過“一池三改”用沼氣戶達220戶,占全村戶數的42.07%,栽植生態公益林4950畝,極大地改善了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