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除了政府規定的銷往外省邊岸外,三峽地區尚有大量的私鹽在鄰近的外省泛濫。由於中國古代實行的鹽業專賣製度使鹽價奇高,很自然地就導致了私鹽的盛行。私鹽的規模往往較正規鹽還要大。清雍正時盧詢就認為私鹽“數倍於引鹽數目”。三峽各鹽場銷往湖北、湖南、陝西甚至更遠的地區,以私鹽的低價占領了不少的市場。
此次川鹽濟楚高峰前,正值海鹽生產由煮鹽向曬鹽大規模轉化後,川南鹽區井場采鹵迅速朝著近代機器工業轉化之際,三峽各鹽場受到強烈衝擊,正處於困頓之中。川鹽濟楚的機遇使三峽各鹽場獲得了生機,而且在其後的一段時期內得到了穩步發展。
第二次川鹽濟楚高峰為抗戰時期。
1937年,抗日戰爭全麵爆發後,沿海產鹽區逐漸淪入日本侵略軍之手,全國鹽產量減少了一半。1938年9月,日本侵略軍進攻湖北,武漢告急,鄂岸鹽務辦事處西遷宜昌。旋即武漢失守。同年11月,鄂岸鹽務辦事處就近移遷萬縣。戰事延及鄂境,商人裹足不前,濟楚鹽運告阻。而湖北、湖南等省的海鹽銷區全賴川鹽濟銷。四川鹽務管理局奉令盡力增產以供應湖北、湖南、四川、陝西、西康、雲南、貴州七省軍需民食。1940年10月,川東區鹽務分局設立,隸屬國民政府財政部鹽務總局,對湖北省原淮鹽銷岸,以及川東萬縣、雲陽、大寧、開縣、奉節、忠縣和彭水鬱山鹽場,並萬計、楚計兩大銷岸為川東區鹽務局管轄區域。
同時,為了支援抗戰,因川東區接壤湖北淪陷區,對鹽區內各級鹽務機構進行了調整。在民食軍用急需的情況下,四川井鹽業的地位急劇上升。
1939年春,國民政府首先在萬縣開辦官運業務,將川鹽轉運鄂西濟銷。1940年1月,又將川東鹽務管理分局從川康鹽務管理局劃出,改為直屬國民政府財政部鹽務總局,負責川東及淪陷區湖北鹽務。至此,三峽地區雲陽、巫溪、開縣、奉節、忠縣、彭水六縣產鹽場廠和原川東鄂西各銷鹽計岸,以及原湖北淮鹽銷岸和豫南部分地區,均成為川東鹽務管轄區域。川東鹽務管理分局在奉令增產趕運的同時,又對鹽務管轄區內各級鹽務機構進行了調整編製,截至1941年底,管轄區內各級鹽務機構共達42個之多。同時征用民船,組織押運警24隊,武裝護運赴鄂西、鄂北及湘西等地之鹽。1943年2月,原涪河鹽務運輸處與川康鹽務管理局涪陵鹽務監運督銷辦事處合並,成立涪陵鹽務支局;湘、黔駐龔灘鎮鹽務督運機構與川康鹽務管理局龔灘鹽務督銷分處合並,成立龔灘鹽務分局,同時增設彭水鹽務分局。6月,川東區鹽務管理局在鄂北光化縣老河口設立鄂北鹽務一等分局,所有駐於鄂北和豫南的鹽務機構,均歸鄂北鹽務分局節製。同時還設置了“川東區鄂西鹽務分局”、“川東區巴東鹽務分局”、“川東區巴東鹽務分局香溪鹽務支局”、“川東區鄂北鹽務分局鄖陽鹽務支局”等,專司各地食鹽專賣管製事宜。1943年,供應區域共52縣:川東10縣、陝西2縣、鄂西北40縣。
由上述三峽地區鹽業管理機構領屬關係的頻繁變動,以及其分支機構的漸次增設等情況,我們可以窺知,三峽地區各主要產鹽井場和各主要運銷口岸,在八年抗戰時期,在國民政府軍事與經濟領域中所占據的重要地位。
在川鹽濟楚第二次高峰到來之際,三峽地區各產鹽井場均被激活。雲陽鹽場公署為增鹽濟楚,采取了多種措施發展食鹽生產。從1939年起,雲安鹽場及雲陽縣境內的龍角、外郎等處井場共開灶102座;至1945年截止,七年中平均每年產鹽23928噸,最高年產達24700噸,創曆史最高紀錄。相對於1932—1938年七年期間年均產鹽18330噸而言,年均增產食鹽5598噸,該場所產引鹽運銷湖北宜昌、秭歸、興山、巴東、恩施、宣恩、利川、建始、鶴峰、長樂、來鳳、鹹豐以及鄂北老河口、襄樊等地;所產票鹽除銷售本地區外,亦供應鄂西、湘西挑販。為川鹽濟楚、支援抗戰作出了重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