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深入推進收入分配體製改革。公務員收入情況全部公開。建立住房繼承權製度,每對夫婦向任一直係親屬贈予房產或直係親屬繼承的房屋遺產,第一套免稅,第二套以上開始征收遺產累進稅,第二套稅率為該房產市場評估值的10%~20%,第三套為30%。第四套,沒了,因為隻允許擁有3套住房。
(6)堅定推行行政體製改革。就像房地產開發過程涉及的上百個公章一樣,行政審批製遍布商業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多年前,一位司長對我說,某些部委放假3年絲毫也不會影響社會運行。雖然不無誇張,卻是行政審批製貽害無窮的一個寫照。行政體製改革,隻要根除審批製(改為備案製)就是勝利。毫不誇張地說,審批製已經腐敗到了必須根除的程度。
(7)堅持穩健的貨幣政策10年不放鬆。穩健的意思就是逐步收緊貨幣,而不是急迫性的收緊。為什麼是10年?因為我們的貨幣政策寬鬆了30年,需要用大約10年時間來調整和緩和。慎用類似4萬億的計劃。
對國家負責,對曆史負責。
房地產的問題,是當今中國最大的問題。
房地產是政治問題。住房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保障每個公民住有所居,是政府的基本職責。為此,必須建立與整個社會保障相適應的基本住房保障製度。當前我們各級政府還在為過去的失落而補課。補課是運動式的,保障房製度卻必須是著眼長遠的。
房地產是法治問題。與房地產有關的腐敗是數量和金額最大的腐敗之一。房地產的產業鏈長,審批環節多,利益龐雜,尋租空間巨大。房地產領域的腐敗遏製不住,反腐就會成為一句空話。而這同時也有賴於房地產法律和製度框架的完善。
房地產是社會問題。住房關係每個家庭,房價暴漲一直是全社會高度關注的社會問題。背負過重的房貸負擔,給許多中低收入家庭帶來了沉重的心理焦慮感。買不起房或擔心買不起,給國家的未來一代縛上了枷鎖,創新、進步缺乏動力。房價上漲並使原本已懸殊的收入差距更加擴大,貧富鴻溝日益成為社會的隱性不安定因素。
房地產是經濟問題。土地財政的問題不解決,就很難消弭地方政府維持地價、房價上漲的天然動力,房地產調控就會再次淪為“空調”。不擺脫地產GDP主義的依賴,不去除地方政府對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習慣性偏好,不控製房地產投資的粗糙增長,經濟結構的調整、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就永遠是一句空話。
圍繞房地產,已經形成了一個無形而強大的利益集團。地產商階層隻是這個利益集團最淺顯的部分,他們的背後隱藏著一道道銅牆般深厚的灰幕。但呈現出來的,卻是宏大而浮誇的話語,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正在變成可以隨意拆卸組合的戲碼。
在向市場經濟轉型的漫長時期裏,在舊的價值觀已經離散、破碎,新的價值觀尚在聚集、發育過程中,對物欲無止境的追逐正在迅速湮沒我們的視域,並不可遏製地使權貴資本主義暢行天下。以房價暴漲為代表的畸形發展,是我們社會價值觀的最大破壞者之一。速富、浮華、躁動、卑劣,是10年房地產貢獻給我們幾代匆匆過客的銘刻。
到時候了,房地產亟須根本變革。
我知道,就像某些人借口“中國模式”的獨特性,粉飾國進民退的事實,視集中資源辦事為優越性而無視增長的低效率一樣,針對房地產的任何改革,甚至改良,都必將迎來強硬的要挾、激烈的反抗。
我知道,30年的承平浸淫已讓社會肌理酥鬆,暖風吹拂,唯有沉醉。而房地產利益關係格外錯綜複雜,痼弊關礙重重,直指體製縱深,稍有不慎便是千夫所指,萬劫不複。但房地產已成為新一輪改革的樞紐和突破點,無可回避。
是的,總得有人敢站出來,總得有人敢對國家負責,對曆史負責,來領導一場注定要震撼平庸世界的變革運動。
是的,人民呼喚鐵腕,迅速、堅決地變革房地產,建立和完善房地產的製度體係,重新調整房地產的利益格局,此意可上達天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