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以公租房替代經濟適用房? (1)(2 / 3)

《上海市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2010年9月正式頒布實施。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處處長李東介紹說:“上海的《實施意見》與外地最大的不同就在於,把公租房的申請對象擴大到了非本市戶籍的廣大外來務工者。隻要是持有《上海市居住證》,與本市就業單位簽訂一定年限勞務或工作合同,並且符合人均住房建築麵積低於15平方米的都可以申請公租房。”

北京市海澱區2010年10月11日開始接受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和公租房搖號申請,其中公租房2385套,這是北京市首次配租公租房。北京市尚未向非戶籍人口開放公租房,但我認為,北京市應該像上海那樣,將持有北京居住證和連續繳納社保到規定年限的居民,包括大學畢業生,納入公租房保障範圍。希望在2012年以前能解決這個問題。

北京市公租房的租金尚未確定,此前有消息稱,租金標準為市場租金的八折。輿論普遍認為,該租金標準偏高。我個人建議,公租房租金以市場租金的五到六折為宜。有財力的城市,甚至可下調至市場租金的四到五折。2010年,重慶市公租房租金標準約為每平方米10元,相當於市場價60%。

公租房管理最大的問題是租金的收取和退出機製的建立。

公租房的租金收取,可參照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由單位代扣代繳,並直接由市財政局專戶劃走。假如承租人失業,可允許有3~6個月的緩交期,但找到工作後必須補交。無故逾期不交租金者,記入個人誠信檔案,並有可能失去以後優先購買承租的公租房的資格;確屬收入劇降、生活困難者,可按廉租房標準交租金。

公租房的退出機製,與其他保障房一樣棘手。從上海的規定來看,對公租房申請人(包括持居住證的居民)沒有收入限製。這些居民如果不願退出,是否可以一直承租公租房,哪怕他是高收入者?倘若如此,當地就需不斷建設公租房,以滿足新增需求。但如果對申請人作出收入限製,對其收入情況的調查則相當複雜,審查部門恐怕力所不逮。從長遠來看,這有賴於整個社會征信體係和社會保障係統(與稅收係統相掛鉤)的完善。

貴陽市探索了一種對公租房的明補方式。公租房的租金接近市場價,政府對公租房的承租人根據其收入情況給予30%~60%的補貼,如果不符合條件,就減少或停止補貼,這就解決了承租人退出難的問題。貴陽市還參照“房屋銀行”的模式,向社會公開收儲公租房,居民將閑置的房子存入貴陽市公共租賃住房服務中心,可從政府獲得固定的租金收入(相當於市場價的8折)。

還有另外一種選擇。重慶市規定,承租人住滿5年後可以購買其租住的公租房。這種做法符合國人居住心理,值得其他省市尤其是一二線城市參考。但必須考慮,允許購買公租房的城市,應取消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因為每年都會有大學生畢業和外來務工人員進城,公租房需要不停地建設下去,同時建那麼多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財力尤其吃不消。從趨勢上看,將公租房與經濟適用房、限價房並軌的做法,應是大方向。

多年調控為何遏製不住房價。

政府不會聽任房地產市場自行調節,即使失敗10次,它也要再調控第11次。

回顧曆年的房地產調控,滄桑感慨之餘,仍不禁為某些調控政策的舉輕若重而歎息,錯誤的措施早已鑄定了後來的結果,房價越調越上漲。

我們是以文件治理的思路來管理和調控包括房地產在內的所有產業。房地產市場的波動,很大程度上就是文件的波動帶來的。

也許2010年啟動的這一輪調控,會有所不同。而如果調控再次失效,那麼,我們就隻有靜待市場的報複了。

早在2004年,謝國忠就預言中國房地產泡沫將破滅。這個按照西方經濟學邏輯來預測中國房地產的經濟學家,此次於2010年9月30日發出的預言——2012年房地產泡沫破滅,且讓我們靜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