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數千億的資金缺口:銀行是否願意貸款? (2)(3 / 3)

從投資計劃來看,1999年的施工麵積2億多平方米,相當驚人。不過,必須提出的是,計劃隻是計劃,實際完成的建設投資又是另外一回事。就我找到的資料來看,1998~2004年,國家下達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投資計劃均未完成。

以經濟適用住房規模最大的1999年、2000年為例。1999年國家下達的經濟適用房建設投資計劃為190132億元,實際完成投資43702億元,不足計劃的1/4,占全國商品住宅投資總額410320億元的1065%;2000年國家下達的經濟適用房建設投資計劃為188937億元,實際完成投資54244億元,不足計劃的1/3,占全國商品住宅投資總額498405億元的1088%。其他年度占商品住宅投資的比例均為10%以下,至2004年,已降至461%,同比負增長25%。

很顯然,從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住房供應體係”的1998年,到最後下達全國性計劃的2004年,經濟適用房從來沒有占據過住宅供應主體的地位。最多的兩年也不過是占商品住宅投資10%多一點,離50%還有相當遙遠的距離。

曆史總是相似的。2011年似乎正在向1998年致意並回歸。2011年全國保障房建設任務為1000萬套,以最低每套55平方米計算,建築麵積為55億平方米。一般來說,住建部要求當年基本建成50%~60%,即約275億平方米至33億平方米。

曆史又不會簡單地重複。2010年保障房任務一定會如期、超額完成。眺望2011年,即使各地怨言很多,恐怕也會在上報的數據裏完成各自的任務,即開工1000萬套、基本建成50%以上的保障房任務。加上2010年結轉的項目,可能超過33億平方米。

33億平方米的保障房,意味著什麼?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0年全國商品住宅竣工麵積為612億平方米。預計2011年商品房和商品住宅竣工麵積將與2010年持平或略低。以此比較,2011年實際建成的保障房麵積將超過住宅竣工麵積的50%,是不成問題的。2012年亦類似。

如果將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納入,那麼,它們合計將占據整個住房供應體係的主體。到2012年,正式的文件就可以這麼表述:“建立起以保障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供應體係。”這也呼應了1998年23號文件。

但是,人們仍然會懷疑,目前這樣以補課式、運動式的方式來建設保障房,恐怕不是長久之計。投入又大,資金來源有限,地方政府會有怨言。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得從政策框架和製度體係方麵進行完善,最重要的還是盡快立法。

2010年11月8日傳來消息,據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透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已形成基本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見稿。該稿規定了城鎮基本住房保障標準、範圍、方式,保障性住房的規劃、建設與管理,住房租賃補貼,土地、財政、稅收與金融支持,基本住房保障的組織落實,農村住房保障製度。我個人建議,該征求意見稿應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保障房的製度框架如果能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那麼,保障房建設規模和資金來源這些問題就將迎刃而解。對於地方政府來說,保障房建設就是一種法定責任,那時再叫苦叫累隻能說明他們失職。

值得提出的是,倘若各級政府的財力都向保障房傾斜,使2010~2011年這種大規模的保障房建設,2011年以後仍能夠再堅持5年,屆時,整個房地產市場的格局都將發生顛覆性或者說根本性的變革。保障住房的覆蓋麵將不斷擴大,到2016年,城鎮居民的住房問題基本都能得到解決。

所謂“基本解決”是指,引用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徐憲平的話是指,低收入家庭租住廉租房,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公租房,中高收入家庭購買或租住商品房。這是多麼理想的住房市場。這也是1998年國務院23號文件夢補寐以求的住房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