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也有人說公務員的住房問題,尤其是領導幹部的住房問題,本無須上級部門操心。下麵這個故事頗具代表性。
2010年4月,網上有個帖子公布了長沙市天心區規劃局局長張力個人收入和財產情況:工資4200元/月;隱性工資平均3800元/月;年終獎8萬元;房產三套,一套126平方米,一套184平方米,一套240平方米;存款6萬元。
但張力接受媒體采訪時,否認了該帖子的真實性,並主動公布了其真實的資產情況:
5套房產:1993年,張力以18萬元一次性買下73平方米的房改房;1999年,以876萬元一次性買下73平方米的單位房;2002年,將1999年買下的單位房以145萬元賣出,再以2800元/平方米的價格在長沙唯一星城購買了一套1487平方米房子,首付12萬元,貸款29萬元;2003年,以1420元/平方米的價格一次性買下1889平方米的住房,並於2008年轉到家屬名下;2004年10月,在長沙同升湖白竹水鄉以2380元/平方米的價格買下總價為59萬元的248平方米住房,貸款25萬元;2010年3月,將唯一星城住房轉給家屬,賣出80多萬元。2部轎車:2008年,張力以24萬元買下一台豐田車,歸愛人使用;2009年,花13萬元給女兒買了一部馬自達2轎車,花28萬元買了一套60平方米小戶型。其他:個人存款大概有3萬多元,年終獎近2萬元,同時還有數十萬元投入股票市場。
張力的職務約相當於副處級。許多人相信,他的收入和資產情況在基層政府領導幹部中頗具代表性。
如果是在北京、上海這種高房價的城市,一個科級或副處級公務員,以合法收入擁有5套住宅,幾乎是天方夜譚。但擁有一套經濟適用房或“享受經濟適用房政策的住房”,卻是很多人看到的事實。而級別越高,通過麵積補差,獲得一套以上經濟適用房或“享受經濟適用房政策的住房”的可能性也越大。
在高房價的背景下,假如沒有任何住房補貼,所有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平等、公開的標準,享受保障房或購買商品房。那麼,誰會去做公務員?一位朋友聽了我的問題哈哈大笑。他說,即使再退一步,國務院明文規定公務員沒有住房補貼,且不得享受保障房,而必須購買市場價商品房,他也會踴躍爭當公務員。
他的話恐怕說出了許多人的心聲。近幾年來,每年招錄的公務員數量與報考人數的巨大反差,頗耐人尋味。2011年國家公務員報考與錄取比例高達636∶1。公務員熱,反映了一種什麼樣的社會現象,折射出了一種什麼樣的價值取向?那就是,與權力和財富密切相關的官本位的全麵回歸。我堅持認為,這是一種社會的倒退,而非進步。
可是,這與本章的關鍵詞“奴役”有什麼關係?有。你必須確保自己留在公務員這個範疇內,然後用公務員的權力去換取對等的財富資產尤其是商品房。這是一種被現行製度和行政體製所強化的奴役,是一種被社會心理所追逐並逐漸固化下來的奴役。讓我悲哀的是,難道這個社會的進步,全部要由公務員來承擔嗎?
而所有人的被奴役,都與一個階層及其提供的產品分不開,那就是地產商階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