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公務員也是人民中的一員 (2)(1 / 3)

任誌強說,雖然那些低價的定向住房沒有向社會公開銷售,比如分給了國務院事務管理局,再分配給中央或國務院的各機關、管理機構以解決公務員的住房、進京幹部的住房、老幹部的住房等,但這些住房也是解決北京的住房問題,所以,應該在統計時計算進來進行平均。

按照任誌強的說法,商品住宅用地283%之外的用地,一部分被用於建設北京市和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的公務員住房,他們的名稱可以是兩限房、經濟適用住房、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住房、合建房、自建房中的任何一個。當然,也不排除這些公務員在享受了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房以後,仍然自掏腰包去購買商品房。

老任的文章有時候因其結論過於簡單而招來一片罵聲,有時候則專業到全部都是數據,讓人看得頭昏眼花。以上文字不知您有沒有看明白,我來簡單總結一下:

2009年四季度,北京市商品房期房平均售價為25907元/平方米,大部分經濟適用住房和享受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住房價格為4500元/平方米,限價房售價不超過6600元/平方米(上一篇文章提到的領秀慧穀限價房售價6500元/平方米);按照2005年~2009年的平均數字,商品住宅用地僅占全部住宅建設用地的283%,其餘的超過七成的住宅建設用地被用來建設非商品住宅及其配套設施。加權平均的結果,就是老任得出的那個數字:2009年北京房價平均6200元/平方米。

當然,如果在北京,你既不是公務員,也不是事業單位、直屬單位職工,那麼,2009年你購買的就是均價25907元/平方米的商品房,那些售價4500~6600元/平方米的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與你無關。問題是,這些住房的數量可能非常龐大,可是站在外界的我們踮起腳尖也看不清,又沒人來給我們解釋,所以才會有猜疑、有議論。這些房子,或者是實行內部認購,或者是定向建設、內部分配,或者是定向配售,但定向建設、內部認購的過程、定向配售的標準,社會是完全不知道的,如果你非想去了解,他們會告訴你:這是機密。這絕不是北京才有的現象,而是很多城市都存在的現象,隻不過北京的機關單位太多,因而免不了漏點信息出來。

有些事情無須說得太明白。我不知道,任誌強是否揭示了北京房價的一個真相。

公務員今天如何買房。

實行住房商品化以後,公務員應該怎麼買房?他們又是如何買房?這不是八卦,而是嚴肅的專業探討。

1998年7月3日印發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製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第23號文),有這麼一句話: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房價收入比(即本地區一套建築麵積為6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平均價格與雙職工家庭年平均工資之比)在4倍以上,且財政、單位原有住房建設資金可轉化為住房補貼的地區,可以對無房和住房麵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實行住房補貼。

根據1998年國務院23號文件,房價收入比4倍以上的地區,可以發放住房補貼。我想,房價漲到現在,不僅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一線城市的房價收入比在4倍以上,恐怕絕大多數城市的房價收入比也在4倍以上。隻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發補貼。但怎麼發?

建設部等部門製定了一份發放住房補貼的文件,非常複雜、精細。簡單來說,就是取消住房實物公配後,公務員將按照職務、級別等享受住房補貼。1999年8月1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建設部等部門製定的《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製度改革實施方案》。但隨後多年,人們並沒有看到公務員發放住房補貼的公開消息。

直到2009年2月4日,出現了一份有關上海公務員住房補貼方案的報道。某經濟類報紙報道說,上海《市政府機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公務員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關於調整本市新進機關公務員住房貨幣補貼的辦法》提出,從2009年1月1日開始,公務員住房貨幣補貼標準根據職級標準缺額麵積按2800元/平方米(含配偶方合計)補貼貨幣,正處100平方米、副處90平方米、正科80平方米、副科70平方米、科員65平方米、辦事員60平方米。以科員為例,補貼標準每平方米2800元,其65平方米的麵積獲得182萬元補貼,而正處最高能獲得28萬元的住房貨幣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