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宏觀調控法(11)(2 / 3)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在依法履行職責的過程中,有權采取下列措施:進入違法行為發生場所調查取證;詢問當事人和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對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事項做出說明;查閱、複製當事人和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的證券交易記錄、登記過戶記錄、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文件和資料對可能被轉移或者隱匿的文件和資料,可以予以封存;查詢當事人和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對有證據證明有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證券跡象的,可以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結。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被檢查、調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不得拒絕、阻礙和隱瞞。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據調查結果,對證券違法行為做出的處罰決定,應當公示。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職責,發現證券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製定的規章、規則和監督管理工作製度應當公開。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進行監督檢查或者調查時,應當出示有關證件,並對知悉的有關單位和個人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的義務。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必須忠於職守,依法辦事,公正廉潔,不得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牟取不正當的利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得在被監管的機構中兼任職務。

【案情簡介】

2005年8月12日,某省某電器股份公司刊登配股說明書,向全體股東每10股配3股,配股價7.5元/股;社會公眾股東還可按10:7.6比例受讓法人股東轉讓的配股權,法人股配股權轉讓費0.50元/股。8月20日為某公司配股除權基準日。某公司因其生產經營狀況良好使其股票在配股後迅速出現了填權行情,股價由8月21日開盤13元迅速攀升至8月31日(某股權登記日)的20.50元報收。正當某股票持有者對該股票“二次除權”後的表現寄予厚望,希望再次獲利時,9月10日,(某公司送股部分上市,其除權價應在12元左右)其以11.20元開市後,一路下行,最低探至 8.5 元。後來有人發現某公有股轉配紅股被悄然允許上市,隨後又引起市場恐慌性拋盤。至9月20日某股票被宣布停牌時止,其股價已跌至7.90元,受此影響,某市證券市場市勢逆轉,股指掉頭向下。

【法律問題】

如何解決此案件?

【參考答案】

事件發生後,中國證監會於9月21日宣布某省某公司轉配紅股上市屬違規事件,對某市證交所自主安排某公司轉配紅股上市予以通報批評。經過調查,中國證監會對有關單位做出了處罰。允許某省某未上市流通部分的轉配紅股繼續上市流通,責成某公司對其內部證券事務進行整頓,切實規範信息披露工作等六項決定。

二、證券業自律製度

證券業協會是在國家對證券發行、交易活動實行統一監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設立的、證券行業的自律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我國的證券業協會已經於1991年8月28日成立。根據《證券法》的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加入證券業協會。

證券業協會的權力機構為由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證券業協會設理事會,理事會成員依章程的規定由選舉產生。證券業協會的章程由會員大會製定,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根據《證券法》的規定,證券業協會的職責為:①協助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教育和組織會員執行證券法律、行政法規;②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反映會員的建議和要求;③收集整理證券信息,為會員提供服務;製定會員應遵守的規則,組織會員單位的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開展會員間的業務交流;④對會員之間、會員與客戶之間發生的糾紛進行調解;⑤組織會員就證券業的發展、運作及有關內容進行研究;⑥監督、檢查會員行為,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協會章程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⑦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賦予的其他職責。